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泰安整党建党工作全面展开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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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7775
事件名称: 1970年泰安整党建党工作全面展开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9/002
起始页: 038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70年
结束时间: 1970年
发生地点: 泰安

事件描述

早在1967年12月2日,中共中央、中央文革下达了《关于整顿、恢复、重建党的组织的意见和问题》的文件。此后,中共中央先后转发了北京大学、北京二七车辆厂、上海国棉七厂等单位的整党建党经验。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指示,泰安地区于1968年4月开始进行整党建党工作试点,1969年下半年开展了整党建党工作。其间,由于“清队”、“一打三反”运动,整党建党工作只是穿插于运动中进行。到1970年6月,“清队”、“一打三反”运动告一段落,全区开始全面转入整党建党工作。地专机关党员干部都集中到学习班进行整党学习。对照“五十字建党纲领”,进行“斗私批修”,再次“人人检查过关”。1970年4月,地直机关恢复了第一批党员的组织生活,之后,地直各部门和各县党员的组织生活逐步得到恢复。同时,根据“吐故纳新”的建党方针,全区有1036名党员受到处理;突击发展了12423名党员。到1971年5月,全区10个县、3个矿务局中,有8个县和1个矿务局召开了党代会,恢复建立了党委;全区116个公社中,有113个公社开展了整党建党工作,103个公社恢复建立了党委。在此基础上,中共泰安地委恢复建立。到1971年底,全区整党建党工作基本结束。通过整党建党,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和各级党委得到恢复建立,党员组织生活得到恢复。但由于在指导思想上和工作部署上坚持“左”的错误,因此,在整党建党过程中处分了一些不应当处分的党员,暂缓了一些不应当暂缓过组织生活的党员,同时吸收了部分不具备党员条件、派性十足、靠造反打砸抢起家的人入党,提拔了一些“文革”中有错误的干部,造成了党组织严重不纯。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第一卷起自1925年8月泰安有共产党员的活动,止于1949年9月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后胜利,主要记述了泰安中共组织及其领导的政权、武装力量、群众团体在革命斗争中的大事、要事。 《大事记》由概述和大事条目组成。使读者在了解历史梗概和党史脉络的基础上,阅读研究大事记。由于泰安地区建国前后党史情况截然不同,故一、二两卷在编排方法上有较大区别。第一卷,由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建有两个地委(泰山、泰西),分属山东、冀鲁豫两大战略区,抗战后半期一度(四年多)形成三个地委,历史和区划情况复杂,且在过去的工作中已各成体系地编写出三个党史大事记,即《中共泰山区党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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