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11月24日泰安地委发岀《关于今冬明春整顿巩固农村人民公社的意见(修正草案)》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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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7517
事件名称: 1962年11月24日泰安地委发岀《关于今冬明春整顿巩固农村人民公社的意见(修正草案)》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9/002
起始页: 026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2年11月24日
结束时间: 1962年11月24日
发生地点: 泰安

事件描述

1962年11月24日,地委发岀《关于今冬明春整顿巩固农村人民公社的意见(修正草案)》,并成立了由高逢五、向旭、刘太东等组成的整风领导小组。自12月中下旬各县召开四级干部会后普遍展开整风整社运动。地、县、社共设基点303处(地、县设21个),448个大队。全区组织了4030名干部投入工作,其中地、县科局长以上和公社、管区书记等领导骨干占50%以上,这些干部50%以上派往落后困难队。1963年整社的基本任务是把现有20%左右的落后、困难队切实整顿好,主要解决社队干部的作风和社队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据报告,1、2两月内全区共发生5起5人社队干部自杀事件。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第一卷起自1925年8月泰安有共产党员的活动,止于1949年9月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后胜利,主要记述了泰安中共组织及其领导的政权、武装力量、群众团体在革命斗争中的大事、要事。 《大事记》由概述和大事条目组成。使读者在了解历史梗概和党史脉络的基础上,阅读研究大事记。由于泰安地区建国前后党史情况截然不同,故一、二两卷在编排方法上有较大区别。第一卷,由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建有两个地委(泰山、泰西),分属山东、冀鲁豫两大战略区,抗战后半期一度(四年多)形成三个地委,历史和区划情况复杂,且在过去的工作中已各成体系地编写出三个党史大事记,即《中共泰山区党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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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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