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妇女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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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07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妇女团体
分类号: D442.864
页数: 3
页码: 122-124
摘要: 本节郴州市群众团体妇女团体概括了组织状况、主要活动等情况介绍。
关键词: 郴州市 妇女团体 群众团体

内容

一、组织状况
  1927年4月26日,郴县第一届女界联合会在郴城娘娘庙(今行署院内)成立,黄传凤任会长。“马日事变”后,停止活动。1928年2月恢复组织,何善玉任会长。3月12日,何善玉在反革命暴乱中殉难,何闿继任会长。后何闿等被国民党杀害,妇女组织再次遭受破坏。
  1953年4月,郴县城关镇民主妇女联合会成立。1958年10月,改为郴县郴州市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妇联)。1959年11月,郴州市妇联成立,辖2个街道和3个农村公社妇联。“文化大革命”初期,机构瘫痪。1973年6月,恢复镇妇联组织。1977年12月,改为市妇联,辖4个街道和3个农村公社妇联。1989年,辖5个街道、4个乡镇妇联和107个企事业单位妇代会、628个妇代小组,有专(兼)职妇女组织干部689名。
  二、主要活动
  保护妇女合法权益
  1949年前,市境城乡妇女除受封建统治阶级的压迫和剥削外,还受夫权、神权、族权及封建伦理道德的摧残。1927年,县、区女界联合会成立后,组织广大城乡妇女投入争取自由解放的斗争,提出打倒封建礼教,废除“三从四德”,争取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反对虐待妇女和纳妾等口号,发动妇女放足、剪辫子,参加禁烟、禁赌、禁娼的活动。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翌年,城关区成立机构贯彻婚姻法,城区自愿结婚率居全县之首,包办、买卖婚姻、干涉寡妇再婚等封建陋习明显减少。1958年起,强调妇女在参加集体劳动中,执行男女同工同酬的分配原则。1959年,市妇联教育妇女以社会主义道德对待婚姻和家庭,树立尊老爱幼、团结和睦的新风尚。1980年9月,第二部婚姻法颁布后,市妇联发动各级妇女组织及有关部门和团体广泛宣传,号召市民以共产主义人生观和社会主义道德处理婚姻与家庭问题。1981年,与市人大常委和市民政局等部门一道,进行宣传贯彻新婚姻法大检查,开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传月活动和取缔卖淫、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斗争,检举揭发奸污调戏妇女和幼女案件25起,侦破20起。联合有关部门为88对新婚夫妇举行隆重简朴的集体婚礼,受到青年和社会各界的赞赏。同时,成立婚姻介绍所。至1987年,有417名大男大女在所登记,其中有33对青年、丧偶老人结成夫妻。1984年,市妇联设法律顾问室,街道设法律咨询站,配有法律专干和兼职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和法规教育。1988年举办家庭教育知识、万户家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推动群众学法守法的自觉性。
  鼓励参加实践
  新中国成立以前,郴县城乡广大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地位低下。1950年始,妇联动员妇女从家务中解脱出来,参加各项社会活动。特别是发动农村妇女参加土改运动和农业生产。至1956年,有50%以上的农村妇女投入集体生产劳动。1959年,组织农村妇女成立“穆桂英队”、“妇女突击队”,参加插秧者占农村妇女总数70%,学会犁田的由120人增至1200人。城镇女职工由840人增至1390人,并涌现出不少模范标兵。市百货中心门市部99%的女营业员在劳动效率、资金周转率等方面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城乡妇女中涌现出生产能手3565人,其中300余人出席省、地、市群英会。郴州床单厂崔华萍劳动积极,成绩显著,1969年出席首都国庆观礼。1981年,市妇联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农村妇女开展学文化、学技术竞赛活动,参加者达9270余人。组织工商企业女职工开展技术比武、优质服务等竞赛活动。郴州麻纺厂纺织工张春香创造5万米无次布的好成绩,被评为全国新长征突击手和省“三八”红旗手。1989年,开展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的活动,有1.18万农村妇女参加。
  参政议政
  新中国成立后,历届县、市党代会、人代会均有一定比例的妇女代表参加。1988年,中共郴州市第六次代表大会的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12.6%。市第七次人代会,女代表占24.6%。在市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妇女工作人员不断增加。1989年,全市共有女干部1985人,占干部总数38%,其中副科局级以上干部90人。
  增进妇女儿童保健福利事业
  20世纪60年代以来,农村安排妇女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实行调干不调湿、调近不调远、调轻不调重的原则。妇女产前产后,集体给予工分补助。工矿企业设立营养食堂、哺乳室、卫生室和妇科病治疗所,并建立妇女保健卡。1977年对全市妇女进行妇科病普查,治愈4500人;对儿童进行卡介苗、麻诊、乙型脑炎等预防接种,发放小儿麻痹症预防药物。
  1960年,在城乡兴办托儿所、幼儿园。1961年,民主街幼儿园被评为全国红旗幼儿园。为普及生育知识,1983年,市创办家长学校,向新婚夫妇、孕妇和家长进行有关科普知识教育。至1986年,共办52期,培训4110人。1989年,发展到9所分校,学员达5500人。家长学校为全国首创,荣获全国妇联、国家教委颁发的荣誉证书。市妇联的办校经验材料被联合国翻译成两国文字予以宣传介绍,并受到奖励。1984年,为加强对儿童少年工作的领导,市成立儿童少年工作委员会。至1989年,全市办幼儿园59个。
  开展创“五好”家庭活动
  建市以来,市妇联在全市组织开展以遵纪守法好、生产工作好、邻里互助好、敬老爱幼好和计划生育好为主要内容的创“五好家庭”竞赛活动,市粮库段禄明夫妇,1964年后,陆续将双方5位年迈的无依无靠和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亲戚从外地迁到家中赡养,生活上体贴入微,精神上给予安慰,患病及时治疗,精心护理,受到社会赞赏。1983年,段家被评为全国“五好家庭”。至1989年,全市共评出“五好家庭”3742户,其中受全国表彰3户,省表彰6户,地区表彰28户。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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