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施政举要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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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090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施政举要
分类号: D625.64
页数: 6
页码: 142-147
摘要: 本节郴州市人民政府施政举要概括了兴办地方工业、兴修农田水利、建设城乡公路、改善居民居住条件、建设蔬菜生产基地、发展商业网点、建设东江给水工程、改善办学条件、消灭和控制疫病、控制人口自然增长、改善文化生活设施、科技兴市、兴办经济技术开发区。
关键词: 郴州市 人民政府 施政举要

内容

一、兴办地方工业 1949年,市境工业基础相当薄弱,仅有几家规模很小的现代机器工业和600余户手工业作坊。新中国成立后,县、市人民政府为迅速改变经济落后状况,把发展工业生产放在一切经济工作的优先位置。50年代初,城关镇人民政府在人民群众中广泛进行优先发展工业的宣传教育和具体的组织工作。手工业工人首先响应,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联合起来,组织各种手工业生产合作社。一些拥护人民政府、愿意从事合法经营的资本家也积极支持。1951年,城区商界人士南解阜、何桂萱等人集资8000元(银元),兴办联营湘南烟厂。1954年,陈恒甫、何桂萱等人,又发动工商界集资9000元,兴办力新瓷厂。
  在此期间,政府也先后办起矿冶厂、酒厂、染织厂、面粉厂(1962年上交地区)等一批小型国营工业企业。至1958年,市境共建立工业企业40余家,有职工5000余人,为郴州地方工业的发展打下了基础。建市以后,市人民政府将发展地方工业作为振兴郴州经济的战略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60~70年代,市人民政府从地方资源的实际出发,按照形成规模、形成优势、形成特色的要求,在全面发展工业生产中,重点抓好骨干工业企业的兴办。在轻纺工业方面,重点抓黄麻纺织厂、床单厂、棉纺厂(1968年上交地区)的兴建和扩建;在食品工业方面,改建和扩建华中烟厂(1963年上交地区);在建材工业方面,兴建和扩建玻璃厂、水泥厂(1968年上交地区);在采选冶炼工业方面,兴建矿冶厂、碳素厂(1971年上交省冶金厅);在机械工业方面,兴建机械厂、纺织器材厂等。80年代,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和《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围绕搞活企业这一中心环节以及上等级出效益的具体要求,工业发展以在原有基础上进行扩建、改建为重点,适当兴办新企业。至1989年,市属国营和大集体工业企业发展到144家,有固定资产原值1.8亿元,净值1.3亿元,完成工业总产值2.4亿元,主要工业产品达135种,其中麻袋、轴承、床单、瓷器、玻璃、陈醋等20种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二、兴修农田水利
  市境自古旱涝灾害频繁,给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严重困难。1954~1959年,人民政府采取“民办公助”的办法,共修建小Ⅱ型水库5座,山塘195口,机灌站3处,增加蓄、提水量150万立方米。建市后,市人民政府以兴建骨干工程为重点,以建设旱涝保收农田为目标,大兴农田水利建设。60~70年代,建仙岭、立新等骨干水库3座,水泵站24处,增加旱涝保收农田面积1.95万亩。70~80年代,开展以山、水、田、林、路、机、电、肥、气、庄综合治理为内容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重点抓仙岭水库配套工程建设和兴建铁坑、青年水库。建设电灌工程109处,喷灌工程61处。至1989年,全市蓄、引、提总水量达4190万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达3.5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90%;旱涝保收面积达2.93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4%。
  三、建设城乡公路
