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消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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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101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消防
分类号: D631.6
页数: 2
页码: 168-169
摘要: 本节记述了郴州市公安消防清代到1989年的发展历程。
关键词: 郴州市 公安 消防

内容

清代,城区消防设施简陋。雍正二年(1724),州署夜起火灾,火烧三堂住宅,知州曾尚增披衣逃命,其妻王氏病卧不起,女衍纶年15岁,相抱号泣,俱被焚死。乾隆二年(1737),州董承焻捐资置铁锚、铁斧、火钩、铁锥等扑火工具14件。乾隆八年,组织操练救火技能,添置水铳、翻车、火钩、铁锚、揽绳等救火器械174件,并在城区雇请职业更夫,分段巡逻,晚间按时击梆鸣锣,报告更次,监视火警、盗贼。民国时期,城区设有消防义勇队,置备水枪、火钩等救火器械。民国28年7月(1939年8月),县警察局在城区设消防队,有队员12人。民国31年,县警察局消防队设官佐1人,警员36人,步枪21支,负责处理消防事宜。民国34年冬,城区划分冬防更区,各巡更区分别由县政府、商会、镇公所和警察局雇用更夫1名,规定晚间巡更5次,按时报更。一旦发生火灾,及时向消防队报警。但消防队不关心民众利益。民国36年9月中旬的一个晚上,城区八宝寺资楚良甜米酒铺因用煤油灯不慎,引起火灾。县消防队闻警后也不出来抢救,使4间房屋焚毁。民国38年5月,郴县政府置人民利益于不顾,竟然撤销县消防队。
  1951年4月,城关区人民政府组织居民建立义勇消防队,有队员96人。1956年,改称人民义务消防队。是年8月8日深夜,和平路发生火灾,成百上千居民和驻城机关干部,闻警即从睡梦中爬起来救火。因和平路木房多,火势猛,焚房63栋,受灾65户,经济损失4.1万元,但无一人死亡。1959年冬,市人民委员会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方针,督促驻市各单位制订《消防公约》。1959年12月,市人民委员会为加强消防工作,建立市交通消防队,设专业队员6人。同时,组织8名义务防火广播员,每晚沿街巷喊话,提醒居民“小心火烛”。1960年3月,国营七一一矿专业消防队建立,有队员19人。1962年,市人民委员会根据市境火灾频繁情况,建立市义务消防指挥部,有队员1469人。翌年,全市推行防火责任制,形成市、公社和居民委员会三级防火网络。1963年6月14日14时,郴州华中烟厂发酵车间起火,来势迅猛,尼古丁和一氧化碳汇成浓烟。镇交通消防队接警后,急速调动消防车,组织全队消防干警赶赴火场,爬墙走壁,迅速堵截蔓延火路。驻郴部队官兵、机关干部和居民共1400人,闻警也赶到现场,投入灭火救灾战斗。救火人员不顾生命安危,冲进火场,疏散物资,抢救财产。在这场抢险救灾中,消防干警身负重伤者11名,彭康发等3人因尼古丁和一氧化碳中毒休克;其它参战人员重伤4人,轻伤58人,中毒休克62人。抢险救灾持续到是日16时。经核实,火灾原因属技术性责任所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75万元。由于参战人员奋力抢救,挽回经济损失2.2万元。1965年5月1日,镇交通消防队实行义务兵役制,队员系现役军人,受镇人民武装部和镇公安分局的双重领导。1966年2月,交通消防队分设为消防队、交通队。1969年3月,镇消防队交郴州军分区和镇人民武装部代管。1973年12月,郴州镇消防中队改由镇公安分局统一领导。1974年,实行“定点、定单位、定人、定任务”的消防管理制度,成效显著。1975年3月,镇公安分局增设消防股,实行股队合一,业务人员统一管理。1978年1月9日零时,城郊供销合作社因社领导人工作失职,忽视安全防范工作,东街仓库发生大火,烧毁楼房1栋,面积296平方米,烧毁库存各种布匹2.21万米,加上其它物资,经济损失达10.15万元。该社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分别受到撤职、留党察看、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1979年11月28日下午2时15分,解放路100号居民李育益家起火,市消防中队接火警后5分钟内到达火灾现场,由于只出动1台泡沫车,而火势猛烈,无法控制,加之消防栓压力达不到2公斤,致使烧死1人,烧伤4人,焚房屋1700平方米。有7个单位、6个门市部、65户被烧,124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17万余元。1982年10月,市消防股、消防中队改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郴州支队和市公安局双重领导。1984年5月,市人民政府认真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定期或不定期组织防火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建立消防档案,推行目标管理。7月,消防股与消防中队分设。1985年8月,市消防中队划归市公安局领导,仍属武装警察部队序列。是年除夕,市钟表社西街门市部,因群众燃放鞭炮而致房屋着火,市公安局、市消防中队和广大群众奋力将火扑灭。
  1970~1989年,全市共发生火灾223起,死亡23人,烧伤52人,经济损失139.17万元。
  1989年,全市有武装警察部队郴州市公安消防中队1个,消防股1个;专职消防队7个,队员134人;义务消防队326个,队员1360人;有消防汽车18辆,机动水泵73台,干粉灭火机4356个,泡沫、二氧化碳、四氧化碳泡沫灭火机共31087个,胶衬里水带6000米,消火栓278个,高压水塔66个,水枪468支,消防铲50把。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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