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县民众自卫总队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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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唯一号: 151531020220000117
机构名称: 泰安县民众自卫总队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529.pdf
地址: 泰安县
起始时间: 1945年11月

机构描述

泰安县民众自卫总队1945年11月,国民党军占据泰城时,建县保安大队,县长兼大队长,副大队长景玉涵。1946年6月7~13日被新四军全歼。同年冬,在济南重建,编3个直属中队和10个区中队。1947年4月随国民党军进驻泰安,扩编官佐151人、士兵1757人,当月下旬被解放军击溃离境;5月,又随国民党军回泰;11月扩编为民众自卫总队,代号“黎明”部队。县长兼总队长,鲍再新任副总队长。辖两个直属大队,第一大队长景玉涵,第二大队兼保安警察大队长宗德志;并辖10个区大队,区长兼大队长;区大队辖直属中队和各乡中队。全队官兵6000余人。总队部设集训队和军民合作站,并在县训练所设军事班。各区大队少者数十人,一般百余人,最多者为一、三区大队。一区于圣民部10个中队1530余人;三区吴士超部20多个中队2800余人。各区大队和乡中队疯狂窜扰解放区,群众称之为“还乡团”。据不完全统计,1947年5-1948年5月,还乡团破坏农村基层组织467个,捕农村干部570余人、群众2684人,杀人近千(吴士超部仅在窦家村河滩即活埋革命干部及家属50余人),烧毁民房18263间,抢劫大牲畜329头及粮食数百万公斤。1948年5月,被解放军歼灭。

知识出处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

《泰安市志》在省、市、区各级关心支持下,经过修志人员的戮力工作,终于杀青付梓。泰安的同志嘱我为市志作序,盛意难违,谨将所思所想置诸简端。五岳之首泰山雄踞泰安市北部,泰安因泰山而得名。泰山为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泰山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局部缩影。远在新石器时期,繁衍生息在现泰安境内汶水流域的东夷人便创造了名贯遐迩的大汶口文化,与继之而来的龙山文化描绘出山东地区史前文明的斑斓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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