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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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08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常务委员会
分类号: D624.64
页数: 4
页码: 133-136
摘要: 本节郴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括了工作机构及编制、常务委员会、闭会期间的主要工作的介绍。
关键词: 郴州市 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内容

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市第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首次选举产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为市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一、工作机构及编制
  1980年11月,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办公室,处理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人大机关行政编制12人。
  1984年5月,增设法制、财政经济、教科文卫三个工作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增至24人。
  1986年10月,增设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1988年底,机关行政编制增至36人。1990年,增设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
  二、常务委员会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
  共举行27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府两院”)28项工作汇报,分别提出审议意见;审议通过《城市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发挥多方面的积极性,集资建设市政公用设施的决议》、《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的决定》、《关于保护农村社队公共财产的决定》、《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依法决定任免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3人次。第二十七次会议依法罢免丁子学的省第六届人大代表职务。
  市六届人大常委
  会共举行31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47项工作汇报,分别提出审议意见;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财产安全的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通过《关于撤销市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征收诉讼费暂行规定的决议》、《关于市树、市花的决定》;讨论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条例(试行)》和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人大代表暂行办法》、《人大联络员开展工作的暂行意见》。决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56人次。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王田、于得水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唐炳初的辞职;第二十三次会议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启文的辞职,第七次会议接受市长李继禹的辞职,决定李清生为代理市长,第十五次会议接受市长李清生的辞职,决定李刚铤为代理市长;第三次会议接受副市长李清生,第十次会议接受副市长周友才,第十七次会议接受副市长陈焕全,第十九次会议接受副市长谭友罗,第二十四次会议接受副市长吴大强的辞职,第三次会议决定任命李敬、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任命曹宏云、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任命白辉全、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颜国良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第二次会议增选王荐贤、补选赵崇嘉、第十三次会议补选周时昌、第十九次会议补选梁中维为省六届人大代表。
  市七届人大常委会
  共举行29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53项工作汇报,分别提出审议意见;审议通过《关于将每月最后一周的星期六作为全市环境卫生日的决议》、《关于将郴江桥改为苏仙桥的决议》、《关于宣传贯彻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决议)的决议》、《关于中、小学危房检查及处理意见的决议》、《关于中、小学招生意见的决议》、《关于禁止开办各种有害娱乐场所和有害娱乐活动的决定》、《关于认真贯彻中共十三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决议》;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人事任免表决方式的决定》、《常委会议事制度(试行)》、《实施监督的程序》、《人事任免工作程序(试行)》、《质询案的办理程序(试行)》、《财政预决算的监督程序》、《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意见(试行)》。依法决定任免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7人次。第四次会议接受人大常委会委员赵连桥的辞职。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邱永蕃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市八届人大常委会至1991年3月召开人大二次会议前夕,共召开8次常委会会议。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17项工作汇报,分别提出审议意见。依法决定任命市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1人次。第七次会议接受市长李刚铤的辞职,决定宋甲武为代理市长。
  三、闭会期间的主要工作
  (一)监督“一府两院”工作
  1985年,针对学生入学难,学校布局不合理,校舍严重不足,危房多,教育经费少的问题,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市人民政府当年就增拨教育经费81万元。六届、七届常委会都把教育问题作为大事来抓,有力地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发展。1985~1989年,共投资1100多万元办教育,使学生入学难的问题得到缓解,中、小学校容校貌大为改观。
  1985年,根据市第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普及法律知识的决议》,会同市普法办公室组织全市人民开展学习、宣传和贯彻《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八法一条例”的活动,帮助、支持各级组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规划,培训骨干,编印资料,宣讲法律知识,取得一定的成效。同年,不少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对“乘车难”的问题反映十分强烈。对此,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员多次跟车了解情况,感到问题确实严重,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市人民政府及时拨款新增公共汽车12辆,每天增加往返车次30多趟,缓和了“乘车难”的矛盾。
