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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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新泰市志》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6362
事件名称: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8/001
起始页: 006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50年6月28日

事件描述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随后,土地改革运动在全县开展起来。县委组织土改工作队赴各乡发动群众,翌年8月运动结束。共没收和征收地主、寺庙、学田耕地118874.92亩,非耕地(指有收益的山岭地、草场、苇塘、果园等)7314.3亩,及部分房屋、农具和大牲畜等,分给了无地少地的农民27197户,135134人。

知识出处

新泰市志

《新泰市志》

《新泰市志》记述内容:本市政区范围内自然和社会的历史和现状。记述重点是1949年后的内容。志市(县)情为主,志乡镇(办事处)为辅。时间断限:上限定为1840年,有的内容为保持史实的连续性和完整性,适当上溯;有的内容限于资料欠缺,适当下延。下限定为1985年。 内容编排:全书设专志30编,另有概述、大事记及附录。取编、章、节、目、子目结构形式。根据需要,部分编正文之前加无题小序,以概括本编内容或提示记述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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