第二节 规划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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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19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规划管理
分类号: TU984.264
页数: 2
页码: 261-262
摘要: 本节记述了郴州市城市建设城市规划规划管理1962年-1988年的发展历程。
关键词: 城市建设 城市规划 规划管理

内容

1962年,市总体规划制定后,市建设科配有2名城市规划管理专干,负责城市规划的实施和监督。是年,市人民委员会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对历年来的基建用地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停建单位和关转企业以及驻市各单位征而未用和多征少用之地,均按市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安排,或退还农村生产队作耕地使用。“文化大革命”期间,城市建设管理机构合并,人员下放,规划管理松懈,少数单位乘机占用北湖公园、苏仙岭风景区林地555.4亩,堵截道路2条,占用广场公地2万多平方米,违章建筑达172处。
  1982年,《郴州市总体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召集市属及驻市单位会议传达规划内容,并由城市规划室将新辟飞虹路、东门口立交桥以及火车站广场、解放路、北湖路、燕泉路的拓宽规划,以图文公布于众,加深市民规划意识。在此基础上,对强征乱占和违章建筑进行整顿,全市共无偿拆除违章建筑135处,折价征收3处,收回占用土地1.5万平方米。1984年,市人民政府颁布《关于加强城市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1987年,郴州市城市规划办公室成立,负责城市规划的实施管理。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或兴建临时性建筑物,须向规划办公室提出申请,经环保、公安、国土局会签批准,发给施工执照,方可施工,竣工后须将全套资料送存城建档案馆。1988年,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通告》,并成立城市监察大队,3个乡、1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设城镇规划管理专干,共同执行城市规划管理监督工作。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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