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经济发展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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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17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经济发展速度
分类号: F127.64
页数: 9
页码: 218-237
摘要: 本节郴州市经济综述经济发展概况经济发展速度概括了清末民国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
关键词: 郴州市 经济发展 概况

内容

一、清末民国时期
  1840年前,市境经济长期处于封建社会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状态。鸦片战争以后,逐步转变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经济。在帝国主义、封建地主、官僚资产阶级的压迫和剥削下,生产力受到严重束缚,经济发展非常缓慢。
  农业以种植业、养殖业为主。栽种水稻、大麦、红薯、玉米、高粱、荞麦、黄豆、绿豆、花生、晒烟、茶叶和蔬菜、果树等作物,养殖耕牛、生猪、鸡、鸭、鹅、草鱼、鲤鱼、鲫鱼等畜禽水产。但土地占有制度不合理,生产力水平很低。清光绪十一年(1885),郊区农业人口人平耕地1.5亩,占人口总数12%的地主、豪绅,占有85%的耕地,而占人口总数88%的贫苦农民,只占15%的耕地。广大贫苦农民主要靠租种地主、豪绅的土地,或受雇于地主、豪绅,维持贫困生活。民国时期,土地兼并更为激烈,官僚地主凭借政权、族权、神权霸占大量耕地、山林,对农民的压迫剥削更加残酷。贫苦农民租种地主、豪绅的土地,要交纳收获量的50~70%作地租;为地主豪绅做工,收入仅能维持个人生活。加之当时蓄水、引水、提水条件差,经不起水旱灾害的侵袭,农业生产技术落后,长期使用铁木制农具,耕作粗放;农作物品种少,退化严重。故“有山而无名产,有水而无巨鱼,有田而稻麦菽粟无厚藏,有土而茶桐棉麻无余利”。至民国38年(1949),郊区粮食亩产仅148公斤,蔬菜亩产2946公斤,农业产值34万元(折新人民币,下同),人均纯收入46元。
  市境矿藏资源较为丰富,为发展工业生产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汉代,已有砖瓦、石灰生产和新田岭铅锌采矿冶炼业。明末、清初,朝廷禁止开采矿山,采矿业衰落。清末,境内只有铁工、木工、缝纫、造纸、石印、鞭炮、碾米、磨粉、榨油、酿酒、豆腐、豆油加工等一些传统手工业作坊。每户有师徒2~3人,前店后厂,师传口授,手工操作,生产效率极低。期间,以酿酒业较为发达。光绪三十四年(1908),城区有酿酒作坊9家,从业者34人,固定资产3770银元,年用糯米原料1560石,产水酒5404石,产值达2456银元。民国时期,以私人合股集资开办的小型工业企业逐渐兴起。民国2年(1913),刘文桂、陈汝东等4人合资5万银元,在许家洞开办三合煤矿。民国20年,郴县政府投资在文庙开办贫民工厂,使用机器纺纱织布。民国27年,刘克秋等人集资法币5万元在扎上街开办郴县电厂,年发电量约10万千瓦小时。民国29年,在乌石矶开办亚华造纸厂,后改为郴县建华造纸厂,有固定资产法币20万元,使用电力、机械生产机制纸,年产1400令。是年,岳州人袁炳麟,集资近万元,在裕后街开办湘北烟厂,有员工12人,手工生产卷烟。民国31年,郴县人曹炳麟在干城街开办华成烟草公司,有固定员工27人,临时童工30人,手工卷烟。抗日战争时期,郴县电厂、建华造纸厂和许多手工业作坊被日军飞机炸毁,三合煤矿、贫民工厂停办,湘北烟厂迁走,境内工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抗日战争胜利后,工业和手工业生产有所恢复。民国35年,三合煤矿复办,改名三合煤炭有限公司。民国37年,郴人袁南枝等人集资在南街开办光华电灯公司,用汽车引擎带动发电机发电。民国38年,境内有三合煤炭有限公司、华成烟草公司、光华电灯公司、维新米厂等4家私营小型工业企业和625户手工业作坊,工业和手工业从业者1959人,年产值50万元,人均劳动生产率255元。
  清光绪三十年(1904)汉口、长沙辟为对外通商口岸前,郴州是湖广水陆交接通道、“湖广商路”上的商业重镇,南北往来商贾的拨运之所。南向的粤盐、广货和进口的“洋货”,由坪石、宜章经陆路骡马运至郴州,再由郴州经郴江、耒水航运至衡阳、长沙,或经陆路转运至湘南、湘东各县。北向及湘南、湘东的农副土特产品和手工业品,经郴州集中后,再通过陆路骡马运至宜章、坪石,然后由水路转运至广州、香港出口。当时,郴城有木船数百艘,骡马千余匹,日商贾、挑夫近万人。河街、乌石矶一带盐行、粮行、油行、土产行商店林立,城内外客栈达数百家,市场繁荣,颇极一时之盛。汉口、长沙被辟为对外通商口岸后,昔日由“湖广商路”经郴州城输出、输入的商品,大部分改道北向长沙、汉口,郴州商业渐趋衰落。但外国洋行仍在境内收购五金矿产,倾销“洋货”。
