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3月泰山区委、区政府印发五个规定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市泰山区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3638
事件名称: 1993年3月泰山区委、区政府印发五个规定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6/001
起始页: 0246.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93年3月15日
结束时间: 1993年3月
发生地点: 泰山区

事件描述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党政群机关的管理,促进机关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率,15日,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了《泰山区党政机关岗位责任制季度考评规定》、《关于对有突出贡献的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奖励的规定》、《关于处理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的规定》、《关于鼓励机关工作人员辞职调离兴办经济实体的规定》、《关于对自愿实行保留行政职能、经费与财政脱钩部门的优惠规定》等五个文件。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市泰山区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市泰山区历史大事记》

《大事记》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以翔实的历史资料为依据,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客观、公正、全面、科学地记述了1985年至2003年期间,区委带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活动和重大事件,具有强烈的时代特点和鲜明的地方特色,为今后泰山区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可资借鉴的科学依据,具有资政辅治、鉴往昭来的作用,是一部服务当代、惠及后世的区情资料书籍。

阅读

相关地名

泰山区
发生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