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泰宁县开展反自首斗争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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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6916
事件名称: 1943年泰宁县开展反自首斗争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9/001
起始页: 0393.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1943年3月22日
结束时间: 1943年9月15日

事件描述

自3月22日起,敌人开始在泰宁县推行“自首”政策,到9月份止,历时半年。敌人“自首”活动分为三个时期:3月22日至4月初为第一个时期,主要以据点为中心,利用特务搜寻我党线索,逮捕党员与干部;5月12日至5月底为第二个时期,配合“扫荡”东北军,分路反复“清剿”,特务配合行动,企图通过伪政权搜捕我党员干部;7月2日至9月15日为第三个时期,加强特务力量,调惯用这种伎俩的特务150余人来泰宁,妄想用徂徕山、莲花山之手段摧毁泰宁县党组织。泰宁县委在地委的领导与帮助下,坚决实行党的一元化领导,转变组织形式,以支部为核心,紧紧团结和依靠基本群众,争取、利用伪政权,动员一切力量开展反“自首”斗争。县委领导干部认真汲取了徂彳来山、莲花山反“自首”斗争的经验教训,制定了比较有效的对策,工作安排深入、具体,并根据三个不同时期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取得了反“自首”斗争的胜利。在半年多反“自首”斗争中,全县只有10个党员“自首” ,2个党支部遭破坏,保存了95%以上的党员和干部,彻底粉碎了敌人的阴谋。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第一卷起自1925年8月泰安有共产党员的活动,止于1949年9月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后胜利,主要记述了泰安中共组织及其领导的政权、武装力量、群众团体在革命斗争中的大事、要事。 《大事记》由概述和大事条目组成。使读者在了解历史梗概和党史脉络的基础上,阅读研究大事记。由于泰安地区建国前后党史情况截然不同,故一、二两卷在编排方法上有较大区别。第一卷,由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建有两个地委(泰山、泰西),分属山东、冀鲁豫两大战略区,抗战后半期一度(四年多)形成三个地委,历史和区划情况复杂,且在过去的工作中已各成体系地编写出三个党史大事记,即《中共泰山区党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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