  民国初期,郴县政府采取轻商税、重商权的措施,成立郴县商会,提倡发展商业。经商者渐多,商业开始复苏。民国18年,全城有各种商店778家,从业者2131人。民国17~25年,湘粤公路、粤汉铁路通车后,郴州成为郴县、桂阳、汝城、桂东、宜章、永兴、资兴、临武、蓝山、嘉禾、耒阳、安仁、酃县、茶陵、新田、宁远、道县等17县600万人口的货物集散中心,湘南的经济枢纽。抗日战争期间,湘南地处大后方,省军政机关、公私立中学部分迁来郴州,大中城市的难民涌入,境内商业一度出现战时繁荣。民国32年,郴县备案批准的各类商业公司达98家,文化路一带成为食盐批发中心市场,月销食盐3万担。民国34年,日军侵占郴州,部分商店被炸毁,不少商店停业或外迁,市场异常冷落,商业直接损失达119.85万元(折新人民币)。抗战胜利后,商人陆续返回复业,并出现铁路托运业、公路运输业、牙行业等一些新兴商业行业。不久,国民党发动内战,滥发货币,市场金融紊乱,通货膨胀,一些商店倒闭、歇业。民国38年,全城仅有私营商业、饮食业、服务业661家,社会商品零售总额318万元。
  境内交通运输,湘粤公路、粤汉铁路通车前,陆路全靠肩挑背负和骡马运输,水路全靠郴江航运。湘粤公路、粤汉铁路通车后,汽车、火车运输取代骡马和航船运输。民国38年,市境公路通车里程36.6公里,铁路30.92公里。年客运量约3万人次,货运量约5万吨。邮电业务量2.4万元。
  城市建设始于西汉。明代已初具规模,形成9街10余巷。清末,城区面积近1平方公里,有街、巷各15条。民国时期,城区向西、北扩展。至民国38年,城区面积扩大到1.15平方公里,有街、巷46条,面积4.76万平方米,各类房屋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郴州市经过40年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国民经济迅速发展。原只有2万余人口、经济基础相当薄弱的旧县城,已发展成为具有20多万人口的新兴轻工业城市。全市国民经济的发展,大体经历了五个阶段。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2) 1949年10月郴州解放,人民政府从国民党政权接收过来的是一副百孔千疮的经济烂摊子。农业生产萎缩,当年粮食产量比抗战前的1936年下降19%。工业奄奄一息。市场萧条,商品奇缺,投机商人囤积居奇,物价暴涨。人们重货轻币,银元黑市交易猖獗。
  人民生活毫无保障,城乡经济困难重重。人民政权建立后,中共郴县地委、郴县专员公署、中共郴县县委、郴县人民政府和中共城关区委、城关区人民政府立即领导城关区人民进行国民经济的恢复工作。
  在农村,1950年春开始进行减租、减息、清匪、反霸运动。1951年7月至1952年,全面开展土地改革,彻底摧毁封建土地所有制,使缺地、少地的广大贫雇农、下中农分得耕地、山林,解放农村生产力。同时,人民政府通过发放贷粮、贷款,帮助农民解决缺种子、耕牛、农具、肥料等困难,组织农民兴修水利,开展生产互助,使农业生产获得恢复和发展。1952年粮食亩产167公斤,农业产值37万元,人均纯收入52元。
  在城区,人民政府贯彻中央“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经济工作总方针,一方面着手建立和发展国营、公私合营、集体经济,一方面根据“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鼓励、扶持私营工商业的发展。在工业建设上,1949年冬,兴建国营郴州、人民2家米厂。
  1950年,兴建国营美丰烟厂、郴县群众报印刷厂。1951年,兴建国营郴县电厂、郴州针棉织染厂,并将三合煤炭有限公司改造为公私合营郴县三合煤矿,组建铁工、棕绳、雨伞3个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52年,兴建国营郴县酒厂、郴县度量衡厂。此外,1950~1952年由工商界私人合股投资,先后兴办联兴面粉厂,自力、湘南、生活、公益、向群5家米厂,利华、新郴、联众3家织染布厂,以及湘南卷烟厂、二酉铅字印刷厂、大中化工厂、糕点加工厂共13家私营工业企业。1952年,市境共有国营工业企业8家,公私合营企业1家,集体手工业3家,私营工业企业13家,个体手工业634户。工业和手工业职工2500人,完成工业产值90万元,比1949年增长80%,年平均递增21.64%。
  在商业贸易上,1949年11月建立国营郴县专区贸易公司。1950年3月,专区贸易公司分析为粮食、花纱布、百货、食盐、土产等5家国营商业专业公司。大力组织粮食、棉花、棉布、生猪、油料、食盐等人民生活必需品投放市场,开展拒用银元,打击银元黑市交易,拥护人民币的活动。并通过加强税收,发放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等工作,回笼货币,稳定金融。至1950年4月,人民币已流通无阻,市场物价普遍下降。是年秋,建立郴县供销合作社和职工消费合作社,在城关区设立土产、废品收购和日用品7个零售门市部,成为国营商业的有力助手。同时,开展工商登记,发放工商贷款,促进私营商业的发展。1951年6月,组建公私合营厚生土产联营社和工农土产联营店,使土特产交易走向正常。1952年2月,在工商界开展“五反”运动后,私营商业经营消极。8月,进行商业调整,压缩国营商业部分零售业务,适当提高国营商业批发起点,扩大批零差率,私营商业得到继续发展。1952年,市境有国营商业企业26家,供销合作商业企业7家,公私合营商业2家,私营商业817户,共有从业人员2459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31万元,比1949年增长67%。
