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省委敦促泰莱县委准备发动暴动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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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6412
事件名称: 1927年省委敦促泰莱县委准备发动暴动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9/001
起始页: 0028.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27年9月
结束时间: 1927年9月
发生地点: 泰莱县

事件描述

在中央“左”倾盲动主义错误影响下,中共山东省委确定了在全省发动农民暴动,推翻奉系军阀张宗昌统治的方针。泰莱县委建立后,省委即敦促县委积极准备发动暴动,并指示将工作重心转移到莱芜。10月,泰莱县委在泰山天外村召开扩大会议,贯彻省委指示,部署发动暴动。因张宗昌部队在附近打靶,与会人员仓促散离,会议未果。不久,武冠英、于赞之到莱芜研究和检查暴动准备工作。11月23日,省委在致泰莱县委函中批评了县委,指示“泰莱应毫不迟疑准备莱芜的暴动”。下旬,泰莱县委和省委巡视员郝同志召开县委会研究省委指示后,马守愚和省委巡视员再次到莱芜检查暴动准备工作,召开了三个支部会和一个活动分子会,传达了省委的新政策,并提岀了抗粮和打盐巡、砸官盐店及抢年集等发动暴动的三种导火索。由莱回泰后,又到东向镇一带视察工作,并写报告给省委,指出,莱芜的同志“仍然以自耕农为中心,刚听到讲暴动的时候,他们觉得和闹热闹一样兴高彩烈,及至真要实行,危险牺牲当然难免,就想到老婆孩子不安全,而退缩去找万全的所在了”。而泰安西南乡“远不及莱芜”,“党尚有点头绪,最近能够开始暴动的,还是莱芜”。据此,省委于1928年1月2日《对泰莱暴动计划的意见》中指出:“莱芜无论在客观条件上和主观的力量上,都还没有立刻鼓动一个广大的群众的暴动的可能”,并对如何发动暴动作了两点指示。根据省委意见,泰莱县委指派吕敬宝等乘夜砸了设在浆水沟村的“百货捐”(税卡),以期号召群众以反对“百货捐”为导火索,进而发动暴动,但影响不大,莱芜暴动终于未能发动起来。1928年初,省委又派巡视员刘俊才到泰安西南乡传达部署省委发动“年关暴动”的决议。据此,中共泰莱县委在东向村召开扩大会议,传达上级指示,讨论组织年关农民暴动问题。与会人员多数认为暴动的时机、条件不成熟,但会议仍通过了“能发动多少人就组织多少人”的决议。决议没有实施。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

出版者:中共党史出版社

《中共泰安历史大事记》第一卷起自1925年8月泰安有共产党员的活动,止于1949年9月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最后胜利,主要记述了泰安中共组织及其领导的政权、武装力量、群众团体在革命斗争中的大事、要事。 《大事记》由概述和大事条目组成。使读者在了解历史梗概和党史脉络的基础上,阅读研究大事记。由于泰安地区建国前后党史情况截然不同,故一、二两卷在编排方法上有较大区别。第一卷,由于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建有两个地委(泰山、泰西),分属山东、冀鲁豫两大战略区,抗战后半期一度(四年多)形成三个地委,历史和区划情况复杂,且在过去的工作中已各成体系地编写出三个党史大事记,即《中共泰山区党史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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