  自1986年起,坚持每年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城市维护费和教育经费的安排及使用情况进行一两次调查和检查。1989年,市人大常委会就加强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在全省人大财经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介绍。
  1987年7月至1988年3月,针对群众“吃菜难”的问题,对菜地建设、蔬菜生产和上市价格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召开部分市人大代表与市长的对话会议,制定五条措施,并先后3次检查落实情况,支持、督促市人民政府加强菜园建设,扩大菜地面积547亩,加强“菜蓝子”工程的管理,使“吃菜难”的问题得到缓和。
  1988~1989年,为解决郴州市生产、生活用水紧张问题,根据市七届人大第二、第三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先后6次进行调查和检查,就加强东江给水工程的领导,提出许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帮助、督促市人民政府狠抓了工程进度和质量,使东江给水工程比原计划提前9个月竣工投产,较好地解决全市“饮水难”的问题。
  1988年8~11月,组织34名人大代表分7个组,重点检查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政府的15个委、办、局以及2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29个企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刑法》、《企业法》、《土地管理法》、《地方组织法》等13个法律法规的情况,进一步增强“一府两院”及职能部门的法制观念。
  1989年7月,就清理整顿公司的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在整顿中暴露出的24个问题,向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出质询,对全市公司清理整顿工作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1989年,为加快湘南农业开发,对市农业投入情况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建议市政府增加农业投入100万元。
  1990年4~8月,对司法机关执行《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两高院”《通告》等法律法规,先后进行4次检查,对17起处理不妥的案件责成复办。到1991年元月,所交办的案件均得到妥善的处理。
  1990年6~7月,对全市公共环境卫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针对存在的24个比较突出的问题,提交政府办理。市人民政府及时作了研究和安排,除2个因权属不清暂无法解决的问题外,都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二)办理代表议案
  五届 督促“一府两院”答复、办理市人大代表提案1428件;接待和处理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232件(次)。
  六届 督促“一府两院”答复、办理代表提案607件;接待和处理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206件(次)。
  七届 督促“一府两院”答复、办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1062件;接待和处理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521件(次)。
  八届 至第八届第二次会议前夕,督促“一府两院”答复、办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548件;接待和处理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133件(次)。
  从市第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开始,每次代表大会都在会议期间对相当部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作出答复,受到代表的赞扬。
  (三)联系代表
  组织代表学习 自市第七届人大换届选举以来,每届代表选举产生后,都坚持组织代表用3~4天时间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使人大代表明确地方人大的性质、地位、作用和代表的职责、任务,增强当好代表的光荣感和责任感,熟悉和掌握行使代表职权的法律知识,提高参政、议政水平。
  组织调查和视察 市第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委会以来,每年都要根据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重大事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组织部分代表进行调查和视察。
  五届:组织代表对物价、城建和社会治安等方面进行11次视察和专题调查。
  六届:组织人大代表对工业生产、国营工商企业经济效益、集资办学、教育体制改革、城市建设和管理、市场物价管理、食品卫生等方面进行54次视察和调查。
  七届:组织人大代表对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办好改革开放试验区,深化企业改革,工业技术改造,发展二轻、街道、乡镇企业,农业升温,东江给水工程建设,中小学危房改造,蔬菜生产和供应,市场物价等方面进行42次调查或视察;并邀请41位代表先后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八届:至第二次会议前夕(1991年3月),组织代表对司法机关执法情况,工商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东江给水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城市环境卫生,交通管理,蔬菜产、销,中、小学德育教育等方面进行22次调查或视察。
  1987~1989年,每年下半年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评议“一府两院”答复办理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工作,每届都召开表彰先进承办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大会。
  通过召开代表组长会议、走访代表、书信联系等方式,与市人大代表保持密切联系。
  (四)联系乡镇人大主席团
  1980、1990年,先后两次召开乡镇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1987年乡镇人大设立主席团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帮助乡镇人大主席团,依法开好每年一次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坚持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工作会议,总结、研究、交流乡镇人大工作。1987年与1990年,乡镇人大两次换届后,又分别举办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专干学习班,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1988年,帮助制定乡镇人大主席团及常务主席的工作职责和任务,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团常务主席列席市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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