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7月19日泰安、新泰、长清3县遭受严重雹灾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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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7779
事件名称: 1970年7月19日泰安、新泰、长清3县遭受严重雹灾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9/002
起始页: 0387.pdf
事件类型: 环境事件
起始时间: 1970年7月19日
结束时间: 1970年7月19日
发生地点: 泰安;新泰;长清

事件描述

1970年7月19日上午7时左右,泰安、新泰、长清三县的部分公社遭受严重雹灾。据统计,三县受灾公社17个,其中重灾公社9个,重灾大队296个,成灾面积534003亩,其中减产3成以上的14.1万亩,减产4至5成的10.38万亩,6至7成的10.52万亩,绝产的18.39万亩。尤以泰安县灾情为重。该县共18个公社,受灾的即有13个,其中受灾严重的7个,全县绝产失收面积达13.1万亩,共被砸毁房屋28758间,损失果子等620万斤。灾情发生后,地革委党的核心领导小组立即召开紧急会议,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当天即派出机关干部深入受灾社队进行慰问,帮助开展救灾工作。郭景超、何玉祥亲自到泰安、长清,高逢五到新泰,检查指导受灾社队进行抗灾斗争。同时,地革委拨出早熟玉米种和一部分化肥,支援受灾社队及时抢种。驻泰安人民解放军抽调干部组成抗灾指挥部,并调8个连队到受灾最重的泰安县各社队进行慰问,帮助群众开展抗灾斗争。7月24日,地革委发出《关于紧急动员起来战胜冰雹水涝灾害夺取农业大丰收的紧急通知》,要求加强领导,各行各业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全力支援受灾地区。中共泰安县革委核心领导小组于受灾后的第二天,即向全县提出了“变灾害为动力,全县过《纲要》计划不变”的要求。在地、县委的领导和解放军的帮助下,广大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使灾害程度大为减轻。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第一卷起自1925年8月泰安有共产党员的活动,止于1949年9月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后胜利,主要记述了泰安中共组织及其领导的政权、武装力量、群众团体在革命斗争中的大事、要事。 《大事记》由概述和大事条目组成。使读者在了解历史梗概和党史脉络的基础上,阅读研究大事记。由于泰安地区建国前后党史情况截然不同,故一、二两卷在编排方法上有较大区别。第一卷,由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建有两个地委(泰山、泰西),分属山东、冀鲁豫两大战略区,抗战后半期一度(四年多)形成三个地委,历史和区划情况复杂,且在过去的工作中已各成体系地编写出三个党史大事记,即《中共泰山区党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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