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月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市泰山区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3819
事件名称: 1996年1月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6/001
起始页: 034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6年1月13日
结束时间: 1996年1月13日

事件描述

1996年1月13日,区委制定了《泰安市泰山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三个五年规划》。《规划》指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执法人员;青少年;流动人口。法制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1)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2)宪法;(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各种法律法规;(4)与工作、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5)在10年普法中已学过的有关内容。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进行全民普法和依法治理,并实施依法治村、依法治乡、依法治区,力争跨入全省先进行列。《规划》分准备、实施、考核验收三个阶段,至2000年结束。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市泰山区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市泰山区历史大事记》

《大事记》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以翔实的历史资料为依据,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客观、公正、全面、科学地记述了1985年至2003年期间,区委带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活动和重大事件,具有强烈的时代特点和鲜明的地方特色,为今后泰山区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可资借鉴的科学依据,具有资政辅治、鉴往昭来的作用,是一部服务当代、惠及后世的区情资料书籍。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