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9月21日泰安地委第43次常委会作岀《关于贯彻执行省委〈关于甄别和处理近几年来党内斗争案件增强党的团结的决定〉的意见(草案)》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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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7471
事件名称: 1961年9月21日泰安地委第43次常委会作岀《关于贯彻执行省委〈关于甄别和处理近几年来党内斗争案件增强党的团结的决定〉的意见(草案)》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9/002
起始页: 024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1年9月21日
结束时间: 1961年9月21日
发生地点: 泰安

事件描述

1961年9月21日,地委第43次常委会作岀《关于贯彻执行省委〈关于甄别和处理近几年来党内斗争案件增强党的团结的决定〉的意见(草案)》。自8月份始,地委、泰安市委、泰山公社党委共同组成工作组到下旺和大堰堤两个生产大队进行了甄别试点工作。两大队共777户,1958年以来先后批判处理生产队以上干部26人,占总数22%,甄别结果处理正确的仅7人,占27%,部分正确4人,占15%,其余均为错案。另尚批判斗争社员群众9人。12月26日,省委将该试点总结报告作为典型材料予以批转。在地委的部署下,各级开始甄别工作。据统计,全区自1958年整风补课、“拔白旗”,1959年反“右倾”,1960年春整风整社、民主革命补课和反瞒产私分等斗争中共批判处理党内外干部和一般党员24964人,至1961年底甄别结束24682人,占98.2%。其中处理基本正确3484人,占14.1%;部分错误4479人,占18%;全错6751人,占67.9%。同时并甄别受到批判处理的工农群众19536人。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第一卷起自1925年8月泰安有共产党员的活动,止于1949年9月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后胜利,主要记述了泰安中共组织及其领导的政权、武装力量、群众团体在革命斗争中的大事、要事。 《大事记》由概述和大事条目组成。使读者在了解历史梗概和党史脉络的基础上,阅读研究大事记。由于泰安地区建国前后党史情况截然不同,故一、二两卷在编排方法上有较大区别。第一卷,由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建有两个地委(泰山、泰西),分属山东、冀鲁豫两大战略区,抗战后半期一度(四年多)形成三个地委,历史和区划情况复杂,且在过去的工作中已各成体系地编写出三个党史大事记,即《中共泰山区党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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