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5月1日泰安区宣传贯彻《婚姻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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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7118
事件名称: 1950年5月1日泰安区宣传贯彻《婚姻法》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9/002
起始页: 008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0年5月1日
结束时间: 1950年5月1日
发生地点: 泰安区

事件描述

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是新中国的第一部法律。《婚姻法》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主义婚姻制度。实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义婚姻制度。”这是几千年来中国社会家庭生活的一个伟大变革,也是中国人民反封建斗争在一个方面的深入。地委、专署及各县委、政府为广泛宣传《婚姻法》和贯彻执行《婚姻法》进行了大量的思想和组织工作,有效地推进了我区妇女的解放。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第一卷起自1925年8月泰安有共产党员的活动,止于1949年9月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后胜利,主要记述了泰安中共组织及其领导的政权、武装力量、群众团体在革命斗争中的大事、要事。 《大事记》由概述和大事条目组成。使读者在了解历史梗概和党史脉络的基础上,阅读研究大事记。由于泰安地区建国前后党史情况截然不同,故一、二两卷在编排方法上有较大区别。第一卷,由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建有两个地委(泰山、泰西),分属山东、冀鲁豫两大战略区,抗战后半期一度(四年多)形成三个地委,历史和区划情况复杂,且在过去的工作中已各成体系地编写出三个党史大事记,即《中共泰山区党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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