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12月16日泰安区地委作岀《关于今冬明春发展互助合作计划的报告》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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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7208
事件名称: 1953年12月16日泰安区地委作岀《关于今冬明春发展互助合作计划的报告》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9/002
起始页: 013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3年12月16日
结束时间: 1953年12月16日
发生地点: 泰安区

事件描述

1953年12月16日,地委作岀《关于今冬明春发展互助合作计划的报告》,分析本地区发展互助合作正如毛主席指示“既需要又可能,潜在力很大”,要求在目前42.8%的基础上再发展到62%,其中常年组要达到50%,合作社试办到区,一般区委要办好一处,条件较好的可多办几处,可试办到乡,各县由原办社58处再发展329处。地委拟于12月下旬训练1300名骨干和县区干部,并实行书记负责制。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第一卷起自1925年8月泰安有共产党员的活动,止于1949年9月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后胜利,主要记述了泰安中共组织及其领导的政权、武装力量、群众团体在革命斗争中的大事、要事。 《大事记》由概述和大事条目组成。使读者在了解历史梗概和党史脉络的基础上,阅读研究大事记。由于泰安地区建国前后党史情况截然不同,故一、二两卷在编排方法上有较大区别。第一卷,由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建有两个地委(泰山、泰西),分属山东、冀鲁豫两大战略区,抗战后半期一度(四年多)形成三个地委,历史和区划情况复杂,且在过去的工作中已各成体系地编写出三个党史大事记,即《中共泰山区党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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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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