  1949年,市境公路通车里程36.6公里,为泥土和泥砂碎石路面。50年代,城关镇人民政府逐年对城区道路进行修复、扩宽、改建,沟通国道、省道、县道主要干线。60~70年代,市人民政府采取“民办公助”的办法,将沟通城乡交通作为重点,发动群众修建乡村公路,形成以城区为中心,连接公社、大队的公路网络。80年代,为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公路建设以扩宽、改建主干公路为主。1984~1989年,共投工30.51万个,投资1995.29万元,将一○七国道由原四级公路扩宽改建成二级公路;将省道郴酃线、郴道线和部分市道改造成三、四级公路。至1989年,全市共有公路101条,总长310公里,为1949年前的8倍。公路密度、质量,居郴州地区之首。
  四、改善居民居住条件
  1949年,城区居民住宅建筑总面积为8.75万平方米,人均2.86平方米,房屋简陋,配套设施差。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将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纳入施政的重要议事日程。50年代,城关镇人民政府采取以维修、改造、扩建旧房为主,同时营建新房的措施,使住宅面积不断扩大。至1959年,城区住宅面积达到16万平方米。60~70年代,受“文化大革命”以及建设资金不足的影响和制约,房屋建设速度缓慢,但仍然优先兴建了一批居民住宅区。至1978年,住宅面积达到56.9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上升到3.06平方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市人民政府从深化改革入手,推行城市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新体制,加快了城市住宅建设速度。至1989年,城区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40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上升到7.1平方米,住房质量显著提高,多数为水、电、卫生设施齐全的单元式住宅。
  五、建设蔬菜生产基地
  1949年前,市境仅有常年菜地543亩,由于栽培技术落后,蔬菜产量甚低,供应紧缺。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贯彻执行“郊区为城市服务”的方针,大力发展蔬菜生产。
  50年代后期,城关镇人委会在环城乡建立蔬菜生产合作社和蔬菜专业大队,常年菜地达到825亩,但仍然不能满足城镇人口日益增长的需要。建市后,市人民政府为保证蔬菜供应,把蔬菜生产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1960年,将七里洞、高壁、下湄桥、铜坑湖、官庄坪、天堂、许家洞等7个大队的部分粮食生产队辟为蔬菜专业生产队,菜地面积增至4200亩。1962年,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七里洞、高壁、铜坑湖、官庄坪和天堂等5个大队的蔬菜生产队又恢复粮食生产,菜地面积减至2235亩,出现蔬菜供不应求的矛盾。1976年,镇革委会复将官庄坪大队的4个生产队定为蔬菜生产专业队,菜地面积扩大到4396亩。在扩大菜地面积的同时,各蔬菜生产队为改善生产条件,普遍进行以平整土地为主的田园化建设。到70年代末,建成旱涝保收菜地2800亩,占全市菜地总面积的63%。80年代以来,对蔬菜生产基地作部分调整,先后将七里洞、同心桥村辟为专业蔬菜基地,还在郊区部分粮食生产队采取合同形式,建立二线蔬菜地。1983年,市人民政府投资120.4万元,在常年菜地上建设喷灌工程3353.46亩,占常年菜地总面积的91.44%。至1989年,全市菜地建设总投资778万元,被湖南省列为全省菜地建设好的城市之一。
  六、发展商业网点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认真贯彻“发展经济,保障供给”的方针,大力恢复和发展城区商业。1949年11月,城区建立第一家国营贸易公司。1956年初,私营商业发展到1517户,比解放前夕增长1.3倍。1956年冬,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特别是“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期间,指导思想上发生了严重的“左”倾错误,片面强调公有制成分,认为公有范围越大,经营越集中越好,以致出现大量撤并商业网点的作法。至1978年,市内商业网点减至269户,平均每千居民仅有商业网点2家,商业人员27人,居民买吃难、住店难、理发难、购物难。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方针,逐步进行商业体制改革,大力恢复和发展商业网点。1978~1989年,市内先后兴建东方大厦、商业大厦、隆茂商场、楚南商场、友谊华侨商场、妇女儿童用品商场、粮贸中心等一批骨干商业企业,扩建和改建北湖商场、西街商场、湘南酒家、福星楼等一批原有的骨干商业企业,新建健康路、兴隆街、东风路、国庆北路、同心路、飞虹桥等7个个体商业街道以及罗家井、北湖等13处集贸市场,使市区商业网点布局趋向合理。1989年,全市商业网点发展到5433个,平均每千居民有商业网点24个,为1978年的12倍。
