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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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06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组织建设
分类号: D296.2
页数: 4
页码: 91-94
摘要: 本节中国共产党郴州市地方组织组织建设概括了党员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
关键词: 郴州市 组织建设 地方组织

内容

一、党员队伍建设
  1923年,在外地求学的郴籍共产党员李翼云等人回郴开展革命活动,秘密发展党员。
  翌年秋,孙开球第一个加入共产党组织。尔后,在城区陆续发展一批党员。1928年4月,因局势恶化,大部分党员随湘南起义队伍转移井冈山,仅留下少数党员继续坚持地下斗争。1938年,在鞭炮、缝纫、搬运等行业的工人中发展党员70余名,使城区党员总数增至84名。翌年秋,城区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党员发展处于停顿状态。1947年,在进步教师和青年学生中秘密发展党员20余名。在历次革命斗争中,许多共产党员为了人民的利益壮烈牺牲。
  1951年开始,中共郴县第一区委员会在“积极慎重”方针指导下,结合农村土地改革运动,公开发展贫雇农入党。1952年,在城东、城西两乡发展党员12名。1954年后,为适应城乡社会主义改造的需要,中共城关镇委在贫雇农和农业合作化运动积极分子以及城区的工人、店员、出身贫寒的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但发展的重点在农村。1956年开始,加强对文化、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的建党工作。是年发展49名,全镇有党员94名。1958~1959年,批判建党工作中的右倾保守思想,搞“火线”入党,共发展党员334名。1961年后,市委纠正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着重在空白、薄弱单位发展党员。
  “文化大革命”初期,发展党员工作一度中断。1969年冬,党组织活动开始恢复。至1976年,党员总数达2594名。因受“文化大革命”干扰,少数基层组织未严格按照标准吸收党员,影响党员队伍的质量。1978年以后,市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建党方针,注重发展优秀知识分子和生产(工作)第一线的优秀青年入党。
  1984~1989年发展的1171名党员中,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的占59.52%,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占50.81%,改善了党员队伍的文化和年龄结构。1989年,全市共有党员5877名。
  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积极奉献,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其中有939名被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或优秀党员。
  二、基层组织建设
  市境中共组织,从建立之日起,便扎根在最基层,使党和群众保持着最密切的联系。
  1925年10月,城区仅建支部1个。1928年2月,成立中共在城区委员会。1938年,随着党员数量的增加,在鞭炮、缝纫、运输等行业成立6个支部和妇女、铁路2个党小组。
  1949年,中共郴县在城区工委辖良田、华塘、桥口、城区4个支部。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郴州市地方组织更加重视基层组织的建设。50年代,为加强对各行业的领导,中共城关区(镇)委逐步在农村和工业、手工业、公私合营商业等部门建立党的基层组织。至1956年,共建基层支部10个。1958年,在基层支部中开展评比竞赛活动,并进行检查和整顿,使后进支部面由25.5%缩小到7.4%。白鹿洞、皂角树、缝纫业、木工厂4个支部被评为红旗支部。60年代初期,进一步建立健全支部工作的各项制度。1961年,各支部均建立党课、政治课、文化课、业务课和生活会、支部工作记录簿等制度。1962~1963年,市委先后抽调51名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对思想混乱、组织涣散、未形成领导核心和工作(生产)落后的18个支部进行整顿,收效显著。1964~1966年,建立学习毛泽东著作、联系群众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制度,率领党员和群众参加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文化大革命”初期,各级党组织受到冲击,工作不能正常开展,但不少基层组织排除干扰,领导群众坚持生产(工作),使各项损失减轻到最低程度。1969年,中共郴州镇革委会核心小组成立,贯彻中共中央整党建党方针。至1973年底,市辖209个基层组织全部恢复。1978年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恢复建立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制度。1984年,基层组织普遍进行换届选举。翌年,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调整、改选和增补部分基层组织领导成员。1987年,在全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的活动,从455个支部、5084名党员中评出先进党支部47个,优秀党员519名。郴江乡党委被中共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989年,各基层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理不合格党员活动,除年老病残者外,有5801名党员参加评议,其中合格和基本合格的5757名,占99.24%;不合格的44名,占0.76%。对不合格的党员,按照市委《关于处理不合格党员的试行条例》,分别予以除名、劝退、限期改正错误和延期转正、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处理。年底,全市共有基层党委37个,党总支19个,党支部456个,有党务工作者1135人。
  三、领导班子建设
  市委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不断地从思想、组织和作风方面加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1959年冬,根据部分党政干部思想不纯、作风不正的状况,市委作出整顿干部工作作风的决定,要求各级领导成员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但由于不切实际地开展整风反右倾运动,导致一些敢于直言的领导干部受到错误批判和处理,民主作风一度减弱。
  1961年,市委作出《关于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的决议》,强调政治思想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1962年,为提高各级领导成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能力,选送750余人到省、地、市委党校学习。1960~1963年,先后提拔145名干部充实到名级3导班子。1964~1966年,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被当作“四不清”干部受到错误处理。运动后期,按照革命事业接班人五项条件,提拔一批骨干担任6级领导职务。至1966年,全市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84名。“文化大革命”初期,名级领导班子受到冲击,大部分领导干部被当作“走资派”、“叛徒”、“特务”打倒,有的被下放到工厂、农村、“五·七”干校劳动改造,镇委书记杨晓光、张东海被无辜关进监狱。1968年,根据中共中央成立各级革命委员会的指示,按照军、干、群和老、中、青“三结合”原则,重新组建各级领导班子,其主要成员由军队支左干部担任,一批造反组织的头目,也进入各级领导班子,致使各项工作一度无法开展。“文化大革命”后期,针对部分单位领导班子存在“软、散、懒”现象,进行思想整顿。镇委书记马静波带领7名常委、222名干部,组织25个工作队深入到问题较多的厂矿、社队、公司等单位帮助整顿,改变后进状态。1977年,市委作出《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决定》,把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著作,坚持实事求是,实行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十条,作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标准。1978~1979年,对历次运动中受到错误处理的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平反纠正,并安排重返领导岗位。1980~1982年,按照党、政、群“三位一体”和新时期的用人标准,对各级领导成员进行调整,提拔175名中青年干部充实各级领导班子,初步实现新老干部的合作与交替,使70余个单位领导班子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和专业知识少的状况得以改善。在1983年机构改革中,又提拔76名干部任副科以上职务,其中40岁以下的占55.26%,高中文化以上的占81.57%。同时,注意加强第三梯队建设,为新老干部的正常交替作好准备。全市列作市、部办委、乡镇街道领导成员的后备对象共59名。1985~1987年,开展整党工作,纠正党内不正之风,促进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1986~1989年,根据“改善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各级领导成员,对群众意见大、无政绩的极少数领导干部予以就地免职,并启用一批德才兼备、符合干部“四化”要求的中青年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同时改革干部制度,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增强选拔领导干部的透明度。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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