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2月2日山东省泰安地区革命造反派联合总指挥部发布第二号通告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7642
事件名称: 1967年2月2日山东省泰安地区革命造反派联合总指挥部发布第二号通告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9/002
起始页: 033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7年2月2日
结束时间: 1967年2月2日
发生地点: 泰安

事件描述

1967年2月2日,山东省泰安地区革命造反派联合总指挥部发布第二号通告,命令:前地委书记、常委委员、各部委负责人,前专署专员、副专员,各局、处长,限5日内到本部报到,听候处理;前地委、专署,自1966年5月16日以来,所发出的有关“文革”的指示、文件(转发中央文件除外),自即日起一律作废;地区各级党政机关、工业基本建设、交通运输、文教、医疗卫生等单位和群众团体的权力,一律由真正的革命造反派夺过来;有权派人监督地、专机关各部委、局、处的工作。此后,各县相继开展了联合夺权,从1月下旬到3月上旬,全区10个县的县委、县人委的领导权全部被夺。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第一卷起自1925年8月泰安有共产党员的活动,止于1949年9月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后胜利,主要记述了泰安中共组织及其领导的政权、武装力量、群众团体在革命斗争中的大事、要事。 《大事记》由概述和大事条目组成。使读者在了解历史梗概和党史脉络的基础上,阅读研究大事记。由于泰安地区建国前后党史情况截然不同,故一、二两卷在编排方法上有较大区别。第一卷,由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建有两个地委(泰山、泰西),分属山东、冀鲁豫两大战略区,抗战后半期一度(四年多)形成三个地委,历史和区划情况复杂,且在过去的工作中已各成体系地编写出三个党史大事记,即《中共泰山区党史大事记》、

阅读

相关地名

泰安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