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郴州市地方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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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06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郴州市地方组织
分类号: D235.732
页数: 24
页码: 86-109
摘要: 本章郴州市党派群团中国共产党郴州市地方组织概括了组织沿革、代表大会、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党纪党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活动纪略。
关键词: 郴州市 党派群团 地方组织

内容

第一节 组织沿革
  1923年,在长沙、衡阳求学的郴籍学生李翼云、李佑余、胡世俭等加入中国共产党(以下简称“中共”),受中共湘区执行委员会派遣,回郴活动。1924年秋,吸收孙开球(孙宇宁)入党。1925年9月,李翼云、胡世俭、孙开球、武暴、李一鼎等人在郴州城区成立“共产主义小组”,组长李翼云,隶属中共省立第三师范支部。10月,成立“中共郴县特别支部”,代号“郑杰”,书记孙开球,隶属中共湘区执行委员会。1926年3月,中共湖南区执行委员会派陈芬到郴组建“中共郴县地方执行委员会”,代号“陈蒂”,书记陈芬。7月,设立中共城区党支部,书记贺益生。1927年5月,长沙“马日事变”后,国民党郴县当局在城乡大肆捕杀共产党员和革命群众,各级中共组织遭到严重破坏。6月,县委指派陈韬、贺益生回郴恢复城区组织。1928年2月4日,朱德、陈毅率工农革命军第一师攻克郴城。5日,县委召开扩大会议,命陈韬为城区区委书记。3月12日,城区发生反革命暴乱,夏明震等9名县委主要成员被害,陈毅代理县委书记。4月,湘南起义部队上井冈山后,国民党反动势力疯狂反扑,城区党组织再次遭到严重破坏。秋,陈本生受命从井冈山回郴坚持地下斗争,在城区李城证店内召开临时代表会议,调整中共郴县县委,选举曹彬为书记。此后,县委和城区党组织几经更迭。1938年1月,中共中央派遣陕甘宁边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王涛从延安来郴州,任新四军驻郴州通讯处主任。是年春,设中共郴县在城区委,书记杨西林。1940年秋,国民党反动派掀起第二次反共高潮,郴县地方党组织再次遭到破坏。但中共在城区区委,在中共湘南特委直接领导下,仍坚持地下活动。后根据中共湖南省委“长期埋伏,积蓄力量,等待时机”的指示,城区党组织活动暂时中断。1948年秋,城区中共地下党员谷安昌与中共湘南工委负责人谷子元取得联系,恢复党的活动,重建城区支部,支部书记谷安昌。1949年3月,成立中共郴县城区工作委员会,书记陈修河。5月,由李楚接任书记。
  1949年10月,郴州解放,成立中共郴县城关区委员会,书记张欣。1950年3月,中共城关区委改为中共郴县第一区委员会,张欣继任书记。1952年1月,复为中共郴县城关区委员会,书记陈泽林。1953年8月,改为中共郴县城关镇委员会,先后担任镇委书记的有贺绍彬、赵兰庆(女)、王开元、陈家盛、李峰(兼)。1958年9月,中共城关镇委改为中共郴县郴州市委员会,县委副书记陈英然兼任市委书记。市委工作机构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监察委员会、工交部、财贸部。
  1959年11月,中共郴县郴州市委员会改为中共湖南省郴州市委员会,隶属中共郴州地委。市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委员会、统战部、财贸部、工交部、农村部、党校等工作部门。1960年3月,增设市直属机关委员会和《郴州新闻》报社。1961年11月,撤销《郴州新闻》报社。1963年5月,中共郴州市委员会改为中共郴州镇委员会,隶属关系未变,原工作机构仍保留未动。1964年1月,农村部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合并为农林水利办公室。1965年4月,工交部改为工交政治部,财贸部改为财贸政治部。
  1966年3月,撤销农林水利办公室,改设农村工作政治部。
  1966年10月,镇委机关受“文化大革命”的冲击而瘫痪。1968年2月,成立郴县郴州镇革命委员会(简称镇革委会),取代原镇委职能。11月,设立镇革委会“五·七”干校。1969年6月,中共郴县郴州镇革委会核心小组成立(翌年7月,改称核心领导小组)。1971年2月,中共郴县郴州镇委员会成立,镇委与镇革委会工作机构实行“一元化”领导。1972~1973年,先后恢复镇直属机关党总支、镇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组。
  1977年12月,恢复郴州市。中共郴县郴州镇委员会改为中共郴州市委员会,工作机构有市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直属机关党总支、“五·七”干校。1978年2月,设立编制委员会。6月,成立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3年改称市纪律检查委员会)。1979年,撤销市“五·七”干校,恢复市委党校,市直属机关党总支改为市直属机关委员会。1980年5月,设立市档案局,由市委、市政府双重领导。1982年,设立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政法委员会和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市委、市政府联设)。1983年设立市老干部工作局。至1989年底,市委工作机构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员会、直属机关党委、编制委员会、老干局、档案局、党史办、信访办、党校。
  第二节 代表大会
  1959~1989年,中共郴州市地方组织共召开6次党员代表大会。
  一、第一次代表大会
  1960年2月21~25日,在市工人俱乐部召开,会议代表150名,实到139名,列席代表33名,代表全市1534名党员。朱永保代表市委向大会作工作报告。会议选举产生中共郴州市第一届委员会,委员15名,候补委员3名。市委第一届第一次全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7名,设书记处,选举第一书记1名,书记4名。选举出席中共湖南省第二次代表大会的代表3名。大会总结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的“工作经验”,在1960~1962年的三年发展规划中盲目地提出高指标,要求到1962年全市实现粮食总产3620万公斤,牲猪23万头,原煤5万吨,工农业总产值10865.5万元。同时,继续部署深入开展“反右倾”斗争。
  二、第二次代表大会
  1966年5月4~6日,在镇工人俱乐部召开。出席会议代表159名,列席代表42名,代表全镇1620名党员。赵勤代表第一届市委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中共郴州镇第二届委员会,委员22名,候补委员3名。镇委第二届第一次全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9名,设书记处,选举第一书记1名,第二书记1名,副书记5名。大会总结第一次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讨论郴州镇在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的主要任务。不切实际地把一定范围内存在的阶级斗争扩大化和绝对化,提出了“以阶级斗争和两条道路斗争为纲,推动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口号。
  三、第三次代表大会
  1971年2月2~7日,在郴州第一中学召开。会议代表205名,实到195名,代表全镇1793名党员。陈岭桂代表中共郴州镇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作工作报告。大会通过镇革委核心领导小组的工作报告和《关于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执行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党委革命化建设的决议〉的决议》,选举产生中共郴州镇第三届委员会,委员27名。
  镇委第三届第一次全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常委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会议在“左”的思想影响下,错误地总结“文化大革命”搞阶级斗争和开展党内“两条路线斗争”的经验,并确定以后的任务。
  四、第四次代表大会
  1977年12月10~14日,在市委招待所召开。会议代表403名,实到395名,代表全市2608名党员。叶明华代表第三届市委向大会作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中共郴州市第四届委员会,委员25名,候补委员6名。镇委第四届第一次全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常委12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5名。选举产生中共郴州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2名。大会通过《中共郴州市委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决定》,并号召全体党员和全体人民为在1980年把郴州市建设成大庆式城镇和大寨式郊区而努力。由于多年来党内“左”的错误影响,大会仍然提出要“以阶级斗争为纲”和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
  五、第五次代表大会
