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9年泰安贯彻中央第二次郑州会议精神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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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7422
事件名称: 1959年泰安贯彻中央第二次郑州会议精神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9/002
起始页: 022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9年3月4日
结束时间: 1959年3月4日
发生地点: 泰安

事件描述

早在1958年11月2日至10日,中共中央在郑州召开有中央和地方部分领导人参加的会议。此后,毛泽东和党中央开始觉察公社化运动中的一些错误,毛泽东多次讲话指出,要有冷有热,要划清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界限等。是我们党纠正错误的重要开端。1959年2月27日至3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在郑州举行,即第二次郑州会议。会议的主题是解决人民公社的所有制问题。会议检查和纠正了公社化中的平均主义倾向和过分集中倾向,通过了毛泽东提岀的“三级管理,三级核算,队为基础”的意见,拟定了《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草案)》,下发了《郑州会议记录》。3月或4月,各县(市)分别召开五级干部会议,与会人员近万人。会议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传达学习毛泽东指示及省六级干部会议精神;第二阶段,解疙瘩,定章程,传达《规定》(草案),讨论体制、政策和干部作风;第三阶段,鼓干劲,争上游,评模发奖,确定任务。会后,各地对公社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和调整,实行了权力下放,三级管理,三级核算,队为基础,贯彻了按劳分配的原则,恢复了社员自留地,并建立起一些必要的经营管理制度。结合整社,根据毛泽东“算旧账”的提议和党的八届七中全会决定,各地又都进行了算帐退赔工作,将在公社化时期无偿抽调的人、财、物力进行了清算赔偿。部分乘混乱有贪污行为的干部也进行了退赔。通过贯彻郑州会议精神,各地初步纠正了“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共产风”,解决了部分生产和分配中的矛盾。由于当时的形势,这种纠正和清算还是不彻底的。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第一卷起自1925年8月泰安有共产党员的活动,止于1949年9月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后胜利,主要记述了泰安中共组织及其领导的政权、武装力量、群众团体在革命斗争中的大事、要事。 《大事记》由概述和大事条目组成。使读者在了解历史梗概和党史脉络的基础上,阅读研究大事记。由于泰安地区建国前后党史情况截然不同,故一、二两卷在编排方法上有较大区别。第一卷,由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建有两个地委(泰山、泰西),分属山东、冀鲁豫两大战略区,抗战后半期一度(四年多)形成三个地委,历史和区划情况复杂,且在过去的工作中已各成体系地编写出三个党史大事记,即《中共泰山区党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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