  七、建设东江给水工程
  建市前,城区居民普遍饮用井水。1958年后,城区人口增多,供水紧张。市人民政府先后在北湖、南湖、金银冲、同心桥等7处兴建自来水厂。至1989年,日供水能力达10.99万吨,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用水紧张状况。但由于水源不足,供需矛盾仍然突出。
  且过量抽水,造成个别地方地层塌陷、农田受害。1987年,市人民政府制订从东江引水入郴工程计划,经报请郴州行署和省人民政府批准,列入省、市“七·五”重点基本建设工程计划。1988年元月,成立由地、市、县领导组成的东江给水工程指挥部,副专员赵毅拯和市长李刚铤任指挥长。副市长李载有任副指挥长,领导工程具体工作。该工程跨越2市1县的2镇4乡。在省、地的关怀和资兴市、郴县各级政府的支持下,第一期工程总投资6000万元,于1988年9月1日动工,1990年12月26日竣工通水,日供水能力10万吨,为郴州市的发展创造了条件。
  八、改善办学条件
  1949年前,城区中小学普遍以公祠、寺院、庵堂、庙宇作校舍,教学设备简陋。1950年始,郴县人民政府逐年拨款维修、改建、扩建或新建教室,学校面貌逐年改观,办学条件有所改善。1960年后,随着城市人口不断增长,入学人数逐年增多。但至1983年,全市中小学仅75所,而在校学生增至2.84万人,致使校校超招,影响教学质量。1984年,市人民政府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协领导考察全市教育工作,发现市属中小学一级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7.1%,教学设备亦不完善。为改善办学条件,1985~1989年,市人民政府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向市属中小学投资1100万元,扩大校园面积281亩,新增校舍4.8万平方米,新建教学实验大楼9栋,增加仪器仪表设备价值124.9万元。至1989年底,全市中小学校舍总建筑面积达19.5万平方米,基本实现校园规范化,教学、生活设施配套化。教育质量稳步上升,小学毕业升学率达97.3%,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64.9%,高考录取人数迅速增加。
  九、消灭和控制疫病
  郴州是历史上有名的疟疾高发区,又是丝虫病的中度流行区,故流传“船到郴州止,马到郴州死,人到郴州打摆子”之民谣。据1951年重点调查,疟原虫和微丝蚴阳性率,农村分别为80.9%、31.2%;城市为62.6%和13.52%,霍乱、天花及其他各种传染病也时有发生。人民政府把消灭和控制疫病纳入施政重要议事日程,动员群众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做好各种传染病的群防群治和普查工作,使各种疫情迅速得到有效控制。50年代初期,市境彻底消灭了霍乱、天花等烈性传染病。1972年,又把丝虫病的发病率控制在0.57%以下。危害郴州人民健康达两千余年的疟疾,经过近20年的反复查治,也在1975年将发病率控制到万分之0.32以下。二者都达到卫生部规定的基本消灭的标准,经省卫生厅、国家卫生部验收,发给了验收合格证。其他各种传染病,经过努力防治,也都得到控制。据截至1989年底的疫情资料,全市已连续12年未发生脊髓灰质炎疫情,连续14年未发生钩端螺旋体病,各种传染病的总发病率,1989年与1961年相比较,下降70.62%。
  十、控制人口自然增长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安定,经济发展,人口增长迅速。50年代中期和60年代初期,市内曾经先后出现两个生育高峰,人口自然增长率最高年份分别达到29.4‰和39.22‰。
  1963年,镇人委成立节制生育委员会,在城市开展节制生育工作。1969年,各公社、厂矿企事业单位也都建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开始推行条(系统)块(公社)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1973年,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逐步推行多层次、全方位的人口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人口自然增长速度得到有效控制。1974~1989年,平均出生率为12.77‰,自然增长率为8.04‰。一孩率由1977年的47.3%上升到1989年的79.58%,多孩率由19.3%降至1.49%。计划生育率由1976年的52.2%上升到1989年的91.58%。
  十一、改善文化生活设施
