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我军与泰城敌伪针锋相对开展斗争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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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6768
事件名称: 1946年我军与泰城敌伪针锋相对开展斗争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9/001
起始页: 0269.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46年1月4日
结束时间: 1946年1月
发生地点: 泰安市

事件描述

日本宣布投降后,泰城工委曹星布、徐毅民等奉命于9月和10月上旬在洪沟店村和洪沟火车站与驻泰安火车站日军联络官小林、情报处长楢刚上尉谈判我军受降事宜,均因日军以上峰只许向国民党政府投降和我军系非正规军为托辞未果。新四军一纵开进津浦路后,徐毅民在新四军一纵三旅首长支持协助下,以“八路军济南前线指挥部高级参议”名义约见日军联队参谋长,再次谈判泰安日军受降事宜,因我方坚持日军交出全部武器而日军坚持仅交部分轻武器,使谈判陷入僵局。《停战协定》签订以后,日军奉命撤往济南,为免遭我军惩罚,应我方要求将其撤离时间首先通知我泰城工委,泰城工委遂于本月13日夜率武工队抢先占领制高点蒿里山,一分区基干团亦抢先接收了火车站及日本兵营,又与随后赶至的新四军一纵三旅向泰城开进,在西关外财源街和财政厅街与城内出动企图抢占火车站之伪军遭遇,因停战协定即将生效,双方即以大车档街为界对峙。泰城工委在火车站设办事处,配合我军开展工作。18日,军事调处执行部济南小组美方代表雷克上校、国民党代表涂叙五、中共代表陈叔亮一行十几人,由济抵泰视察。我军分区副政委熊飞并专员赵笃生前往会晤,向国民党代表提出解除泰城伪军武装,实现和平的严正要求。国民党代表则坚持其要我军撤出西关及火车站的无理要求。21日、24日、2月4日,执行小组又三次抵泰。泰城工委组织泰城居民近万人集会,向执行小组请愿,要求立即解除伪军武装,严惩汉奸,拯民众于水火。后经北平军调部决定由美方代表迈甫(后泰勒)、国民党代表陆奎、中共代表华诚一组成泰安三人执行小组,经调停于4月中旬达成双方停火、互换战俘的协议。泰城工委委员许子杰等一批我方被捕人员获释。在此期间,济南军调小组亦曾视察枣园车站,章丘县委书记刘众前并寨子区委动员群众也向军调小组进行了控诉伪军罪行、要求惩办伪军的请愿活动。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第一卷起自1925年8月泰安有共产党员的活动,止于1949年9月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后胜利,主要记述了泰安中共组织及其领导的政权、武装力量、群众团体在革命斗争中的大事、要事。 《大事记》由概述和大事条目组成。使读者在了解历史梗概和党史脉络的基础上,阅读研究大事记。由于泰安地区建国前后党史情况截然不同,故一、二两卷在编排方法上有较大区别。第一卷,由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建有两个地委(泰山、泰西),分属山东、冀鲁豫两大战略区,抗战后半期一度(四年多)形成三个地委,历史和区划情况复杂,且在过去的工作中已各成体系地编写出三个党史大事记,即《中共泰山区党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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