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地委指示停止土改复查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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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6819
事件名称: 1947年地委指示停止土改复查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9/001
起始页: 030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47年9月
结束时间: 1947年9月
发生地点: 泰山区

事件描述

为纠正土改复查中乱杀人、侵犯中农利益、分浮财和“富农路线”等混乱现象,根据上级指示,18日,地委发出《关于停止土改复查,转入冬耕指示》。21日,地委又下达关于区党委召开贯彻土地法大纲县委书记联席会议的通知。25日,地委发出《关于执行中央土地法大纲的指示》,强调了平分土地和中农政策。12月25日,地委又转发华东局、鲁中区党委《关于立即停止土改,停止乱打、乱抓、乱杀人现象的通令》,强调如有不遵照命令执行的现象,应执行纪律制裁,杀人审批权收归区党委,今后凡杀错人者要偿命。但这些指示对混乱现象未能从根本上制止。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第一卷起自1925年8月泰安有共产党员的活动,止于1949年9月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后胜利,主要记述了泰安中共组织及其领导的政权、武装力量、群众团体在革命斗争中的大事、要事。 《大事记》由概述和大事条目组成。使读者在了解历史梗概和党史脉络的基础上,阅读研究大事记。由于泰安地区建国前后党史情况截然不同,故一、二两卷在编排方法上有较大区别。第一卷,由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建有两个地委(泰山、泰西),分属山东、冀鲁豫两大战略区,抗战后半期一度(四年多)形成三个地委,历史和区划情况复杂,且在过去的工作中已各成体系地编写出三个党史大事记,即《中共泰山区党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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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地名

泰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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