  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53~1957) 1953~1957年,为“一五”计划时期。根据中共中央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城关镇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同时,开展有计划的大规模的经济建设。
  逐步实现农业合作化。1953年,郊区组织农民试办农业互助组。年底,共有临时和常年互助组28个,入组农户占总农户的26.8%。1954年7月,镇委、镇人委在龙门池乡试办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955年初,全镇掀起兴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潮,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84.6%。1955年冬,又在条件较好的初级社中试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至1956年冬,全镇农村共办高级农业社18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7%,顺利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期间,政府组织农民全面整修塘坝,新建山塘75口,小Ⅱ型水库1座。推广农业先进科学技术,扩种双季稻,提倡适当早耕深耕,培育壮秧,合理密植,不断掀起农业生产高潮。1957年,全镇粮食作物面积8298亩,粮食总产1604.3吨,平均亩产173.3公斤。农业产值42万元,比1952年增长14%,年平均递增2.57%。
  开展对手工业和私营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在1951年试办铁工、棕绳、雨伞3个手工业合作社的基础上,1955年冬至1956年春,全镇掀起手工业改造高潮,将数十个手工业行业改造组建成39个手工业合作社(组),行业改造面达96%,入社手工业者达98%。
  同时,将13家私营工业和1家公私合营工业,分别并入同行业国营工业企业,或直接改组为国营或公私合营工业企业。1956年底,全镇对手工业和私营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结束。尔后,经过调整和新建力新瓷厂等企业,至1957年,全镇工业企业发展到40家,其中地方国营企业12家,公私合营企业1家,集体手工业社27家。完成工业产值333万元,比1952年增长2.7倍,年平均递增29.91%。
  开展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以国营商业为主导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为建立有计划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1953年贯彻执行国家粮食、食油统购统销政策。1954年贯彻执行生猪派购、棉花统购和棉布的统购统销政策。对私营工业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不断扩大农副产品的收购范围,国营商业掌握的货源越来越多,社会主义商业阵地不断巩固。1955年,市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国营商业占55.51%,合作社商业占2.66%,公私合营、批购、代销、经销等国家资本主义商业占22.84%,私营商业占18.99%。1956年,对私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市境1517户私营商业,直接过渡为国营商业的57户,实行公私合营的717户,建立合作商店、合作小组的363户,建立经销小组的239户,维持个体经营的132户,自动停业的9户。1957年,市境共有商业、饮食、服务网点569个,商业从业人员1909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1487万元,比1952年增长1.8倍,年平均递增22.42%。其中国营商业占71.51%,供销商业占2.69%,公私合营、合作商店(小组)及个体商业占25.8%。
  交通运输,至1957年公路通车里程增加到43.1公里,公路、铁路年客运量22万人次,货运量27.31万吨。
