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5月11日泰山、泰西两区合并建立泰安区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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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7116
事件名称: 1950年5月11日泰山、泰西两区合并建立泰安区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9/002
起始页: 008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0年5月11日
结束时间: 1950年5月11日
发生地点: 泰安区

事件描述

1950年5月11日,山东分局、山东省人民政府分别发出《关于取消区党委及调整各地委的决定》、《关于撤销行政公署合并专员区及调整若干市、县行政区划的决定》,决定撤销胶东、渤海、鲁中南三个区党委和行政公署。为便于领导,将17个地委、专署合并为11个地委、专署,作为山东分局、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由山东分局、省人民政府直接领导。鲁中南区党委撤销后,泰山、泰西两地委、专署撤销,合并建立泰安地委、专署,称泰安专员区,辖泰安、莱芜、新泰、历城、泰宁、宁阳、肥城、东平、汶上、长清、平阴、泗水等12县。撤销河西县,辖区并入长清县;章丘县划归淄博专员区;泗水县由原尼山区划归泰安专员区。地委机关驻泰安城。泰安地委成立后,秦和珍(原泰西地委书记)任书记,张敬煮(原泰山地委书记)任副书记,刘舜卿(原泰山专署专员)任专署专员,张耀南(原泰西专署专员)任副专员。5月17日,泰安地委、专署正式对外办公。同时,两区人民武装部合并,暂时实行“联合办公,分头领导”原则,部领导及各科长由双方共同担任,称泰安地委人民武装部。部长李一民、李化源。根据分局决定,泰山、泰西两区从4月份起按照中央政务院颁布的新编制方案着手干部整编工作,为合并作准备。至4月底,整编任务完成。原两区党政民干部共6715人, 合并后定编5294人,精简编余干部1421人。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第一卷起自1925年8月泰安有共产党员的活动,止于1949年9月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后胜利,主要记述了泰安中共组织及其领导的政权、武装力量、群众团体在革命斗争中的大事、要事。 《大事记》由概述和大事条目组成。使读者在了解历史梗概和党史脉络的基础上,阅读研究大事记。由于泰安地区建国前后党史情况截然不同,故一、二两卷在编排方法上有较大区别。第一卷,由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建有两个地委(泰山、泰西),分属山东、冀鲁豫两大战略区,抗战后半期一度(四年多)形成三个地委,历史和区划情况复杂,且在过去的工作中已各成体系地编写出三个党史大事记,即《中共泰山区党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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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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