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4月泰安市泰山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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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市泰山区历史大事记》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3310
事件名称: 1987年4月泰安市泰山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6/001
起始页: 010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7年4月8日
结束时间: 1987年4月11日

事件描述

1987年4月8—11日,泰安市泰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了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议通过了1986年财政决算和1987年财政预算;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区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泰安市泰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赵黎光当选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选举胡化泉为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区长;裴敦文为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院长;霍广顺为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知识出处

中共泰安市泰山区历史大事记

《中共泰安市泰山区历史大事记》

《大事记》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以翔实的历史资料为依据,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客观、公正、全面、科学地记述了1985年至2003年期间,区委带领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活动和重大事件,具有强烈的时代特点和鲜明的地方特色,为今后泰山区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可资借鉴的科学依据,具有资政辅治、鉴往昭来的作用,是一部服务当代、惠及后世的区情资料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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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人物

赵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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