  1985年4月23~26日,在市农贸中心召开。会议代表269名,实到261名,列席代表51名,代表全市4429名党员(含预备党员206名)。李继禹代表第四届市委作《全党动手,改革进取,为振兴郴州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刘碧林作市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中共郴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19名,候补委员3名;市委第五届第一次全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常委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选举产生中共郴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名,其中纪检常委5名,内正、副书记各1名。还选举产生郴州市出席省第五次党代会的代表。大会总结了第四次党代会后7年的工作成绩和基本经验;部署全面整党,加强党的建设;提出全市工农业总产值在1980年的基础上提前三年翻一番,提前5年翻两番的规划和实现其规划的措施。大会号召全市共产党员和全市军民,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振奋精神,改革进取,为实现这次大会提出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六、第六次代表大会
  1988年3月7~10日,在市政府招待所召开。出席会议代表224名,列席代表55名,特邀代表17名,代表全市5621名党员(含预备党员278名)。李清生代表第五届市委作《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为加快我市建设步伐而奋斗》的工作报告,刘碧林作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大会通过《关于中共郴州市第五届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委员25名、候补委员4名组成中共郴州市第六届委员会,市委第六届第一次全会选举产生了常务委员会,常委9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大会还选举产生中共郴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1名,其中常委5名,内正、副书记各1名。大会总结前三年的经验,分析前进道路上的困难和问题,修订建设规划,重新提出提前五年实现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奋斗目标及其相应措施。会议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和全市军民,在中共十三大精神鼓舞下,团结一心,改革开拓,艰苦创业。
  第三节 组织建设
  一、党员队伍建设
  1923年,在外地求学的郴籍共产党员李翼云等人回郴开展革命活动,秘密发展党员。
  翌年秋,孙开球第一个加入共产党组织。尔后,在城区陆续发展一批党员。1928年4月,因局势恶化,大部分党员随湘南起义队伍转移井冈山,仅留下少数党员继续坚持地下斗争。1938年,在鞭炮、缝纫、搬运等行业的工人中发展党员70余名,使城区党员总数增至84名。翌年秋,城区党组织遭到严重破坏,党员发展处于停顿状态。1947年,在进步教师和青年学生中秘密发展党员20余名。在历次革命斗争中,许多共产党员为了人民的利益壮烈牺牲。
  1951年开始,中共郴县第一区委员会在“积极慎重”方针指导下,结合农村土地改革运动,公开发展贫雇农入党。1952年,在城东、城西两乡发展党员12名。1954年后,为适应城乡社会主义改造的需要,中共城关镇委在贫雇农和农业合作化运动积极分子以及城区的工人、店员、出身贫寒的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但发展的重点在农村。1956年开始,加强对文化、教育、卫生、工商等部门的建党工作。是年发展49名,全镇有党员94名。1958~1959年,批判建党工作中的右倾保守思想,搞“火线”入党,共发展党员334名。1961年后,市委纠正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着重在空白、薄弱单位发展党员。
  “文化大革命”初期,发展党员工作一度中断。1969年冬,党组织活动开始恢复。至1976年,党员总数达2594名。因受“文化大革命”干扰,少数基层组织未严格按照标准吸收党员,影响党员队伍的质量。1978年以后,市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建党方针,注重发展优秀知识分子和生产(工作)第一线的优秀青年入党。
  1984~1989年发展的1171名党员中,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的占59.52%,年龄在35岁以下的占50.81%,改善了党员队伍的文化和年龄结构。1989年,全市共有党员5877名。
  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积极奉献,努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其中有939名被评为先进生产(工作)者或优秀党员。
  二、基层组织建设
  市境中共组织,从建立之日起,便扎根在最基层,使党和群众保持着最密切的联系。
  1925年10月,城区仅建支部1个。1928年2月,成立中共在城区委员会。1938年,随着党员数量的增加,在鞭炮、缝纫、运输等行业成立6个支部和妇女、铁路2个党小组。
  1949年,中共郴县在城区工委辖良田、华塘、桥口、城区4个支部。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郴州市地方组织更加重视基层组织的建设。50年代,为加强对各行业的领导,中共城关区(镇)委逐步在农村和工业、手工业、公私合营商业等部门建立党的基层组织。至1956年,共建基层支部10个。1958年,在基层支部中开展评比竞赛活动,并进行检查和整顿,使后进支部面由25.5%缩小到7.4%。白鹿洞、皂角树、缝纫业、木工厂4个支部被评为红旗支部。60年代初期,进一步建立健全支部工作的各项制度。1961年,各支部均建立党课、政治课、文化课、业务课和生活会、支部工作记录簿等制度。1962~1963年,市委先后抽调51名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对思想混乱、组织涣散、未形成领导核心和工作(生产)落后的18个支部进行整顿,收效显著。1964~1966年,建立学习毛泽东著作、联系群众和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制度,率领党员和群众参加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三大革命运动。“文化大革命”初期,各级党组织受到冲击,工作不能正常开展,但不少基层组织排除干扰,领导群众坚持生产(工作),使各项损失减轻到最低程度。1969年,中共郴州镇革委会核心小组成立,贯彻中共中央整党建党方针。至1973年底,市辖209个基层组织全部恢复。1978年后,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恢复建立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制度。1984年,基层组织普遍进行换届选举。翌年,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调整、改选和增补部分基层组织领导成员。1987年,在全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党员的活动,从455个支部、5084名党员中评出先进党支部47个,优秀党员519名。郴江乡党委被中共中央组织部授予“全国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989年,各基层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处理不合格党员活动,除年老病残者外,有5801名党员参加评议,其中合格和基本合格的5757名,占99.24%;不合格的44名,占0.76%。对不合格的党员,按照市委《关于处理不合格党员的试行条例》,分别予以除名、劝退、限期改正错误和延期转正、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等处理。年底,全市共有基层党委37个,党总支19个,党支部456个,有党务工作者1135人。
  三、领导班子建设
  市委在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不断地从思想、组织和作风方面加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建设。1959年冬,根据部分党政干部思想不纯、作风不正的状况,市委作出整顿干部工作作风的决定,要求各级领导成员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但由于不切实际地开展整风反右倾运动,导致一些敢于直言的领导干部受到错误批判和处理,民主作风一度减弱。
  1961年,市委作出《关于加强政治思想工作的决议》,强调政治思想工作是一切工作的生命线。1962年,为提高各级领导成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能力,选送750余人到省、地、市委党校学习。1960~1963年,先后提拔145名干部充实到名级3导班子。1964~1966年,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被当作“四不清”干部受到错误处理。运动后期,按照革命事业接班人五项条件,提拔一批骨干担任6级领导职务。至1966年,全市有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84名。“文化大革命”初期,名级领导班子受到冲击,大部分领导干部被当作“走资派”、“叛徒”、“特务”打倒,有的被下放到工厂、农村、“五·七”干校劳动改造,镇委书记杨晓光、张东海被无辜关进监狱。1968年,根据中共中央成立各级革命委员会的指示,按照军、干、群和老、中、青“三结合”原则,重新组建各级领导班子,其主要成员由军队支左干部担任,一批造反组织的头目,也进入各级领导班子,致使各项工作一度无法开展。“文化大革命”后期,针对部分单位领导班子存在“软、散、懒”现象,进行思想整顿。镇委书记马静波带领7名常委、222名干部,组织25个工作队深入到问题较多的厂矿、社队、公司等单位帮助整顿,改变后进状态。1977年,市委作出《关于改进领导作风的决定》,把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著作,坚持实事求是,实行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十条,作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标准。1978~1979年,对历次运动中受到错误处理的各级领导干部进行平反纠正,并安排重返领导岗位。1980~1982年,按照党、政、群“三位一体”和新时期的用人标准,对各级领导成员进行调整,提拔175名中青年干部充实各级领导班子,初步实现新老干部的合作与交替,使70余个单位领导班子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和专业知识少的状况得以改善。在1983年机构改革中,又提拔76名干部任副科以上职务,其中40岁以下的占55.26%,高中文化以上的占81.57%。同时,注意加强第三梯队建设,为新老干部的正常交替作好准备。全市列作市、部办委、乡镇街道领导成员的后备对象共59名。1985~1987年,开展整党工作,纠正党内不正之风,促进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1986~1989年,根据“改善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各级领导成员,对群众意见大、无政绩的极少数领导干部予以就地免职,并启用一批德才兼备、符合干部“四化”要求的中青年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班子。同时改革干部制度,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增强选拔领导干部的透明度。