  1949年10月,郴县城区仅有文化馆、戏院和电影院各一家。设施简陋,群众文化生活单调。建市后,市人民政府采取国家投资和集体、个人自筹的办法,陆续兴建了图书馆、有线广播站、公园、体育场、工人文化宫,但仍不能满足群众文化生活的需要。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市内文化生活设施建设飞速发展,先后新建电视差转台、调频广播电台、电视台、青少年宫。至1989年,全市有风景区2处,公园2个,体育运动场9个,专业影剧院9家,录像放映室56家,录音磁带销售店63家,歌厅、舞厅、音乐茶座、卡拉OK歌厅21家,电视摄像点3家,基层俱乐部、文化室、图书室316个。
  十二、科技兴市
  1959年,市人民委员会把发展科学技术,促进科技进步当作振兴郴州经济的重要措施。1960年,成立市科学技术工作委员会,并在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科技工作领导小组。
  60~70年代,科技活动初步开展。在郊区,广泛开展改造冷浸田、推广良种、改革耕作制度等一系列科学种田实验活动,粮食产量迅速增长。至1977年,全市水稻平均亩产达到439.86公斤,比1949年提高1.9倍,首次超过《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的指标。在工矿企业中,由领导干部、科技人员和工人群众组成“三结合”科技小组,不断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改进生产工艺和设备,使国营工矿企业和大部分集体手工业厂(社),逐步实现由手工操作向半机械化和机械化生产转变,提高了产品质量和全员劳动生产率。
  至1978年,全市工业总产值达到19444万元,比1965年增长4倍,职工劳动生产率提高1.5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执行“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科学技术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科技工作方针,明确提出依靠科学技术振兴郴州的战略思想,陆续制定一系列优惠政策,引进科技人员,增加科技投入,重奖科技发明、创造,并在全市广泛开展群众性的“科技活动月”和“科技达标活动”,提高全体市民的科技意识和科技素质。全市先后对一些老工矿企业,有计划地进行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使工矿企业的技术装备相继达到80年代国内国际先进水平,产品更加适应国内外市场的需要,并有部分产品跻身国际市场。至1989年,全市共取得科研成果1400余项,其中有53项新产品、新技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填补了湖南省空白;有10项新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填补国内空白。
  十三、兴办经济技术开发
  区1988年8月,市委、市人民政府为加快郴州市经济技术发展步伐,决定在市南郊城前岭建立经济技术开发区,面积1平方公里,为正科级事业单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1992年1~4月,郴州地区行政公署和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开发区实行“地市共管,以市为主”的领导体制,面积扩大到11平方公里,规划分为重工业、轻工业、高新科技、私营经济、管理中心、生活居住等6个功能区,为城市结构布局。7月,授予开发区物价、税收、财政、国土、劳动、人事、城市规划、计划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以及治安、户籍、计划生育管理等10个方面的管理权限,设立税务、财政、国土、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分局等职能部门,实行“封闭管理,全面开放”的管理模式。同时,制定土地、税收、财政、金融等政策规定,实行比沿海地区更优惠的政策。如放宽土地使用权最高年限,免收外商的菜地建设费和5~10年的土地使用费;经批准后免征出口产品的出口税等,并在一定年限内免收国家未规定的产品和企业的产品税、增值税等,同时允许建立保税工厂、保税仓库和保税区;允许企业面向社会发行债券股票等。
  1988~1992年,开发区基础设施投资共5000万元,平整土地近1000亩,实现通路、通电、通水和通邮。出让土地700亩,兴办内资企业31家,外资企业13家,引进电子、食品、造纸工业和服装加工等项目,总投资额3亿多元人民币,其中已到位204万元。有2家内资企业和2家外资企业已投产。1992年,开发区社会总产值达3100万元,实现利税250万元。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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