  国民经济“大跃进”和调整时期(1958~1965) 1957年冬,在全国反右倾保守,号召全面“跃进”的形势下,镇委、镇人委提出“苦战两年,改变城关镇面貌”的口号。1958年春,开始组织农业生产“大跃进”。6月,贯彻中共八届二次会议通过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全镇各行各业纷纷制订跃进规划,开展全面“大跃进”运动。工业战线兴建水泥厂、电碳厂、五金厂、造纸厂、电机厂、通用机械厂、粮油机械修配厂、农药厂、松脂厂等一批国营企业,并将公私合营的力新瓷厂和木器社、无线电社、印刷厂、糕点厂等集体手工业合作社(组)转为国营企业。财贸战线将供销合作社、公私合营商业和规模较大、经营较好的合作商店并入国营商业,关闭集市贸易市场。9月,农村将环城、许家洞2乡的高级社合并,成立市郊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和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是月起,掀起大办钢铁、大办水利的群众运动。全镇城乡抽调数千劳动力,兴建7家炼铁厂,1家炼钢厂,建土高炉200余座。动员4000农村劳动力上水利工地,大搞农田水利建设。1959~1960年,在继续“反右倾,鼓干劲”、“拔白旗,插红旗”的口号下,组织更大、更全面的跃进。各行各业大力推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导致以“共产风、瞎指挥风、强迫命令风、浮夸风、干部特殊化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泛滥。1960年,国民经济开始出现严重困难。
  三年大跃进,全市在发展地方工业、兴修农田水利和交通建设等方面取得较大成就。
  至1960年,工业企业发展到118家。完成工业产值2980.55万元,为1957年的8.95倍。
  郊区新建山塘120口,小Ⅱ型水库4座。修建国庆路、七一一矿至马头岭乡村公路、郴(州)道(县)、郴(州)酃(县)2条公路改线工程先后竣工。但由于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中,“左”倾错误一再发展,给市内经济造成严重困难。一是农业减产。1960年,粮食总产量974.1吨,比1957年下降39.3%,生猪出栏下降35%。二是工业企业亏损严重。许多工业企业由于不顾客观条件,盲目上马,产品质量差,生产成本高,亏损严重。特别是8家钢铁厂,炼出来的都是废钢铁。三是基本建设规模过大,职工和城市人口增长过快,衣、食、住、行等人民生活必需品供应紧张,人民生活困难。
  1960年冬,市内开始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左”的错误。1961年始,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国民经济进行一系列调整。1961年上半年,调整、缩小农村人民公社、大队、生产队的规模,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三级集体所有制。下半年,停办农村公共食堂,允许社员经营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开放集市贸易,恢复集体所有制手工业和商业,发展部分个体商贩。彻底清理“一平二调”,纠正“共产风”。压缩基建规模,关、停、并、转44家缺乏原材料、产品质量差、经济效益低的国营工业企业。精简职工,压缩城市人口。经过5年的艰苦奋斗,国民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至1965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达到3371万元,比1957年增长8倍,年平均递增31.59%。其中工业企业76家,完成产值3060万元,比1957年增长8.2倍,年均递增31.95%。农业产值因境域扩大,达311万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528万元,比1957年增长70.01%,年平均递增6.86%。
  “文化大革命”和两年徘徊时期(1966~1978) 1966~1976年的“文化大革命”,连续10年动乱,镇内经济建设遭受严重干扰和破坏。1967~1968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冲击,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工作瘫痪,工厂经常停电、停产,商店时开时闭,国民经济下降。地属工业产值1967年比1966年下降11.32%,1968年比1967年再下降14.26%。镇属工业产值,1967年虽较1966年略有增长,但1968年比1967年下降14.88%。1969~1973年,各级中共组织、革命委员会先后恢复和建立,广大干部群众开展工业学大庆、农业学大寨运动,国民经济逐步好转,工农业生产连年增长。1973年,工农业总产值11177万元,比1968年增长1.73倍。1974年,江青反革命集团借“批林批孔”之机,大批所谓“唯生产力论”,大肆煽动“不为错误路线生产”,国民经济再度陷入混乱状态。1975年,邓小平主持中央工作,贯彻毛泽东主席“要安定团结,把国民经济搞上去”的指示,对各行各业进行全面整顿。镇委、镇革委和各级领导率领工作组,深入厂矿、商店和农村,组织干部群众批判资产阶级派性,整顿领导班子,整顿“老、大、难”企业,取得明显成效。1976年春,江青反革命集团又掀起“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镇内国民经济又遭破坏。1976年秋,中共中央一举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对各项工作进行拨乱反正,镇内国民经济持续增长。1976年,工农业总产值15336万元,比1974年增长23%。
