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2月23日至27日泰安贯彻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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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7963
事件名称: 1977年2月23日至27日泰安贯彻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9/002
起始页: 046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7年2月23日
结束时间: 1977年2月27日
发生地点: 泰安

事件描述

为贯彻会议精神,地委于1977年2月23日至27日举行第三次全体委员会议,学习了毛主席的《论十大关系》、华国锋主席在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上的讲话和中央[1977]1、2、5号文件;研究、讨论了抓纲治国,全党动员,大办农业,为迅速普及大寨县而奋斗的问题。狄生在报告中指岀:泰安、莱芜、新汶三个大寨县迈出了新步伐。肥城、东平两县建成了大寨县。宁阳、新泰1977年要建成大寨县。建设大寨县,必须坚持“六条标准”,在生产上要粮过江,棉、油、猪、林都上纲,每个社员从集体分配部分达到70元以上。会议还要求各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到1980年全国1/3的县建成大寨县,各省、市、自治区都实现粮、棉、油、猪上《纲要》的指示精神,提出了全党大办农业,保证1980年全区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奋斗目标。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第一卷起自1925年8月泰安有共产党员的活动,止于1949年9月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后胜利,主要记述了泰安中共组织及其领导的政权、武装力量、群众团体在革命斗争中的大事、要事。 《大事记》由概述和大事条目组成。使读者在了解历史梗概和党史脉络的基础上,阅读研究大事记。由于泰安地区建国前后党史情况截然不同,故一、二两卷在编排方法上有较大区别。第一卷,由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建有两个地委(泰山、泰西),分属山东、冀鲁豫两大战略区,抗战后半期一度(四年多)形成三个地委,历史和区划情况复杂,且在过去的工作中已各成体系地编写出三个党史大事记,即《中共泰山区党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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