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泰安地区贯彻“五•七”指示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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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7619
事件名称: 1966年泰安地区贯彻“五•七”指示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9/002
起始页: 032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6年
结束时间: 1966年
发生地点: 泰安

事件描述

《五•七指示》下达后,地委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了指示,并建立了领导小组。地委指示:厂矿企业,充分利用厂内空隙地搞农业生产;实行以厂带社(队),厂社结合,工厂党委书记兼任管区或大队书记的办法,从物资、技术方面支援农业;逐步实行亦工亦农的劳动制度;积极办好社队企业。在文教方面,积极推行半工(农)半读的教育制度,自办工厂,利用空隙、现有土地植树、种菜。党政机关,积极推行干部服役制度,逐步将领导机关搬到农村和基层去,坚持长期蹲点包队,建立劳动基地,实行定期劳动制度,同时组织干部和职工家属搞好机关生产。之后,全区各行各业贯彻执行了《五•七指示》和省、地委的有关指示,“五•七“中学、“五•七”干校、“五•七“工厂、”五•七“大学、“五•七”农场等应运而生,广大农村生产大队也办起了各种类型的小工厂。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第一卷起自1925年8月泰安有共产党员的活动,止于1949年9月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后胜利,主要记述了泰安中共组织及其领导的政权、武装力量、群众团体在革命斗争中的大事、要事。 《大事记》由概述和大事条目组成。使读者在了解历史梗概和党史脉络的基础上,阅读研究大事记。由于泰安地区建国前后党史情况截然不同,故一、二两卷在编排方法上有较大区别。第一卷,由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建有两个地委(泰山、泰西),分属山东、冀鲁豫两大战略区,抗战后半期一度(四年多)形成三个地委,历史和区划情况复杂,且在过去的工作中已各成体系地编写出三个党史大事记,即《中共泰山区党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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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地名

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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