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华东局发出“九一”指示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6791
事件名称: 1946年华东局发出“九一”指示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9/001
起始页: 0280.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46年9月
结束时间: 1946年9月
发生地点: 泰安市

事件描述

在各地土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华东局于8月底召开土地会议,并于9月1日发出《关于彻底实行土地改革的指示》(简称“九一”指示),要求地贯彻中央五四指示,在年底前全部或大部完成土改,并根据中央五四指示精神,制定了实现土改的各项原则。九一指示指岀,目前主要是通过没收、清算、献田等办法,实现“耕者有其田”。这一指示对山东土改运动的迅速开展起了重要推动作用。省政府于10月10日颁布了关于土地改革的布 告,制定了《土地暂行条例》。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第一卷起自1925年8月泰安有共产党员的活动,止于1949年9月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后胜利,主要记述了泰安中共组织及其领导的政权、武装力量、群众团体在革命斗争中的大事、要事。 《大事记》由概述和大事条目组成。使读者在了解历史梗概和党史脉络的基础上,阅读研究大事记。由于泰安地区建国前后党史情况截然不同,故一、二两卷在编排方法上有较大区别。第一卷,由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建有两个地委(泰山、泰西),分属山东、冀鲁豫两大战略区,抗战后半期一度(四年多)形成三个地委,历史和区划情况复杂,且在过去的工作中已各成体系地编写出三个党史大事记,即《中共泰山区党史大事记》、

阅读

相关地名

泰安市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