  第四节 思想建设 市境中共地方组织自建立之日起,就注重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围绕党在各个时期的总任务和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不断地向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教育,党的宗旨的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提高党员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在斗争和工作中发挥其先锋模范作用。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 1923年,郴籍共产党员李翼云、胡世俭等人开始在城区传播马列主义。1925年,城区共产主义小组成立后,在党内和进步知识分子中,组织学习《共产党宣言》等马列著作,研讨科学社会主义和阶级斗争学说。1927年“马日事变”后的一段时期内,革命转向隐蔽斗争,部分党员和群众对革命向何处去产生彷徨,中共在城区委及时教育党员坚定革命信念。抗日战争时期,以中共中央关于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理论和政策教育党员,团结一切爱国力量,开展抗日救亡活动。解放战争时期,在城区委先后翻印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等著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发给全体党员学习,教育大家团结群众,作好准备,迎接解放。
  新中国成立后,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经常化、系统化。50年代初,党内普遍开展《社会发展史》、《新民主主义运动史》、《中国共产党史》学习。1952年以后,根据党员的文化程度和理论水平,分为中级组和初级组进行学习。50年代中期,中级组学习《联共(布)党史》,初级组学习《经济政治常识读本》。50年代末,中级组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教学提纲》,初级组学习《哲学常识讲义》。60年代初,中国共产党与苏联共产党公开论战。中共郴州镇委组织全体党员和干部着重学习中共中央发表的《列宁主义万岁》等三篇文章,以及以《人民日报》编辑部和《红旗》杂志编辑部名义发表的九篇评论苏共中央公开信的文章。“文化大革命”开始,党内的正常理论学习因受到冲击曾一度停顿。林彪反革命集团彻底暴露以后,镇委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组织党员重读《共产党宣言》、《国家与革命》等六本马列著作和毛泽东的《矛盾论》、《实践论》等五篇哲学著作。1972年,重点学习毛泽东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1976年江青反革命集团被粉碎以后,镇委根据中央指示,于1978年在党员和干部中普遍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1980年开始,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促进了思想解放。1986年以后,重点学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开展生产力标准大讨论。
  二、党的宗旨教育 中共郴州市地方组织,无论是在艰难困苦的年代,还是在和平环境中,都注重教育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求每一个共产党员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
  战争时期,绝大多数党员英勇战斗,前仆后继,不怕牺牲。夏明震、何善玉、李才佳等一大批共产党员,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郴州市地方组织围绕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向党员进行党的宗旨教育。50年代初期,一批青年学生加入到中共组织。鉴于他们缺乏社会生活经验,缺少实际锻炼,党及时组织他们投身到减租反霸、土地改革等火热的斗争中去,跟贫下中农同吃、同住、同劳动,体验劳动人民的疾若,建立与劳动人民息息相通的思想感情,促进世界观改造。60年代,部分党员中出现脱离群众,不愿做艰苦深入的工作和贪图享乐的现象,镇委组织党员学习毛泽东《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愚公移山》等著作,同时广泛开展向英雄、模范人物学习活动。60年代中期,先后开展学雷锋、学焦裕录、学铁人王进喜、学欧阳海等活动。1968年3月24日,市郊人民公社龙门池大队孔家洞生产队女社员田才蓉,为了抢救一列正在急驰的火车,光荣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镇革命委员会向全镇通报她的英勇事迹,号召全镇人民向她学习。80年代改革开放中,少数党员滋生“一切向钱看”的思想,个别人甚至滑到了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泥坑边缘。市委及时向党员进行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在党员和群众中开展学习张海迪、朱伯儒活动,教育党员在改革开放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革命人生观。
  三、形势政策教育 中共郴州市地方组织,在革命发展的各个时期,及时地向党员进行形势政策教育。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重点进行农工运动形势的教育。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进行武装夺取政权的教育。抗日战争时期,进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教育。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进行建立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教育。
  新中国成立后,市境面临着支援前线和恢复国民经济的艰巨任务,城关区委要求共产党员深入到基层去,团结和动员群众恢复生产,巩固政权。1950年,美帝国主义侵略朝鲜,并妄图进而入侵中国。区委采取揭露美、日帝国主义侵华罪行与宣传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相结合的方式教育党员,增强其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意识。1951年秋,在土地改革中,区委部署学习《土地改革法》,召开忆苦思甜会,揭露地主阶级的剥削本质,使党员认清土地改革的必要性和历史必然性。1952年,在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和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中,区委动员党员积极参加运动,清除旧社会的余毒,打退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进攻。1952年冬,中共中央制定过渡时期总路线,城关区委部署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学习,广大党员都自觉地为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为完成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而努力。1958年,中共城关镇委在党内外开展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的教育,激励群众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但在宣传中夸大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人们的盲目蛮干和急于求成的思潮。1960年,市委组织党员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教育党员、干部坚定社会主义信仰,增强战胜自然灾害的信心。“文化大革命”期间,镇委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在党员中进行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宣传,导致阶级斗争严重扩大化。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拨乱反正,党的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逐步恢复。1979年,市委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2~1985年,市委组织党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大胆率领群众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1986年9月后,重点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1987年中共十三大后,主要学习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1989年6月,市委对1979年以后的工作经验教训进行了回顾总结,作出关于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广泛深入地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
