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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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08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
分类号: D625.64
页数: 5
页码: 136-140
摘要: 本节郴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概括了市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的发展历程。
关键词: 郴州市 人民政府 机构

内容

一、市人民政府 1959年11月,湖南省郴州市人民委员会(简称人委会)设秘书室、计划委员会、编制委员会和人事、民政、教育、文化卫生、档案6个科,商业、粮食、财政、农业、林业、基建、轻工业、重工业、公安9个局,共18个办事机构。1960年6月,政府机构增设文教办公室、行政科、畜牧水产局、油茶局、科学技术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基建局改为基建交通局。1962年,政府机构再次调整,设人委办公室、计划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和人事、劳动、民政、卫生、财政、统计、建设、手工业管理8个科,公安、文教、商业、粮食、税务、农林水利、工业、物资8个局。
  1963年5月,郴州市改为郴县郴州镇(县级)。市人委改称为镇人委。办事机构在原有基础上增设绿化办公室,撤销文教局,分设教育科、文化科。1966年9月,受“文化大革命”冲击。镇人委会及所属机构处于瘫痪状态,不能正常行使职能。
  1968年2月,成立由军队代表、领导干部代表和群众组织代表三结合的郴州镇革命委员会(简称革委会),取代原镇人委会职能。革委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45名组成。办事机构设办事组、毛泽东思想宣传组、斗批改组、政法组、组织组、农村文化革命组、生产指挥组和办事组接待室。是年12月,镇革委会又按行业、按职能设立毛泽东思想宣传站以及工矿企业、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生产生活资料、人民卫生、城市建设、财税金融、粮油购销、手工业管理等8个服务站。1969年1月,镇革委会原7组1室改设为政治工作、办事、生产指挥、人民保卫4个大组,并成立综合服务站,取代原计委、科委、统计局、劳动科、物资科等6个部门的职能。是年3月,镇革委会又将政治工作组、人民保卫组、生产指挥组、办事组改称为政治工作部、人民保卫部、生产指挥部、办公室,把城市建设服务站与工矿企业服务站合并为城市建设工交服务站。1971~1972年,镇革委所属部、组、站先后撤销,建立相应的办、委、局、科。
  1977年12月,郴州市建制恢复,设市革命委员会,办事机构设革委办以及财贸、农村、工交、计划生育、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商行政管理、人民防空、城市街道工作等9个办公室;编制、计划、体育运动、科学技术4个委员会;劳动工资、民政、文化3个科;公安、教育、卫生、广播、商业、粮食、财税、农业水电、林业、城市建设、交通、重工业、轻工业、物资、社队企业15个局。1980年12月,市革命委员会撤销,设市人民政府,办事机构基本维持原状。
  1984年,市内进行机构改革,原有的物资局、房地产管理局、重工业局、一轻工业局、二轻工业局等行政职能单位,都相继改称为物资公司、房地产公司、重工业公司、轻纺公司和手工业联社,政府行政局级单位减少为28个。但1985年后,政府行政职能机构又逐渐增多。至1989年底设有:政府办公室、编制委员会、体制改革委员会、计划委员会、经济委员会、财贸委员会、建设委员会、乡镇企业委员会、农村经济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教育委员会、体育运动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接待处、档案局、监察局、国土管理局、旅游局、劳动局、人事局、统计局、物价局、交通局、商业局、粮食局、财政局、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审计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水电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卫生局、文化局、广播电视局40个工作部门;设物资公司、轻纺工业公司、重工业公司、房地产公司、建安建材工业公司5个事业性管理机构,设人民防空办公室、侨务办公室、老龄委办公室、成人教育办公室、蔬菜工作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办公室、市志编纂办公室、环境保护局8个直属机构,共计55个单位。另有中国银行郴江办事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保险公司、烟草专卖局6个省、地垂直机构。
  二、乡镇人民政府
  1959年11月,郊区设农村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兵、学、商五位一体制。办事机构设办公室、财会室、武装部、财贸办公室等部门,配有主任、部长、干事等17~22人。公社以下行政组织,称大队、中队、生产队。1960年,改为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管理体制。公社、大队行政组织称管理委员会。1968年2月,公社、大队管理委员会改称革命委员会。1984年3月,农村人民公社体制改革,恢复乡人民政府,实行乡、村、组三级管理体制。乡人民政府由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正副乡长,并配备乡长助理、秘书、政府办公室正副主任、武装部长、司法助理、民政助理以及企业、农林水利、文教卫生、国土管理、计划生育等专干和财会人员。村设村民委员会,由正副村长、民兵营长、治保主任、妇联主任、会计、出纳等组成。村民小组设组长、会计、出纳、民兵排长、妇女组长等职。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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