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7月14日泰安地委贯彻纠正平调错误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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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7465
事件名称: 1961年7月14日泰安地委贯彻纠正平调错误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9/002
起始页: 024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61年7月14日
结束时间: 1961年7月14日
发生地点: 泰安

事件描述

1961年7月14日,地委作出《关于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坚决纠正平调错误、彻底退赔的规定〉的计划》。地委认为,自去年贯彻中央“十二条”以后,通过批判“五风”,各级党委在退赔平调物资方面都做了不少工作,但到目前为止,退赔兑现只占平调总额2.2亿多元的45.6%,且有相当数量帐面上多,群众实得少和折价不合理现象。提岀必须迅速纠正,全部彻底进行退赔, 以调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迅速发动一个退赔兑现高潮, 范围主要是公社化后,但以前有平调的也必须算清。退赔资金由专署财政局综合后列入国家计划报省批准专款专用。各地要普遍建立退赔委员会或小组,设专门办事机构和人员,专项办理。地委成立由高逢五、向旭、崔继英等14人组成的退赔领导小组。全区共分配退赔用期票642.41万元,预算外资金200万元以“倾家荡产破产还债”。此后,地委又多次下发有关决定和意见,推动这一工作的深入进行。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第一卷起自1925年8月泰安有共产党员的活动,止于1949年9月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后胜利,主要记述了泰安中共组织及其领导的政权、武装力量、群众团体在革命斗争中的大事、要事。 《大事记》由概述和大事条目组成。使读者在了解历史梗概和党史脉络的基础上,阅读研究大事记。由于泰安地区建国前后党史情况截然不同,故一、二两卷在编排方法上有较大区别。第一卷,由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建有两个地委(泰山、泰西),分属山东、冀鲁豫两大战略区,抗战后半期一度(四年多)形成三个地委,历史和区划情况复杂,且在过去的工作中已各成体系地编写出三个党史大事记,即《中共泰山区党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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