  为继承先烈遗志,发扬革命传统,1983~1989年,市党史资料征集办公室遵循“存史、资政、育人”原则,征集、整理、编辑了35个专题史料,11名党史人物传记,共两本14万余字,印发3500册。
  第五节 党纪党风
  一、传统作风 新中国成立前,中共郴州市地方组织秘密进行活动,有着严明的纪律,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新中国成立后,中共郴州市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注重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与作风。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建市以后,市委开展各项工作,都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1958年大力兴建农田水利,新建小Ⅱ型水库4座、引水工程,7处、山塘120口,使全市耕地有效灌溉面积达65%。1964年2月17日,天降大雪,裕后街、扎上街、解放路等地的一些民房,因积雪而濒临倒塌。镇房产公司全体党员带领公司职工,不畏严寒,连续奋战七昼夜,抢修危房79栋。1967年初夏,因连降大雨,山洪暴发,地处郴江河畔的市农药厂厂房、设备和数百吨农药面临着被大水冲走的危险。在这紧急关头,镇委机关的全体党员、干部火速奔赴现场,与该厂党员职工一道抢险,直到炸开拦河坝,洪水退出后才撤离现场。
  广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还表现在奋发图强,艰苦创业的过程中。
  市化工厂党支部书记、厂长李言松,几十年如一日,带领职工艰苦创业。1966年市化工厂仅手工生产砖瓦,李调到该厂后,发动职工将废弃的设备改造成制砖机。后来,砖瓦市场萧条,他又带领职工及时转产,土法上马办起肥皂厂,挽救了这个濒临倒闭的集体企业。1978年,他同唐秋琴与北京市华工研究所协作,研制出“AS型液体塑料复合稳定剂”。1986年,又研制出8310系列铝钡片状复合稳定剂,不仅填补了国内的一项空白,而且为厂带来了好的经济效益。1988年,该厂完成产值272万元,创利税96万元。
  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指引下,许多共产党员把自己的本职工作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紧密联系起来,在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了显著成绩。市农业局畜牧兽医站站长、高级兽医师、共产党员谢洁良,大学毕业后,20多年一直坚持以基层为家。她根据市场的需求,从外地引进10多个优良畜禽品种,使全市的畜牧业生产有较大的发展。
  密切联系群众 市委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保持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1960年2月,市委组织市属机关1254名干部奔赴农村支援农业生产,他们与社员同吃、同住、同劳动,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受到群众好评。1975年,为解决城市居民吃鸡难的问题,镇委组织一批机关党员干部到三里田大队蹲点,帮助兴建机械化养鸡场。他们吃在工地,睡在工地,与社员一道挑土、清基、抖土墙,群众称赞他们是不拿工分的好“社员”。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主上来,市委把扶持贫困村、组、户脱贫致富作为党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内容。1979~1984年,全市共扶贫426户,其中脱贫214户。1985年,市委实行部门、单位包村、包组、包户的扶贫责任制,共扶持1041户,有416户脱贫、216户致富。
  为作好来信来访工作,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市委建立领导接待日制度。1983年4月,市立医院老中医段多宝的妻子向接待群众来访的市委书记丁连芳反映,“文化大革命”中,她家被抄走黄金11两,多年未落实。丁迅速组织人员,亲自带队到外县调查,证实这些黄金当时确实已交镇军管会。市委责成有关部门按政策将黄金按时价折合人民币退还了原主。1988年8月,副书记、市长李刚铤连续收到市民反映市场物价上涨幅度大的信件后,市人民政府立即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制定8条稳定物价措施,并及时开展全市物价大检查,打击扰乱市场物价的不法行为,迅速稳定了物价。据统计,1974~1989年,市委、市政府共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1.32万件次,办结1.18万件次,其中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亲自查办的有4559件次。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中共郴州市委建立后,注意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
  1960年,开展以纠正“五风”为主要内容的整风整社运动。全市广大党员对照党章查出各种违纪人员291人。1962年,中共七千人大会以后,市内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更为活跃。1963年春,市委组织全市副科以上干部在郴州麻纺厂开展向党组织交心活动,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放包袱、找原因、查危害”,使少数党员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风得到较好的解决。“文化大革命”中,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正常进行,违纪现象严重,党群关系紧张。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镇委对一些严重违纪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和处理,使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逐渐恢复。市委不仅注重听取党内的批评意见,而且经常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外人士的批评意见,接受他们监督。
  坚持实事求是
  1961年,市委对1959~1960年期间,在各种政治运动中受到批斗、处理的700余名党员、干部和群众的问题进行复查,属言论过激的予以平反,属定性不准、处分过重的予以纠正。1978年,市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文化大革命”和历次政治运动中的案件进行甄别,改变了2200人的处分结论。五岭人民公社刘简文、彭云生、李亚新等19人因长期向党中央、省、地、市委书写报告和上访申诉自己受屈的问题,结果于1965年被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集团”,分别受到判刑、管制、戴帽、清除出党处分。市委经认真调查核实,认为刘简文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写信上访是党员应享有的权利,原认定其“进行反改造、大肆进行翻案破坏活动”、“攻击党、攻击社会主义制度”等的罪名纯属不实之词,将其打成“反党反社会主义集团”是完全错误的。因此,撤销对19人的原处分结论,予以平反,恢复政治待遇。同时,澄清了因此案而受牵连的谷安昌、杨晓芝等6人的问题,并分别予以平反。
  二、整党整风
  1959年秋,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全市开展以“反右倾”为内容的整风运动。这次整风错误地对6位敢于坚持实事求是,反对和抵制“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和干部特殊化风”的干部进行批斗,客观上助长了“五风”的蔓延。1960年10月,市委组织开展以纠正“五风”为主的整风整社运动,解决处理“一平二调”遗留问题,清退平调款项220万元,占用土地110亩,房屋1900间。1964~1965年,结合城市“五反”和“四清”运动开展整党,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教育党员自觉“洗澡洗手”。这次整党客观上对改进领导作风、克服官僚主义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没有正确地处理好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挫伤了一部分党员的积极性。“文化大革命”中,实行“开门整党”。由于指导方针不正确,一些党员被错误地打成“走资派”、“叛徒”、“特务”,造成一批冤假错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市委着力清除“左”倾错误对党员的影响,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逐步得到恢复。1985年开始,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市委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为期两年的整党学习,按照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要求,着重抓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党纪整顿。处理102名违纪党员,其中开除党籍的6人,不予登记的13人,缓期登记的38人,其它党纪处分的45人。立案查处140起经济案件,共追回赃款7.2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94.27万元。这次整党,对提高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力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对促进党风好转和廉政建设收到了一定的效果。
