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新泰县委发动龙须崮农民武装暴动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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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6472
事件名称: 1933年新泰县委发动龙须崮农民武装暴动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9/001
起始页: 0060.pdf
事件类型: 军事事件
起始时间: 1933年4月初
结束时间: 1933年4月
发生地点: 新泰县

事件描述

4月初,按照省委指示,新泰县委在新泰城召开扩大会议,研究暴动事宜。会议决定:(1)由县委委员王德一、单洪选择地点;(2)号召全体党员每人发动十名农民参加暴动,并尽可能地多掌握武器;(3)由县委委员王建青联系暴动的军事指挥人员;(4)暴动时间县委决定后另行通知。会后,新泰县委积极准备发动武装暴动。5月初,单洪、王宪廷、王德一、王建青先后到徂徕山、龙须崮、西南乡等地察看地形。经周密分析和选择,县委决定在新泰、蒙阴交界处的龙须崮举行暴动,主要成员重点在新泰东部龙廷一带发动群众,筹措武器,其他成员也分工在西部、南部发动人员武装。7月,单洪由益都回到新泰,县委进行了调整,加强了对暴动的领导。经数日紧张准备,新泰县委动员了近一千人的暴动队伍,筹措枪支三百余支,并与蒙阴县井旺村共产党员娄家马因(曾在旧军队中代理团长)取得联系,决定由其担任军事指挥。9月4日,因消息走露,崔全法、娄家骃、崔平章、苗培之、李寅彬召开紧急会议,决定提前暴动。9月5日(农历7月16日),崔全法、娄家骃、李寅彬、苗培之等率60余人、40余支枪登上了龙须崮,树起红旗,宣布武装暴动,打出了“打土豪,分田地”、“打倒旧政府,建立苏维埃”的口号。暴动队伍先后到蒙阴县张庄镇和坡里镇开展宣传,没收附近地主的粮食分给穷苦农民,得到了群众的拥护和支持。龙须崮暴动,震动了国民党地当方局。国民党蒙阴县政府责令县大队前往围剿。该县大队副大队长、中共地下党员黄咏周一面尽力拖延,一面通知暴动队伍作好应变准备。县委闻讯后,仓促发动其他地区暴动人员前往支援,但在途中遭鲁南民团军堵截等未能成功。国民党蒙阴县政府因黄咏周围剿不力,将其撤职,纠集数百武装人员向龙须崮扑来。9月12日,崔全法、李寅彬等领导人研究决定:由娄家骃率领二十余名精干武装人员转移去鲁山,其余人员撤离龙须崮分散隐蔽。不久,敌人尾追至鲁山。娄家骃率部打退敌人多次进攻,坚守三天。17日,娄家骃、崔平章率队突围时被敌人打散。之后,敌人加紧清乡,娄家骃、崔平章在返回途中被捕,不久在大张庄被敌杀害。暴动完全失败。龙须崮暴动,是泰安地区党组织武装反抗国民党统治的第一次尝试,打击了国民党的地方势力和封建统治,表现了共产党人大无畏的革命精神,鼓舞了广大人民群众,但在王明“左”倾冒险主义影响下,在我党力量还很弱小,敌人十分强大的情况下,不切实际地进行暴动,结果导致失败,也使党组织暴露,受到很大损失。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第一卷起自1925年8月泰安有共产党员的活动,止于1949年9月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后胜利,主要记述了泰安中共组织及其领导的政权、武装力量、群众团体在革命斗争中的大事、要事。 《大事记》由概述和大事条目组成。使读者在了解历史梗概和党史脉络的基础上,阅读研究大事记。由于泰安地区建国前后党史情况截然不同,故一、二两卷在编排方法上有较大区别。第一卷,由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建有两个地委(泰山、泰西),分属山东、冀鲁豫两大战略区,抗战后半期一度(四年多)形成三个地委,历史和区划情况复杂,且在过去的工作中已各成体系地编写出三个党史大事记,即《中共泰山区党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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