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律师事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11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律师事务
分类号: D926.1
页数: 1
页码: 180
摘要: 本节郴州市司法行政律师事务记述了1956年至1989年无罪释放、经济代理、民事代理、法律咨询等介绍。
关键词: 律师事务 郴州市 司法行政

内容

1956年,郴县人民法院在西街设立法律顾问处,配员6名,次年撤销。1980年,市人民法院配律师1名,指定为被告人出庭辩护。1981年55月,成立市法律顾问处(后改为律师事务所),配员9名,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接受委托出庭辩护和民事、经济案件代理,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益。1981年,祁东县锯工黄祥德被指控1976年在郴州地区汽车修配厂承揽锯木板期间,弄虚作假,多报加工数目,虚报冒领金额1182.24元。被告委托律师出庭辩护,经过调查,只认定冒领288.67元。按照法律规定,此案是刑法颁布以前所犯,已超过诉讼时效,应溯及从轻。最后法院审理,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1981~1989年,市律师事务所共出庭辩护刑事案件582件,其中改变定性27件,占4.64%;减轻处罚136件,占23.37%;免予刑事处分14件,占2.41%;无罪释放6件,占1.03%。民事代理554件,经济代理253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723.51万元。非诉讼事件36件,代写法律文书1385份,接待来信来访解答法律咨询15233人次。律师被聘请担任36个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由于律师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外省、外县慕名而来郴聘请者增多。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阅读

相关地名

郴州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