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1月7日泰安全区贯彻执行省里调整编制意见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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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7369
事件名称: 1958年1月7日泰安全区贯彻执行省里调整编制意见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9/002
起始页: 019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8年1月7日
结束时间: 1958年1月7日
发生地点: 泰安

事件描述

1958年1月7日,山东省委下发《关于改变地委、专署的性质、任务和调整编制的意见》,同时下发了《关于调整县级机构编制的意见》。意见称,根据省一届二次代表大会决议精神,为了加强省对县的领导,充分发挥和加强地、专的督导作用,以便集中一切力量更好地进行第二个五年计划的经济建设,有必要根据党章第29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第42条规定,将地、专性质适当加以改变,使地委真正成为省委的代表机关,使专署真正成为省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关。今后总的任务是代表省委和省人委督促检查和指导所属各县的工作,省委、省人委直接领导县,县委、县人委直接对省负责,但有关中心工作和重大措施、决定、指示和行政命令均应同时发给地、专,地、专认真研究协助省组织贯彻执行并主动进行检查和督导。据此应将现管理的各项行政业务工作分别不同情况下放或上交,凡县里能管理的坚决下放到县,县里确实管不了的事业才上交到省。同时作岀具体调整意见:地委文教部与宣传部合并为宣传部,工业部与财贸部合并为工业财贸部,撤销政法部、统战部、地监委及下属科室,有关工作合并或移交组织部设专人负责;撤销报社、党校;工、青、妇机构适当精简;法院、检察院适当精简;专署原工作机构和其它附属事、企业管理机构原则上一律撤销,除专员、副专员外改设督察员;专署原辖各局应即撤销,改设秘书室和督导室,下分设督导组,由专员、副专员直接分工领导各组进行督察工作。加强县、乡、社基层的领导。16日,地委作出《关于执行省委改变地委、专署性质任务与调整机构编制的方案》。方案中地直行政单位由原编制502人减为247人,精简50.79%;撤销和合并的党政群以及企业事业机构预计共下放1914人,占总人数2926人的65.4%。按照省委要求,县级机关要精简15%以上,企事业单位更要大力精简。2月5日,地委书记刘众前在地专机关干部大会上作了关于整编机构下放干部的动员报告。此后,地直和各县结合撤区并乡开展了这项工作,9个县在四级干部会后共下放干部4810人,大批干部充实到乡、社等基层和生产第一线劳动锻炼。下半年,因形势的发展和工作需要,地委、专署又陆续恢复增设了一些部门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第一卷起自1925年8月泰安有共产党员的活动,止于1949年9月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后胜利,主要记述了泰安中共组织及其领导的政权、武装力量、群众团体在革命斗争中的大事、要事。 《大事记》由概述和大事条目组成。使读者在了解历史梗概和党史脉络的基础上,阅读研究大事记。由于泰安地区建国前后党史情况截然不同,故一、二两卷在编排方法上有较大区别。第一卷,由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建有两个地委(泰山、泰西),分属山东、冀鲁豫两大战略区,抗战后半期一度(四年多)形成三个地委,历史和区划情况复杂,且在过去的工作中已各成体系地编写出三个党史大事记,即《中共泰山区党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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