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1月18日年泰山地委发出建团指示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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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7093
事件名称: 1949年11月18日年泰山地委发出建团指示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9/002
起始页: 0075.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49年11月18日
结束时间: 1949年11月18日
发生地点: 泰山区

事件描述

1949年11月18日年泰山地委发出建团指示。泰山地委发出“关于贯彻执行区党委建团方案的指示”,号召各级团的组织及一切青年组织,以团组织为核心,高度发挥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踊跃参加当地当时党委的中心任务,为十余人,并吸收泰西地委民运部长赵庆栋、汶上县委书记张文、长清县委书记李子州列席了会议。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第一卷起自1925年8月泰安有共产党员的活动,止于1949年9月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后胜利,主要记述了泰安中共组织及其领导的政权、武装力量、群众团体在革命斗争中的大事、要事。 《大事记》由概述和大事条目组成。使读者在了解历史梗概和党史脉络的基础上,阅读研究大事记。由于泰安地区建国前后党史情况截然不同,故一、二两卷在编排方法上有较大区别。第一卷,由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建有两个地委(泰山、泰西),分属山东、冀鲁豫两大战略区,抗战后半期一度(四年多)形成三个地委,历史和区划情况复杂,且在过去的工作中已各成体系地编写出三个党史大事记,即《中共泰山区党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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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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