  三、查处党内违纪案件
  1959~1963年,在反“右倾”和“五反”运动中,查处违纪党员118人,其中开除党籍48人,留党察看22人,撤销党内职务4人,党内严重警告和警告处分44人。1963~1964年,围绕“五反”开展党的纪律检查,先后立案查处违纪案件265件,处分党员18人。“四清”运动中,在阶级斗争扩大化的思潮影响下,共处分党员86人,其中开除党籍33人,留党察看20人。“文化大革命”中,在极“左”路线的指导下,共处分党员118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按照党的章程,对过去处理不当的党员实事求是地予以纠正。1982年,市委根据中共中央有关精神,为查处贪污盗窃、行贿受贿、走私贩私、投机倒把、营建私房等违法违纪案件,成立“打击经济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揭露经济案件213起,涉及党员90人,干部78人,查处190起,给予党纪、政纪、法纪处分的98人。有力地打击了经济犯罪,遏制了不法行为。1983年,市纪委查处违反农业人口转非农业人口政策的37人;清理多占住房的44户,退出住房89间。1984~1985年,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清理出党政机关以权经商的公司、商店14个,滥发奖金和实物折人民币共计31万元。1989年,市纪委查处严重以权谋私、贪污受贿、弄权勒索、腐化堕落的违纪案件19起,开除党籍4人,留党察看4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警警告处分2人。在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期间,查处党员违纪违法案件31起,处理党员38人,收缴赃款赃物11万元。促进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
  第六节 统一战线工作 中共郴州市地方组织在大革命时期和抗日战争时期,曾两度同国民党地方当局建立合作关系。1925年,第一次国共合作期间,中共郴县特别支部在城区帮助国民党发展党员,筹建国民党县区组织,并指派部分中共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国民党,其中有7名中共党员担任国民党县党部执行委员、监察委员等职。还先后在城区成立“郴县学生联合救国团”、“雪耻会”,开设农民夜校、平民夜校和农民运动讲习所等,促进了国民革命在郴州城乡蓬勃开展。1938年3月,中共郴县县委书记张春林与国民党县党部书记长郑绍康各率5人在龙门池李氏宗祠大院举行谈判,达成联合抗日协议,实现了郴县第二次国共合作。1949年10月,湘南游击司令部南区指挥所武装人员通过城区民主人士陈九韶等,策动国民党郴县县长周庚星、县警察局局长曾昭采、县自卫队队长罗济烈等投诚,为解放郴州城乡作出了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郴州市地方组织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统战政策,努力调动各界人士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促进了安定团结和经济建设。
  与非中共人士合作共事
  50年代,镇委号召各界爱国人士积极参加民主建政。民主人士在县历届人代会和政协组织中,均占有一定的比例,有46人被推荐当选为政府和部门、学校、厂矿企业领导。建市后,市委与民主人士合作共事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市第一届至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当选为人大代表的达216人次,占代表总数32.6%。其中,当选为人大常委委员的13人次,占常委总人数的25%;当选为人大常委副主任的3人次。在市第一届至第四届政协中,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担任委员的有355人次,占委员总数的58.7%,其中,担任常委的72人,占常委总数的63.7%;担任副主席的11人。1979~1988年,市内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的2人,当选为省人大代表的3人,担任省政协委员的3人;担任副市长的1人,担任市革委副主任的1人。市属部分单位亦有非中共人士担任领导职务。同时,市委把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举行一次民主协商会,就贯彻中共中央的大政方针和市内决策的重大问题,以及政府各部门的重大人事安排等进行协商。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和不定期的谈心会,通报情况,传达精神,听取意见。
  对台工作1975年,市委成立“三三三”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台工作。1983年5月,成立市委落实台胞台属政策办公室,对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到错误处理的42名台属给予甄别、改正。1984年,市委成立对台办公室。至1989年,共撰写对台宣传资料39件,接待回郴探亲台胞230人,寄往台湾信件1780封,照片787张,录音带、录相带10盒,收到台湾来信1641封,妥善安置回郴定居的台胞2名,为台属寻找失散的亲人15人。全市绝大多数台胞、台属与台湾亲友有通信、通汇往来。
  起义投诚人员工作
  1979年,根据中共中央指示精神,市委成立落实起义投诚人员政策领导小组和办公室。1980~1983年,对37名起义投诚人员落实了政策。其中,撤销原判4人,撤销管制5人;平反1人,纠正错戴帽11人;恢复政治名誉21人,恢复公职或退休3人,恢复株连亲属的城镇户口粮食5人;清退查抄财物1户;给予补发工资3人,定期救济2人,并对因错误处理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予以适当生活补助。1980年6月,对起义投诚人员均予发证。
  工商统战
  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市境原工商业者加入公私合营的有600多人。1980年,鉴于“文化大革命”中对资政策遭到破坏,市委成立落实原工商业者政策办公室。经查实,补发37名工商业者被扣减的工资计1.46万元,归还126户被没收的7781平方米房宅的产权和没收期间的房租,清退86户被查抄的财物折人民币2.09万元,按照国家规定补发未领取的定息2.77万元。有479名工商业者恢复原职业身份,其中小商265人,小贩49人,小手工业者43人,其它劳动者122人。建市以来,市委注意发挥工商业者的参政议政作用,历届人大、政协均吸收工商界人士参加。1987年,有5名工商联会员当选为市人大代表,11人被推选为市政协第三届委员会委员。
  第七节 重大活动纪略
  一、组织工农运动
  1925年10月,中共郴县特别支部在城区建立后,随即组织城区各行各业工人开展争民主、争自由、反盘剥的斗争,要求改善政治地位,禁止无理打骂和开除工人;要求改善经济待遇,废除病假扣发工资的规定,改小洋计工为大洋计工;要求县政府开办工人夜校、工人子弟学校,让工人及其子弟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通过这次斗争,工人的政治和经济地位有所改善。1926年8月,中共郴县在城区支部组织工农革命骨干参加工农夜校、工农运动讲习所的学习,培训革命骨干。10月,组织成立在城区农民协会和乡、村农会,由在城区支部书记贺益生兼任区农民协会委员长,入会者达万余人。随即开展声势浩大的政治斗争和经济斗争。政治上,实行一切权力归农会。对土豪劣绅,根据其罪恶大小,分别采取游斗、关押等形式进行斗争。农民赤卫队在城内设立审判土豪劣绅的特别法庭,审判、镇压了一批土豪劣绅和罪大恶极的反动分子。经济上,把减租减息、清算公产、废除苛捐杂税作为斗争的主要目标。规定佃农所得应占收成的一半以上;佃农押金、租谷每担不超过2元;银元借贷每元月息不超过2分等。同时,发动群众破除封建宗法思想和制度,开展禁烟、禁赌、禁娼,铲除恶习。1927年春,城区党组织领导农民开展土地革命,农会设立土地委员会,开展插标占田和分田运动。5月,长沙“马日事变”后,反动分子廖镜庭、罗东之等在郴州城乡成立清党委员会和挨户团,大肆捕杀共产党员、国民党左派和工农骨干。城区各级中共组织遭到严重破坏,被迫转为地下斗争,工农运动暂时处于低潮。
  二、参加湘南起义
  1927年10月,中共在城区支部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和中共湘南特委关于举行年关暴动的计划,秘密成立暴动队,万伦任队长。暴动队自制武器弹药,袭击乡公所、清乡会和挨户团,有力打击了地方反动势力。
  1928年元月,湘南起义在宜章拉开序幕。2月2日,朱德、陈毅根据中共郴县县委的请求,率部从坪石皈塘向郴州城进军,城区党组织秘密发动党团员、革命师生制作红旗,张贴标语、告示,准备迎接部队。4日拂晓,朱、陈部队攻占折岭、大铺桥,歼灭国民党陆军第十五师王东原部一个营,击毙其营长周澜。是日,先遣部队乘胜攻城。城内守敌王东原部见大势已去,弃城而逃。部队入城后,迅速追歼逃至北湖、铜坑湖之残敌。
  傍晚,城内中共党组织率工农群众到磨心塘迎接大部队,发动党团员、革命师生连夜书写、张贴标语。部队入城后,驻扎在第七联合中学和城隍庙(今文化路)等处。湘南起义指挥部设在考棚。6日,县委召开党政代表大会,调整、充实县委领导成员,组建县苏维埃政府,成立工人、农民赤卫队。7日,县委召开大会,欢迎朱、陈部队,庆祝县苏维埃政府成立。朱德、陈毅到会演讲,号召工农团结起来,打倒土豪劣绅,推翻反动统治,建立人民政权。随后,中共在城区委、区苏维埃政府成立,陈韬任区委书记,贺益生任区苏维埃政府委员长。区委、区苏维埃政府领导城区人民积极投入湘南起义,参军参战,开展打土豪劣绅、贪官污吏的斗争,依法处决了黄孝荣等8名罪大恶极的反动分子。同时根据县委、县苏维埃政府颁布的《土地分配法》和“以原耕为基础,抽多补少”的原则,以乡为单位,开展插标分田运动,把田土分给农民。全县共插标分田18.25万亩,占稻田总面积57%,为土豪劣绅占有稻田面积的73%,居湘南各县之首。
