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15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组织建设
分类号: E158
页数: 2
页码: 208-209
摘要: 本节记述了郴州市军事民兵组织建设1950年-1989年民兵组织的发展历程。
关键词: 郴州市 组织建设 民兵

内容

1950年7月,郴县建立民兵支队部,区、乡分别建立大队部、中队部。城关区组建一个民兵大队,约200人,城东乡、城西乡、许家洞乡、安和乡各组建一个民兵中队,每中队约40人。1952年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整顿民兵组织,建立郴县民兵基干团。按照“长年劳动,为人正派,历史清白,忠实可靠,积极勇敢,立场坚定,年龄适当(18至30岁)”的条件,坚持自愿原则,履行一定手续,吸收基干民兵。区、乡、村分别组建营、连、排;普通民兵以村编为营。1956年3月,根据中南军区指示,将团、营、连、排改为支队、中队、分队、小队,每分队民兵40~50人。
  1958年10月,响应毛泽东主席“大办民兵师”的号召,成立郴县民兵师。郴县郴州市编为第四团,侯清尧任团长,陈家盛任政委,辖3个营,有民兵1600人。市郊人民公社编为郴县民兵师军事团,有民兵1800人。国营七一一矿、三合煤矿(今许家洞煤矿)各编成师直属独立营。
  1960年初,郴州市在原民兵团建制和市属行政区划基础上,建立民兵师,辖14个团,共有民兵3.5万人。其中,板桥、马头岭、市郊、五岭、北湖、东波6个人民公社各成立1个团,团长、政委分别由公社主任、党委书记担任。1962年冬至翌年春,根据《民兵工作条例》,全面整顿民兵组织,突出抓民兵出入队、改选干部、完善制度。1963年秋,根据中共中央指示,把整顿民兵组织纳入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文化大革命”前,坚持一年一度的民兵整组。
  “文化大革命”初期,民兵组织瘫痪。1969年珍宝岛保卫战后,根据战备形势需要,恢复、加强了民兵工作,组织建设逐步走上正规。1972年,郴州镇编为1个民兵师、14个民兵团、51个民兵营、202个民兵连,有民兵3.36万人。其中,基干民兵1.53万人,普通民兵1.83万人。1974年6月,成立镇民兵指挥部,下设分部。从厂矿抽调110名基干民兵组成5个小分队。除一机动小分队外,其余分驻五岭、北湖、高山背、下湄桥4个人口稠密区,负责战备值勤、护路、护线和维护社会治安。在当时公、检、法机关处于瘫痪的情况下,起到了一定作用。
  1979年初,取消市民兵指挥部,恢复民兵师建制,选派部分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充实各级民兵领导班子。全市编为2个师、13个团、67个营、271个连,共3.95万人,其中基干民兵2.1万人。1981年10月,根据中共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整顿民兵组织,撤销市民兵师、公社和市属单位民兵团建制,新编2个民兵团(其中1个基干民兵团)、45个营、69个连。民兵单位由124个缩减到42个,基干民兵单位由46个减到39个。民兵年龄改为18至35岁,其中基干民兵和女民兵为18~28岁。简化民兵组织形式,统称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组织。民兵数量由上年度4.3万人减少到1.68万人,其中基干民兵减至4237人。1985年,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打好基础,抓住重点”的16字方针,撤销民兵团建制,紧缩民兵编制。至1989年7月,全市有民兵营56个,民兵连89个,民兵1.4万人,其中基干民兵3192人。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阅读

相关地名

郴州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