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华东局下达《关于目前贯彻土地改革、土地复查并突击春耕的指示》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6802
事件名称: 1947年华东局下达《关于目前贯彻土地改革、土地复查并突击春耕的指示》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9/001
起始页: 0290.pdf
事件类型: 文化事件
起始时间: 1947年2月
结束时间: 1947年2月
发生地点: 泰安市

事件描述

2月,华东局下达《关于目前贯彻土地改革、土地复查并突击春耕的指示》(二?二一指示)。指示肯定土地改革已获得很大成绩,但又把土改中某些缺点夸大为“富农路线倾向”,致使在以后“土改复查”、纠正土改中某些右的缺点的同时,使“左”的错误逐步发展起来。5月,华东局发出《关于土改复查工作的补充指示》,又提岀在分配土地中“干部富农路线问题较为普遍”,因此规定:凡恶霸地主留地超过“九一”指示规定者,富农自耕地过多群众坚决要求分者,以及干部多分之土地,公平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要大量吸收贫雇农积极分子入党并提拔到党政民领导机构里,以健全巩固农村整套组织;要以土改复查为基础,进行整理支部,改造政权,发展群众团体及民兵组织。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第一卷起自1925年8月泰安有共产党员的活动,止于1949年9月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后胜利,主要记述了泰安中共组织及其领导的政权、武装力量、群众团体在革命斗争中的大事、要事。 《大事记》由概述和大事条目组成。使读者在了解历史梗概和党史脉络的基础上,阅读研究大事记。由于泰安地区建国前后党史情况截然不同,故一、二两卷在编排方法上有较大区别。第一卷,由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建有两个地委(泰山、泰西),分属山东、冀鲁豫两大战略区,抗战后半期一度(四年多)形成三个地委,历史和区划情况复杂,且在过去的工作中已各成体系地编写出三个党史大事记,即《中共泰山区党史大事记》、

阅读

相关地名

泰安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