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行政区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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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郴州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8072002021000001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行政区划
分类号: D035.1
页数: 3
页码: 40-42
摘要: 本节记述了郴州市从清末到1989年全市的行政区域划分情况。
关键词: 区域划分 历史 郴州市

内容

清末,在城里辖上南隅、下南隅、东隅、西隅4个隅和附郭北湖里、四普庄、教场背、白鹿洞、七里洞、方头、石头凸、鹧鸪坪、三里田、塘下洞、曹家坪等11个村。
  民国2年(1913),在城区设上南隅、下南隅、正南隅、东隅、西隅5个隅。民国24年,第一自治区5隅分别改为南通镇、北达镇、西就镇、东成镇、中兴镇5个镇。镇下设31个保。
  民国27年,5个镇合并为在城镇,下设20个保。
  民国36年,升平镇下设12个保,202个甲。
  1949年11月,城关区辖12个保。1950年3月,实行民主建政,废除保甲制度,第一区设立文化路、火车站、民主街、裕后街、东街、西街等6个居民委员会。是年7月,城东乡、城西乡划入第一区管辖。
  1952年2月,郴县调整行政区划,城关区辖地不变,城东乡、城西乡调整为龙门池、白鹿洞、燕泉3个乡。
  1956年5月,郊区3个乡合并为环城乡,由县直辖。城关镇直辖6个居民委员会。
  1958年6月,撤销环城乡,该乡原17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划归城关镇,焦冲农业生产合作社划归许家洞乡。8月29日,成立郴县郴州市,辖原城关镇和许家洞乡。9月,郴县郴州市设立市郊人民公社,辖原环城乡和许家洞乡。
  1959年11月,建立湖南省郴州市,辖原郴县郴州市城区6个居民委员会和市郊、板桥、马头岭3个农村人民公社。
  1960年6月,建立五岭、北湖、东波3个城市人民公社。全市共辖6个人民公社。
  1961年2月,调整公社规模。全市划分为五岭、北湖、天堂、东波4个城市人民公社和板桥、大奎上、塘溪、市郊、许家洞、槐树下、马头岭、和平8个农村人民公社。5月,板桥、大奎上、东波、塘溪、马头岭、和平6个人民公社和槐树下人民公社的唐家湾、走马岭生产大队划归郴县。同时撤销槐树下公社,并入市郊公社。9月,天堂公社并入许家洞公社,全市共辖五岭、北湖2个城市人民公社和市郊、许家洞2个农村人民公社。
  1962年5月,市郊公社因郴县坳上公社田家湾大队划入,分设为市郊、槐树下2个农村人民公社。
  1963年4月,市郊、许家洞2个公社大部分区域和槐树下公社全部划归郴县。市内城区行政区划调整为五岭、北湖、许家洞3个办事处,并保留人民公社名称。郊区成立以蔬菜生产为主的郴江人民公社。
  1965年5~8月,郴县市郊、许家洞公社先后划入镇内,分别与郴江公社和许家洞办事处合并,改名为市郊、许家洞人民公社。
  1978年3月,市郊公社分设为市郊、郴江2个人民公社。12月,撤销五岭、北湖2个办事处(城市人民公社),设立相当公社一级的南塔区、红卫区、北湖区。析许家洞公社的城镇部分,设立许家洞区。
  1980年11月,南塔、红卫、北湖、许家洞4个区,分别改称为街道办事处。1982年3月,红卫街道办事处改名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
  1983年4月,许家洞街道办事处与许家洞人民公社合并为许家洞镇,北湖街道办事处分设为北湖、下湄桥2个街道办事处,并划北湖、南塔街道办事处的部分境域,新设苏仙岭街道办事处。
  1984年3月,撤销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市郊和郴江公社分别改为市郊、郴江乡。各乡、镇以下的生产大队、生产队分别改为村和组。4月,郴县安和人民公社划入,8月,改为安和乡。
  1989年,全市辖南塔、人民路、苏仙岭、北湖、下湄桥5个街道办事处和市郊、郴江、安和3个乡及许家洞镇,共设59个居民委员会,772个居民小组和40个村,371个村民小组。

知识出处

郴州市志

《郴州市志》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志设设事记、建置、地理、人口、民主党派与社会团体、民政、军事、经济综述、城市建设、工业、农业、乡镇企业、交通·邮电、教育、文化、人物等类目,记载了郴州市自然、历史与现状,特别反映了郴州市在社会发展的历史变迁中的情况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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