  1928年3月,蒋介石调集湘粤军阀几个师的兵力,南北夹击湘南,地方反动分子亦蠢蠢欲动。为此,中共湘南特委错误地决定实行焦土政策,坚壁清野,焚烧整个城市和郴宜大道两侧5里内民房,强令县委执行。告示贴出后,引起广大群众和干部不满。是月12日,县委在城隍庙召开群众大会,贯彻湘南特委指示。伪装成开明绅士混进县苏维埃政府的崔廷弼和反动豪绅崔廷彦等,利用群众的不满情绪和革命武装力量分兵出击邻近各县,城内兵力空虚之机,指使其党羽暗藏凶器,混入会场,发动反革命暴乱,将县委书记夏明震等9位县领导人当场杀害,并沿街烧房抢店,杀害群众数百人。曾志临阵生智,冲出包围,前往永兴告急。良田区委书记李克如和在永兴、桂阳的陈毅、邓允庭等闻讯后,速率农军赶回郴城,平息了暴乱,镇压了主犯。暴乱平息后,陈毅重新组建县委,代理县委书记,立即纠正焦土政策,积极做好宣传教育和抚慰烈士家属等善后工作。3天后,城区秩序恢复正常。
  为保存革命力量,陈毅于4月上旬带领部队及部分地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撤离郴城,向井冈山转移。
  三、抗日救亡
  1937年“七七事变”后,中共中央号召全国人民一致抗日。1938年3月,中共郴县县委书记张春林邀国民党郴县党部书记长郑绍康在龙门池谈判,就开展抗日宣传、动员青年参军参战和湘南游击队改编成新四军所属部队等事宜达成合作抗日协议。国共两党郴县地方当局实现第二次合作。4月,中共在城区区委发动各界创办读书会、援兵会等团体,组织学校师生成立宣传队,深入街道、乡村写标语、画漫画、演活报剧等,揭露日军侵华罪行,宣传抗日方针政策。同时,举办抗日救亡训练班,培训抗日骨干。全城迅速掀起抗日救亡热潮。至年底,城区为抗日救亡捐钱万余元,捐粮万余公斤,并动员一批青年参军入伍。1939年6月,城区各抗日团体被国民党反动派破坏,不少共产党人、抗日志士遭到捕杀,党组织再次转入地下斗争。1945年1月25日,日军侵入郴州城乡,烧杀掳掠,无恶不作。郴县政府转移大奎上。中共在城区党组织,领导人民开展抗日游击斗争。是年8月25日,日军战败投降,被驱逐出境。
  四、迎接解放
  1947年,国民党反动派为适应其打内战的需要,在统治区大肆征兵、征粮、征税,下达郴县征兵任务1万人。中共升平镇党组织为粉碎敌人的阴谋,保护群众利益,发动学生、铁路、邮电等各行业工人和郊区农民,开展反内战、反饥饿、反迫害的斗争。1948年,为解决湘南游击司令部所属部队枪支弹药的不足,中共在城区支部李绍基等几名党员和陈长青、周仪两木工,夜间潜入国民党军队皂角树军火仓库院内,撬开仓库门,取出一批枪支弹药,送交游击队。1949年4月,国民党军白崇禧部第九十三军溃退至郴城,并调集大量军火囤积在火车站货场,妄图垂死挣扎。中共郴县在城区支部奉上级党组织指示,执行炸毁敌军火任务。支部书记谷安昌数次到货场外侦察,并召开支部会研究炸毁方案。是月14日,谷巧扮搬运工,在搬运工人的帮助下进入货场,将敌军火全部炸毁。
  9月,人民解放军挺进湘南,白崇禧部炸毁数处铁路和公路,妄图阻止大军南下。地方反动分子也组织“应变会”,进行破坏。在城区党组织发动工人、农民和居民日夜巡逻护路、护桥、护通讯设备,并抢修铁路、公路和桥梁,迎接解放军南下和游击队解放郴州城。10月初,白崇禧部队向桂阳、嘉禾、蓝山方向溃逃。6日,县长周庚星和部分政府人员及自卫队、警察中队近200人逃往华塘塘昌铺。7日,湘南游击司令部南区指挥所指挥员肖昶、政委李楚率部进攻郴州城,占领专员公署、国民党县党部、县政府等。湘南支队郴县游击队及直属武工队也突入郴州城。是日,郴州城解放。11日,成立郴县人民办事处,主任谷子元。21日,在郴州城成立郴县人民政府。11月,城关区人民政府成立,郴州城从此进入新的历史时期。
  五、抗美援朝
  1950年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跨过鸭绿江,同朝鲜人民军并肩与美帝国主义侵略军作战。城关区委领导人民积极开展抗美援朝活动,发动学校和有关单位成立宣传队,深入街道、乡村进行文艺宣传,采用墙报等形式揭露美帝国主义的侵华史,请苦大仇深的老人在群众大会上控诉日军入侵郴州城所犯下的罪行,激发广大干部群众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热情,大家踊跃参加签订爱国公约和反原子弹、反细菌战签名活动,一批有志青年踊跃参军赴朝鲜作战。同时发动工矿企业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增产节约运动,组织干部、职工、农民、居民和学生向志愿军指战员写慰问信,踊跃捐款购买飞机、大炮。
  1950~1953年,城关区共捐款2万多元,粮食万余公斤。
  六、“三反” “五反”
  1951年12月至翌年6月,中共城关区委根据上级部署,在行政企事业单位开展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要求层层“下水”,个个“洗澡”,并发动群众检举揭发。为开展“打虎”(贪污千元以上者为“老虎”)斗争,城关区组织“打虎队”400多人。查出有贪污行为者47人,清出贪污赃款13万元,其中“老虎”11人,分别予以判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警告、降级等处分。这次运动使国家工作人员受到一次深刻的拒腐防变教育。
  1952年初,城关区委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在工商界开展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2月初,召开动员大会。接着地、县、城关区工作组45人分别深入到街道和店铺,敦促私营工商业者交待“五毒”行为,并发动工人、店员检举揭发。4月,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指示,“五反”运动改为正面教育,引导私营工商业者守法经营。7月,根据私营工商业者的现实表现,按守法、基本守法、半守法半违法、严重违法和完全违法五种类型分别作出处理,全城工商业者守法经营尉然成风。
  七、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前,郴县城郊农村各阶层土地占有悬殊。据1951年第一区人民政府在城东乡、城西乡所作的调查资料表明,只占总人口10%的地主、富农,占有70%的稻田(含他们所把持的祠庙等各种“公益”田),而占总人口90%的贫农、中农及其他劳动阶层,仅占有30%的稻田。地主凭借占有的大量稻田残酷剥削农民。民国30年(1941),安和乡仙人村李抄福因双亲去世,将仅有的两担谷田典给债主,借谷3担。借谷期间,所种稻谷由债主收割,三年后,又还谷4担,才把典田赎回。
  1951年7月,第一区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和县委的部署,派出土改工作队到郊区开展土地改革。工作队按照“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政策精神,进行访贫问苦,扎根串连,组织阶级队伍,划分阶级成分,将没收地主的土地和财产及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通过土改,郊区各阶级土地占有状况趋于合理。贫(雇)农的水田达2924亩,占总稻田的40.4%,人均稻田由0.15亩上升到1.58亩;中农的稻田达2463亩,占34%,人均由0.61亩上升到1.15亩;富农的稻田216亩,占3%,人均1.53亩;地主的稻田593亩,占8.2%,人均1.48亩;其他阶层的稻田1047亩,占14.4%。
  土改后,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1952年,郊区水稻亩产167公斤,比1949年亩产增加16公斤。农民生活有较大改善。
  八、社会主义改造
  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土地改革后,分得了土地的农民,劳动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但部分农民,特别是不少贫农,因缺少耕牛、农具等生产资料,或因天灾人祸,未能摆脱贫困。农民要求组织起来,开展劳动互助。1952年,白鹿洞乡试办12个互助组,对发展农业生产起了很好的示范作用。1953年春,《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下达后,城关镇互助组增加到28个,入组农户215户,占农户总数26.8%。是年12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1954年7月,在龙门池乡试办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土地入股,统一管理。至1955年,城关镇加入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农户占总农户84.6%。同时,开始试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土地及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耕地统一种植经营,收支统一核算,分配上推行“三包一奖罚”(包工、包产、包成本,超产奖励,减产受罚)。至1956年冬,城关镇建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18个,入社农户占农户总数97%。至此,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实现了郊区土地等生产资料由私有制向公有制的转变。
  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1951年冬,中共城关区委在雨伞、棕制品两个行业进行手工业改造试点。1952年,组建铁工、雨伞、棕业手工业生产合作社。1954年春,城关镇人民政府召开手工业者代表大会,将木器、竹器、竹杆三个行业组建成木工生产合作社。1956年,手工业改造进入高潮,全镇共组建手工业生产合作社(组)39个,入社人数1566人,占手工业总人数95%。通过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手工业工人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1956年与1954年相比,手工业产值由21.25万元增加到134.86万元,增长5.35倍。公共积累由1.4万元增加到7.35万元,增长4.25倍。
  私营工业社会主义改造对私营工业企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首先是委托加工订货。
