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泰山区土改普遍展开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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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6796
事件名称: 1946年泰山区土改普遍展开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9/001
起始页: 028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46年10月
结束时间: 1946年10月
发生地点: 泰山区

事件描述

自7月以来,泰山区各县委认真贯彻中央五四指示,加强对土地改革工作的领导,深入基层,选择试点;地委也抽调干部组成土改工作队,到各县帮助开展试点工作,取得和创造了经验。由于战局紧迫,此项工作未能全面展开,土改首先在部分基点村开始突破,但各地进展尚不平衡。战局相对稳定后,地委迭次下达指示,要求各县可以进行土改的地区,坚决要在10月底完成,以奠定大动参的群众基础。本月6日,地委召开各地负责土改同志的会议,泰安金韬、历城陈明达、章丘纪中一、博山克林、莱芜王醒等参加了会议。会议研究了如何贯彻“一手拿枪一手分田”的方针,迅速推动土改全面展开问题,并就具体政策进行了研究和强调。在突破基点的基础上,各县土改运动迅速、全面地铺开,至11月底,各县能实行土改的地区基本上完成了土改任务。莱芜在芹村、口镇等试点的基础上,向全县推广铺开。至11月底,全县1030个村除不能解决土地问题(不能土改)的村199个外,能土改的814个村中已分配土地村722个,正在进行的村53个,其中较彻底村476个,不彻底村299个。历城、章丘、淄川、博山等大部地区被敌占领的县份,在坚持反顽斗争的同时,也在敌占区和边沿区进行了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的深入开展,摧垮了中国社会几千年来的封建统治,消灭了赤贫,农民第一次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在政治、经济上翻了身,极大地激发了他们拥护共产党、参军支前的热情。在土改中主要采取了说理斗争、动员献田、争取坦白、仲裁等方式,已清算过的对象不再清算,掌握政策较稳妥。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和五四指示本身具有不彻底性,加之时间仓促等原因,也存在单纯分田、开展斗争和发动群众不够深入,对抗烈军属、革命干部、个别地主照顾偏多和部分村干多占地、占好地等问题,消灭封建的任务完成得尚不彻底。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第一卷起自1925年8月泰安有共产党员的活动,止于1949年9月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后胜利,主要记述了泰安中共组织及其领导的政权、武装力量、群众团体在革命斗争中的大事、要事。 《大事记》由概述和大事条目组成。使读者在了解历史梗概和党史脉络的基础上,阅读研究大事记。由于泰安地区建国前后党史情况截然不同,故一、二两卷在编排方法上有较大区别。第一卷,由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建有两个地委(泰山、泰西),分属山东、冀鲁豫两大战略区,抗战后半期一度(四年多)形成三个地委,历史和区划情况复杂,且在过去的工作中已各成体系地编写出三个党史大事记,即《中共泰山区党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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