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3年泰安中心县委调整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6463
事件名称: 1933年泰安中心县委调整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9/001
起始页: 005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33年1月
结束时间: 1933年1月
发生地点: 泰安县

事件描述

1月,李干臣因贯彻省委指示不力 “犯有右倾错误”而被撤职,由省委特派员张天民指定宋绍凯代理中心县委书记。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第一卷起自1925年8月泰安有共产党员的活动,止于1949年9月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后胜利,主要记述了泰安中共组织及其领导的政权、武装力量、群众团体在革命斗争中的大事、要事。 《大事记》由概述和大事条目组成。使读者在了解历史梗概和党史脉络的基础上,阅读研究大事记。由于泰安地区建国前后党史情况截然不同,故一、二两卷在编排方法上有较大区别。第一卷,由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建有两个地委(泰山、泰西),分属山东、冀鲁豫两大战略区,抗战后半期一度(四年多)形成三个地委,历史和区划情况复杂,且在过去的工作中已各成体系地编写出三个党史大事记,即《中共泰山区党史大事记》、

阅读

重要人物

李干臣
相关
张天民
相关
宋绍凯
相关

相关地名

泰安县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