  1951年9月,私营三合煤矿首先被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1952年2月,联兴针棉织厂被改造为国营织染布厂。1954~1956年,力新瓷厂、湘南米厂、利华织染布厂、新郴织染布厂、正大印刷厂、大中化工厂、华成化工厂等7家私营工业企业相继改造为公私合营企业。至此,城区的私营工业企业全部改造完毕。
  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首先是实行代购、代销和经销。
  1954年,郴县人民政府在私营棉布业、百货业、屠宰业进行代销业务试点。1955年下半年,百货、南货、书印、西药、烟酒、煤炭等行业实行全行业代销,并将棉布业由代销发展为经销。1956年元月,私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向公私合营发展。是年底,717户私营商业全部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小商小贩亦组成各种类型的合作商店、合作小组。
  九、整风反右
  1957年8月,镇委根据上级指示,开展以反对党内组织上的宗派主义、思想上的主观主义和作风上的官僚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号召广大干部、教师、工商界人士、职工和居民大鸣大放,向党组织提出批评建议,帮助党组织整风。全镇干部职工积极响应,踊跃参与,写出大字报数万张,内容主要是关于领导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9月,镇委根据上级部署,开展整风反右派斗争,将一些言词过激的批评和批评者当作“右派言论”和“右派”,进行批判与斗争。翌年9月,运动结束,全镇有82人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受到开除、降职、管制等处置。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部予以改正,恢复名誉,安排工作。
  十、大跃进 人民公社化 1957年11月13日,《人民日报》发表《发动全民,讨论四十条纲要,掀起农业生产的高潮》的社论,号召“在生产战线来一个大的跃进”。根据社论和上级指示精神,镇委提出“苦战两年,改变城关镇面貌”的口号,全力组织工农业生产跃进。农业战线掀起以兴修水利、养猪积肥和改良土壤为中心的冬季农业生产高潮。工业战线先后办起水泥厂、碳素厂等40余家镇属企业。1958年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以后,镇委在农业“以粮为纲”、工业“以钢为纲”的方针指导下,盲目掀起大炼钢铁高潮。全镇抽调城乡劳动力上万个,兴建炼铁炉200余座。由于缺乏技术和设备,炼出的铁大部分是劣质铁,得不偿失。农业上不切实际地制定“亩产万斤粮、千斤棉”的高指标计划。在“人有多大胆,地有多高产”等口号影响下,各地大搞“丰产田”,争放“高产卫星”,导致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和干部特殊化风日益盛行。
  1958年9月上旬,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精神。
  30日,将环城乡、许家洞乡和马头岭乡的庆华社,走马岭乡的槐树下社合并,成立市郊人民公社。公社设党委会和管理委员会,实行政社合一和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强调“一大二公”。建社初期,由公社统一制定生产计划,组织劳动生产。推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社员实行工资制和口粮供给制,一律到公共食堂就餐。由于混淆了所有制界限,打乱了社会主义分配原则,农民生产积极性严重受挫。1959年,改公社核算为大队核算,社员报酬按劳动工分分配。1960年6月,城区实现公社化,成立五岭、北湖、东坡3个城市人民公社。是年,由于“五风”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加上苏联向我国逼债而增加粮食征购任务,人民生活十分困难,粮食和副食品尤为紧缺,有的干部、群众患上水肿病。10月,市委部署开展整风整社运动,纠正“五风”错误,处理“一平二调”,共清退平调款220万元,土地110亩,房屋1900间。
  1961年,调整一些过高的计划指标,压缩城市人口2000余人。在公社,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体制。大队对生产队实行包工、包产、包成本、定上交。生产队对社员实行劳动日、投肥、口粮三结合的分配方法。解散公共食堂,拨给农民自留地,恢复农村集市贸易。全市经济形势逐渐向着好的方向发展。但随后在“农业学大寨”中,又推行记“政治工”,平均主义再度盛行。
  “大跃进”、人民公社是党在探索中国建设社会主义道路过程中的一次失误,造成了全市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但广大干部群众的辛勤劳动也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成效。
  1958~1960年,城区兴办了许多工厂,工业产值由1957年的333.12万元上升到1960年的2980.55万元,为全市工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农村掀起了开荒、改造低产田、营造林木和兴修水利的热潮。新建扩建一大批山塘、水库,兴修水利配套工程890处。大部分乡村通了公路。
  1982年,市委为适应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村生产力水平,发展农村商品经济,在农村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1984年,撤销人民公社,恢复乡镇建制。
  十一、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3年6月,镇委召开三级干部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部署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随即在郴江人民公社白鹿洞、龙门池大队进行以“清帐目、清仓库、清财物、清工分”为内容的“小四清”试点。1964年又将“小四清”推广到其他大队。通过发动干部群众“揭盖子”、“放包袱”,有300多名基层干部被定为有贪污、挪用等经济问题,勒令退回款项达7万余元。1965年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草案)》,省、地、镇委派出工作队,在全镇城乡开展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简称“四清”运动),分扎根串连、组织阶级队伍、揭发清理问题、开展对敌斗争、进行思想组织建设等阶段进行。有298名基层干部和群众被定为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等经济问题,有的还被列为“阶级异己分子”,分别受到判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警告、降级等处分。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城乡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草率结束。四清运动对惩治腐败、改进干部作风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在“左”倾错误影响下,将阶级斗争扩大化,混淆了两类矛盾,造成了一大批错案,打击了不少干部和群众,挫伤了部分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对搞活农村经济、有利于发展农业生产和改善农民生活的一些政策和措施,被错误地指责为“资本主义倾向”、“资本主义尾巴”而加以限制。1979年,市委对受错误处理的人员全部进行复查纠正。
  十二、“文化大革命”
  1966年5月,镇委召开三级扩干会议,传达《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五·一六通知》),动员干部群众参加“文化大革命”。随即按照上级部署,组织开展所谓批“三家村”、抓“小邓拓”的斗争,大批教师、干部被上挂下联当作“邓拓”批斗。7月,镇委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镇委书记任组长。8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长沙部分高等院校学生串连到郴,镇内各校开始停课搞运动。学生自发成立“红卫兵”组织,错误批斗学校领导和教师,并掀起所谓破“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热潮,大部分文物古迹遭到破坏。9月3日,镇委院内出现批评镇委的大字报。随后,全镇大字报铺天盖地,“湘江风雷”、“工联”、“红旗军”等各种“造反”组织纷纷成立,“造反有理”声浪喧嚣不息。月底,镇委贯彻省委领导人讲话精神,部署“抓黑鬼”,并阻止外地学生到郴串连。全镇数百名干部、职工被挂黑牌揪斗。后来,造反派指责镇委是“镇压革命行动”。11月14日,镇委在“造反”组织的胁迫下,作出《关于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错误的公开检讨》。此后,“造反”声势越来越大,各级领导干部多数相继被打成所谓“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遭到批斗和迫害,全镇处于无政府主义状态。1967年元月,中国人民解放军一三九师某团奉命进驻郴州镇进行“支左、支工、支农”和“军管、军训”。25日,“造反”组织对镇委、镇人委夺权,各级党政机关陷入瘫痪。在江青“文攻武卫”口号的煽动下,各“造反”组织自制武器,互相进行武斗,社会秩序一片混乱,不少单位停工停产。3月,镇人民武装部遵照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指示精神,成立镇生产领导小组,主持全镇工作。5~7月,部分“造反”组织多次冲击军分区和县、镇人武部,抢夺枪支弹药。1968年2月,郴州镇成立由军人代表、领导干部代表和“造反”组织头目代表组成的革命委员会,取代镇委、镇人民委员会。各单位亦相继成立革委会。接着,在全镇掀起学习毛泽东著作热潮,开展清理阶级队伍和“三忠于”(忠于毛主席、忠于毛泽东思想、忠于毛主席无产阶级革命路线)活动。7月,镇革委会遵照上级部署,组织工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各单位搞“斗批改”(即所谓“斗争党内走资派、批判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一大批领导干部继续遭到批斗,必要的管理制度被废除,造成生产、工作管理混乱。