  “文化大革命”期间及其以后的两年,由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干扰破坏,以及经济工作中“左”倾错误的影响,镇内经济存在着严重问题。在生产关系上,盲目追求“一大二公三纯”,搞“穷过渡”。农业学大寨运动中,把社员正当的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批判,并强加限制,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工业也不断地将集体所有制的工业企业转为国营,压抑集体企业和职工的劳动热情。商业在1970年又将供销合作社并入国营商业,取缔个体商贩,关闭集贸市场,形成国营商业一家独营、流通渠道封闭单一的局面。国民经济比例失调。农业长期以粮为纲,忽视多种经营,全面发展。不少社队年年是稻谷加稻草,集体经济发展缓慢。工业内部,能源、原材料工业薄弱,电力只能满足需要量的50%。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偏大,非生产性建设投资比重过低,导致人民群众住房难、看病难、上学难。经济效益下降。国营工业产值利润率1966年为13.75%,1976年下降为2.63%。商业营业额利润率1966年为4.90%,1976年下降为1.41%。人民生活受到影响。职工人均年工资1966年为577元,其后由于新工人增多,企业效益降低,到1976年人均年工资下降为530元。1976年与1965年比较,农村社员人均年用粮只增加40公斤,从集体分得的人均纯收入,只增加103.6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中共各级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对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干扰破坏进行抵制,加上国家对镇内国民经济建设投入的增加,以及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等因素,全镇国民经济建设也取得一定成就。地方工业有新的发展。1970年起,境内开始兴办小化肥、小水泥、小冶金等“五小”企业,使地方工业继1958年后又一次获得较大发展。1978年,全市工业企业发展到150家,比1965年增加74家。工业产值19444万元,比1965年增长4倍。农业普及了水稻矮杆良种和双季稻,1975年又大面积推广杂交稻成功。1977年,粮食平均亩产411公斤,第一次跨过《全国农业发展纲要》指标。1978年,农业产值848万元,比1965年增长1.73倍。同时水利建设取得巨大成就,农村社队企业获得发展。商业贸易不断增加,1978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6838万元,比1965年增长1.7倍,年均递增7.95%。城市建设和交通运输取得新成就。1978年,城区面积达12.16平方公里,比1949年扩大10.6倍;各类房屋建筑面积160.3万平方米,为1958年的2.6倍。公路通车里程178.4公里,公路、铁路年客运量197.46万人次,货运量414万吨。邮电业务总量达91万元。
  改革开放时期(1979~1989)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1979年4月,中共中央提出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等一系列经济改革政策。市委、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央和省、地委的部署,从郴州市的实际情况出发,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对国民经济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调整、改革。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1979年落实农村生产队自主经营权和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政策,开放农村集市贸易,提高粮、棉、油、猪、禽、蛋等39种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放开三类农副产品价格,实行议购、议销,市场调节。同时,在市郊公社塘尾大队试行联产到组、联产到劳的生产责任制。是年,全市平均每个农业人口增加收入9.36元。1980年冬,开始推广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1982年,全市普遍推广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至此,全市农村经济体制完成第一步改革,将农业生产经营的责、权、利统一于承包户,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85年起,农村经济体制进行第二步改革,将实行长达38年的粮、油统购制度改为合同定购,取消棉花、生猪、禽蛋等30多种农副产品的统购、派购,放开除粮油外的农副产品的价格,允许农民个人购买大型农机具和汽车搞运输、经商、办企业,从事各种经济活动。调整农村产业、产品结构,由传统的农、林、牧、副、渔老五业,向工、商、运、建、服新五业发展。在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发展和完善集体经济的双层经营,促使农村经济向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发展,农村商品经济日益繁荣。
