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2月4日山东省委作出《关于组织干部学习毛泽东思想的决定》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7526
事件名称: 1963年2月4日山东省委作出《关于组织干部学习毛泽东思想的决定》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9/002
起始页: 027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3年2月4日
结束时间: 1963年2月4日

事件描述

1963年2月4日,山东省委作出《关于组织干部学习毛泽东思想的决定》。决定指出,毛泽东同志是当代最伟大的马克思列宁 主义者,毛泽东思想是中国人民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唯一正确的指针,是反对帝国主义、现代修正主义和教条主义的强大思想武器。只要以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按照毛泽东同志的指示办事就会无往而不胜。要求在十中全会文件学习结束后即应有计划地、经常地、系统地学习毛著,省地委党校应争取在1963年上半年基本完成中央和省委部署的轮训任务,即转入较长期的系统的毛著学习。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第一卷起自1925年8月泰安有共产党员的活动,止于1949年9月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后胜利,主要记述了泰安中共组织及其领导的政权、武装力量、群众团体在革命斗争中的大事、要事。 《大事记》由概述和大事条目组成。使读者在了解历史梗概和党史脉络的基础上,阅读研究大事记。由于泰安地区建国前后党史情况截然不同,故一、二两卷在编排方法上有较大区别。第一卷,由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建有两个地委(泰山、泰西),分属山东、冀鲁豫两大战略区,抗战后半期一度(四年多)形成三个地委,历史和区划情况复杂,且在过去的工作中已各成体系地编写出三个党史大事记,即《中共泰山区党史大事记》、

阅读

重要人物

毛泽东
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