8~9月,支左部队两次组织郊区数千农民进城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是年11月至1972年底,进行“整党建党”,错误处理70多名党员。原镇委书记张东海、杨晓光等一批干部被逮捕入狱或打成所谓“走资派”、“叛徒”、“特务”。1969年3月至翌年2月,开展清理阶级队伍,通过“清政治、清经济、清思想”,错误处理600余人。1969年6月,中共郴州镇核心小组成立,基层党组织相继恢复。1970年2月至翌年冬,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开展“打击现行反革命、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的运动,关押300余人,打击了部分犯罪分子,但同时也造成一批冤假错案。1971年2月,中共郴州镇委恢复。9月,林彪及其死党叛逃身亡后,镇委组织干部群众学习中共中央文件,开展批林整风运动,使广大干部群众认清了林彪一伙的反革命面目。1974年2月,镇委部署“批林批孔”,一些“造反”者借题发挥,煽动“不为错误路线生产”,全镇工农业生产再度受到损失。是年冬,镇委组织学习贯彻毛泽东主席关于要安定团结和把国民经济搞上去的指示,对各项工作进行整顿,解放了大批领导干部,全镇政治、经济形势明显好转。1976年春,江青反革命集团为篡党夺权,在全国开展所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镇内一些“造反”者趁机诬蔑广大干部群众要求安定团结、坚守工作岗位是“右倾翻案”,并进行围攻、打击,使已好转的局面再度陷入混乱。是年10月,党中央一举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文化大革命”运动宣告结束。
  “文化大革命”10年动乱,使全镇工农业生产和各项建设事业受到损失,但由于广大干部、群众的反对和抵制,全镇的工农业生产除1968年下降外,其余连年均保持上升势头。
  十三、调整社会关系
  1978年6月起,市委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派200多名干部,对历次政治运动中的案件进行复查。1979年元月,市委作出《关于解决文化大革命和历次政治运动若干问题的决定》,确定平反冤假错案、落实政策的范围和要求。至1987年,共复查3600余人的案件,其中纠正2200余人,分别在政治上恢复名誉,工作上予以安排,生活上适当照顾,并补发189人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扣发的工资30万元。市委在平反冤假错案的同时,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以调动各方面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1979~1987年,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努力造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气,培养200余名教师、医师等知识分子入党;提拔169名为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为500余人恢复、评定技术职称;解决家属户口、子女就业等具体问题400余人次。落实37名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的政策,对生活困难的予以照顾。帮助民主促进会等3个民主党派建立组织,发展成员,积极支持其开展各项有益的活动。清退被没收的工商业者的126间房屋和86户被查抄的财物。落实地下党人员、地下党领导下的武装人员政策和侨务、宗教政策。摘掉468名经过长期改造的地主、富农、反革命和坏分子的“帽子”,使之成为公民。
  十四、改革开放
  经济体制改革
  郴州市的经济体制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1979年,市郊公社塘尾大队率先实行联产承包到组生产责任制,开始突破分配上平均主义的束缚。1980年,全市郊区推行联产到组、到劳的生产责任制。1982年,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生产责任制。
  1984年进一步扩大承包领域,延长承包期限,农民人均收入比上年大幅度增长。但在承包中,因相应的管理和服务体系尚未及时健全,加上工农业产品价格相差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致使部分农民忽视生产投入,粗放耕作。1985年起,市委逐步取消指令性计划,采取市场调节和建立管理、服务体系等措施,进一步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出现一批农村专业户、经济联合体,农村富余劳力向工业、运输业、商业等方面发展。1988年,组织百名干部下乡,完善集体和家庭经营机制。1989年增加劳力、资金等投入,使农业有了新的生机。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始于1984年。是年秋,市委批准经委、财委、农委等系统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搞好承包经营的意见,在工商企业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经济指标均有较大突破。1986~1987年,在郴州黄麻纺织厂、市商业综合公司试行厂长、经理负责制。随后,全市工矿企业在郴州地区率先全面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并相继在全市工商企业推行租赁、资产抵押等形式的经济承包制,将企业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分离,初步改变了企业吃“大锅饭”的状况。同时,改革流通、计划管理、金融和劳动体制,促进了商品生产和交换。1989年,全市工业产值达81862万元,比1978年增长3倍。但在承包过程中,不少企业一度出现短期行为。经建立审计、职工民主管理等各种制约机制,企业经营管理逐步走上正轨。
  发展个体私营经济
  1958~1980年,市内经济成分单一,不利于发展生产和方便群众生活。1981年,市委提出国营、集体、个体一齐上,由单一的公有制转向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当年出现个体私营经济463家,营业额达100万元。1984年以后,市委、市人民政府制定《关于保护个体工商业和“两户一体”合法权益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放宽从业对象、经营范围,并提供资金、场地、信息、法律服务,个体私营经济迅速发展。1989年私营商业户达4431家,从业人员6402人,年商品销售额1.38亿元。但在发展过程中,部分个体户偷税漏税、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等现象较严重。通过清理整顿,逐步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消极因素有所克服。
  对外开放为加速经济建设步伐,1984年,市委提出打开“南大门”的口号,先后制定《关于加快改革步伐,振兴我市经济的意见》、《关于开展横向经济联系的暂行规定》等政策性措施,打破地区、行业界限,实行外引内联。1985年9月,首次在郴举办郴州、韶关、赣州三市物资交流会,为期5天,成交额7132万元。至1986年,有91家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横向经济联系,取得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1988年,省委、省政府将郴州地区辟为改革开放过渡试验区后,市委决定实行全方位开放,制定《关于下发扩大开放深化改革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从流通、税务等13个方面进一步放宽。同时,拓宽、改造纵贯市境的107国道,开通全自动长途电话,并在城前岭划地1平方公里(后扩至11平方公里)兴办湖南省第一个经济技术开发区——郴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不断改善投资环境,郴州市经济逐步由封闭型转向开放型。1989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人均超过800美元。
  民主政治建设
  1980年11月,为充分发挥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实行差额选举。12月,重新建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郴州市委员会,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1984年春,改变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恢复乡镇人民政府。在基层,加强城市街道居民委员会和农村村民委员会及企业职工代表会的建设。
  法制建设
  1978年恢复市人民检察院。1981年设立市司法局。1983年建立市公证处、法律顾问处。公安、检察、法院、司法队伍迅速扩大,执法和法律服务、法律监督工作有较大进展。1985~1988年,组织全市干部、职工、居民、农民和学生开展大规模的普及法律常识的活动,学习《宪法》、《刑法》等10法1条例。参加学法的干部达95%,工人85%,学生70%,居民、村民65%,使全市各项工作逐步进入法制轨道。
  党政职能分开
  建市以来,市委对全市工作实行“一元化”领导。1987年上半年,开始实行党政职能分开,市委逐步从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把经济工作和大量日常行政事务交给政府管理。市委集中精力管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管好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党的建设。翌年初,进一步明确市委和乡镇、街道党组织的五项职能,并注意发挥和加强企业党组织在企业的政治核心作用。从此,市委对全市经济工作实行宏观决策和职能式的领导。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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