  调整基本建设投资。一是压缩基建投资规模。1980年全市基建投资1895万元,1981年压缩到1107万元,下降41.58%。二是调整投资方向。基建投资主要转向轻纺工业、基础设施、中小学校舍和居民住宅,增加日用工业品和纺织品生产,改善办学条件和居民居住条件。三是改革投资方式。从1980年起,企业基建投资,由财政拨款逐渐改为银行贷款,项目投产后从企业实现的利润中偿还。
  调整所有制结构,整顿工商企业,扩大国营企业经营自主权。从1979年起,在坚持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前提下,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政策,大力发展私营、合营、联营、中外合资和个体经济。既促进市内经济的发展,又为待业劳动力就业开辟了广阔的门路。1982~1985年,根据中央的统一部署,对全市工商企业分期分批进行整顿。主要内容是整顿企业领导班子,加强职工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厂长、经理负责制和各项经营管理制度,落实、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利润留成,加强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全面开展城市经济体制改革。1985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各经济管理部门,实行政企分开,简政放权,全面进行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计划部门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范围;财政税务部门实行利改税、税前还贷、减税让利,放水养鱼政策;劳动人事部门下放劳动人事、工资、奖金管理权限,实行职工工资、奖金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的政策,并试行推广合同工制度;物价部门实行调放结合,改单一计划价为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同时,对国营工商企业采取包、转、租、卖等形式,逐步完善经营承包和定期目标管理及到期离任审计制度。
  加快工业技术改造步伐,扩大对外开放,发展横向经济联合。1978~1989年,全市先后投资51551.3万元,对卷烟厂、化肥厂、碳素厂、麻纺厂、棉纺厂、玻璃厂、电机厂、轴承厂、酒厂等国营工业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兴建浓缩饲料厂、食品罐头厂等国营企业,提高工业生产能力。从英国、意大利、瑞士等国引进成套机械设备,使郴州卷烟厂、郴州地区面粉厂、郴州浓缩饲料厂实现自动化生产。同时采取“东引南出”的战略,发展与上海、青岛、广东、福建等省、市和全国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经济技术合作。至1989年,全市已与全国15个省(区)、市的250个企事业单位建立协作关系,有5家企业参加经济联合集团。
  经过十年的改革开放,全市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城市面貌大为改观。1989年,全市社会总产值159863万元,比1978年增长279.13%。工农业产值83774万元,比1978年增长2.9倍,年平均递增13.13%。其中工业产值81862万元,比1978年增长3倍,年平均递增13.42%;农业产值1912万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4556万元,比1978年增长7倍,年平均递增20.78%。城区面积扩大到20.4平方公里,街巷面积达72.6万平方米,各类房屋建筑面积534万平方米,分别为1949年的18倍、15倍和15倍。有公路100条,通车里程310公里;铁路3条,总长47.42公里;年客运量996.59万人次,货运量726.5万吨,郴州市已成为湘南重要的交通枢纽和物资集散地。邮电业务总量427万元,比1978年增长3.38倍。市内电话实现自动化,长途电话进入全面直拨电话网,并开通国际和港澳电报业务。国内生产总值达81619万元,人均900多美元,迈入全国36个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过800美元的城市行列。国民收入70993万元,比1978年增长312.4%。财政收入7136万元,按可比口径为1978年的4倍。金融保险业有较大发展,居民人均年末储储蓄余额超千元。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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