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对宪法、刑法等法的宣传教育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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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唯一号: 151532020220002834
事件名称: 开展对宪法、刑法等法的宣传教育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517.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983年
结束时间: 1984年底
发生地点: 泰安县

事件描述

1983-1984年底,开展对《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经济合同法》等法的宣传教育,培训法制教育宣传员955人,出刊 《法制宣传报》15期,编印法制宣传教材61件,举办法制和罪证展览125场,展岀法制图片350幅、脏物罪证200件,搞法制宣传2678场,办法制广播讲座1078次,放映法制教育幻灯577次,受教育群众96万人次。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在省、市、区各级关心支持下,经过修志人员的戮力工作,终于杀青付梓。泰安的同志嘱我为市志作序,盛意难违,谨将所思所想置诸简端。五岳之首泰山雄踞泰安市北部,泰安因泰山而得名。泰山为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泰山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局部缩影。远在新石器时期,繁衍生息在现泰安境内汶水流域的东夷人便创造了名贯遐迩的大汶口文化,与继之而来的龙山文化描绘出山东地区史前文明的斑斓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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