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灾害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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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12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灾害救济
分类号: C913.7
页数: 2
页码: 186-187
摘要: 本节郴州市民政社会救济灾害救济概括了自然灾害救济、火灾救济、寇灾救济、支援外地救灾。
关键词: 灾害救济 社会救济 郴州市

内容

一、自然灾害救济
  清末、民国时期,市境严重灾荒年景,官府也曾对灾民豁免或缓征钱粮,或开义仓、施粥,或发钱、粮以赈济,但杯水车薪,无济于事。民国18年(1929)夏秋之间,数月无雨,郊区禾苗尽枯,秋稼绝收,农民抬着菩萨到县政府要求县长向菩萨祈祷甘露和派员赴灾区发赈灾款。县府无奈只发给每户灾民救灾银元一块,并在福星街、寿福殿两处施粥,限一人一瓢,人众粮寡,何以饱腹。农民多吃树皮、草根、野菜和观音土充饥。城区沿街乞食者日近千人,饿死者时有见闻。
  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和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人民努力改善生产条件,有效地减轻旱、涝等自然灾害的损失。同时,认真贯彻中央“依靠集体,生产自救,辅之以国家必要救济和扶持”的方针,及时做好救灾工作。1956年6月16日,市境降雨量达139.4毫米,稻田淹没,塘坝冲垮。8~10月又连续大旱,3个月总降雨量仅148.2毫米,由于涝旱交加,城郊1867.33亩田受灾,粮食减产26万余公斤。城关镇人民委员会及时组织机关干部奔赴灾区,与灾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共商抗灾夺丰收之计。郴县人民政府两次发放救灾款2200元,中国人民银行郴县支行投放农业贷款1万元,郴县粮食局发放99万公斤稻谷预购款和统销谷51万公斤,使镇内灾民的生产、生活及时得到妥善安排。
  1960年,市境遭旱、虫、病灾,造成粮食减产41.33万公斤。市委、市人民委员会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抗灾救灾,组织全市机关干部、职工、学生、居民共万余人参加抗旱保苗工作。市民政部门发放救灾款4.9万元,解决郊区2000多户灾民的衣、食和治病困难。
  1972年8月18~19日,受九级台风影响,陡降暴雨,雨量达190毫米,淹没稻田、菜土、旱土作物共5122.5亩,鱼塘70口,冲坏水泵27台,冲倒电线杆91根。镇委号召全镇人民树立“人定胜天”的信心,及时组织干部、技术员奔赴灾区,发动群众抓紧雨后时机扩种、改种。奋战6个昼夜,修复水泵、河坝、电线杆。镇民政部门拨出5000元救灾款,解决200多户灾民困难。1985年春夏之间,由于水库、山塘蓄水不足,全市因旱灾造成200多亩稻田失收。8月24~26日,五盖山、狮子山一带连降暴雨,上游山洪流经市区,加之市区降雨量178毫米,河水猛涨,塘坝被冲垮,田土被河沙淹没。全市受水、旱灾损失粮食26万余公斤,烤烟2500公斤。市委、市人民政府组织各方面力量紧急抢救,发放救灾款3.2万元和贴息贷款2.9万元,衣被763件。同时,发动社会各界捐献救灾款4612元、粮票12250公斤、衣被10536件,使灾民迅速恢复生产,渡过难关。1984~1987年,市民政局会同市保险公司发动全市1.21万农户参加五年期家产“两全”保险,投保率100%,并从救灾款中拨出3.36万元连同各乡(镇)人民政府筹集的6400元参加投保。1988年,全市农村发生意外灾害23起,倒房16间,损失2.2万元,由市保险公司理赔8026元,帮助灾民重建家园。
  二、火灾救济
  清末、民国时期,城区民房多系竹木茅棚结构,极易着火,故火灾较多,州、县官府无火灾救济措施。民国11年(1922)6月,设在龙骨井的郴县硝矿裕通公司,因吸烟引起炸药爆炸,炸死50余人,烧房百余间。邻居郴县杂税局长陈嘉祺和其眷属、员役均被炸死。湖南省财政厅和省救济委员会派三人带银洋500元,只对陈进行安抚,其它受灾人员无人问津。
  新中国建立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重视防火教育和消防工作。但由于少数人思想麻痹或防范不严,至1989年全市共发生重大火灾9起。1956年8月8日晚,板子街(今和平路),因炸油豆腐失火引起火灾,虽经消防队和群众奋力抢救,但因火势过猛而烧毁房屋63栋,受灾65户,损失4.16万元。镇人民委员会及时发放救灾款1000元,人民银行贷款1000元,加上亲友相济,邻里相帮,灾民生活获妥善安置。1979年11月28日晚,解放路失火,烧毁房屋74间,损失17.6万元。市委、市革委会立即组成救灾指挥部,组织干部、群众开展救灾工作,当即将灾民安置在北湖坳和劳动路两栋新居民点,市民政部门及时发放救灾款1800元,解决受灾居民的一些实际问题。
  三、寇灾救济
  民国34年1月24日至8月25日郴州沦陷期间,日本侵略军对郴州城区人民犯下严重罪行。据资料记载,全城居民共伤亡211人,其中死亡144人,炸倒、烧毁房屋474栋,实物损失达1000多万元(法币)。抗日战争胜利后,郴县善后救济协会于民国36年1月至9月间,多次向湖南省政府和国民政府陈灾请赈。时因国民党致力于发动内战,对善后救济未作认真安排,仅救济城区607床旧棉被和旧衣服7袋。郴县政府向各界募集善后救灾款30万元(法币),款薄物少,无济于事。
  四、支援外地救灾
  1988年秋,湘中发生特大涝灾。市委、市人民政府向全市发出支援外地灾区的救灾募捐号召。一个月内,市民政部门就收到各方募捐款8109元,粮票3.23万公斤,衣被27.53万件,农药3吨,瓷器(碗缸)1.2万件,火柴30万盒等,并及时派专人专车送到灾区。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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