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泰安加强“四清”中整党建党、培养提拔新生力量和安置老干部等工作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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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7601
事件名称: 1965年泰安加强“四清”中整党建党、培养提拔新生力量和安置老干部等工作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9/002
起始页: 031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5年
结束时间: 1965年
发生地点: 泰安

事件描述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年内组织部门加强了在“四清”中整党建党、培养提拔新生力量和安置老干部等工作。 根据省委关于组织部门当前应以“四清”运动地区为重点,适当兼顾面上工作的要求,在开展“四清”的地区的整党建党中贯彻了要坚决地、放手地、逐步地培养提拔新生力量,要积极地、较多地、慎重地接收新党员,要在“四清”中整好农村党组织,要加强支部的经常性工作等四项要求。 关于培养革命接班人,各级结合调整充实领导班子,提拔了一批新生力量,加强了各级领导核心。自1964年4月省组织工作会议以来,全区共提拔各级领导干部490名(其中妇女干部16名),调整交流各级领导干部431名,同时注意加强了培养提拔大学毕业生工作。根据省委具体要求,计划今后三五年内逐步做到每个县县委书记、副书记、县长三职中有一两名是30岁左右的优秀干部;公社三职中有一两名是25岁左右的优秀干部;地县委较大部委和行政科局及较大的企事业单位要有一两名30岁左右的优秀干部。1966年青年团县委书记要达到30岁以下。 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安置好老干部的部署,全区组织部门年内共安置老弱干部1333人,占老弱干部总数的90%,其中安置在农村的936人,计退休879人,退职116人,编外养病247人,作其他安置88人。自10月后即转入正常安置。全区已退休干部近2000人。为了加强管理,各级都建立了管理组织,专、县建立了退休干部管理委员会,公社建立了管理小组。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委人事局指示,在老弱干部安置后,可暂按已安置总数的50%从工人、农民中及时挑选补进,并一律实行“服役制”。本区总名额为436名,要求年龄为18至23周岁,其中妇女干部不少于20%,服役期5年,每月工资为30元,期满回乡(转正由领导掌握不传达)发每年按半个月工资。选拔采取群众路线,当前首先从“四清”工作队中不脱产临时人员中物色。 在贯彻7月召开的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过程中,各级普遍提高了思想认识,明确了党员标准,树立了先锋队观念;明确了支部工作要领、“三大作风”和“三项制度”;落实了一些措施和制度,如学习毛著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包户制度等。有的县还确定将以公社为单位统一过党日改为全县统一过党日(每旬一天)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第一卷起自1925年8月泰安有共产党员的活动,止于1949年9月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后胜利,主要记述了泰安中共组织及其领导的政权、武装力量、群众团体在革命斗争中的大事、要事。 《大事记》由概述和大事条目组成。使读者在了解历史梗概和党史脉络的基础上,阅读研究大事记。由于泰安地区建国前后党史情况截然不同,故一、二两卷在编排方法上有较大区别。第一卷,由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建有两个地委(泰山、泰西),分属山东、冀鲁豫两大战略区,抗战后半期一度(四年多)形成三个地委,历史和区划情况复杂,且在过去的工作中已各成体系地编写出三个党史大事记,即《中共泰山区党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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