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树旺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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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肥城市志》
唯一号: 151530020220000305
人物姓名: 名树旺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7/001
起始页: 0743.pdf
出生年: 1952年
卒年: 1996年
籍贯: 安驾庄镇中岭村

传略

名树旺(1952~1996)安驾庄镇中岭村人。肥城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1977年9月,名树旺参加工作。1979年10月调入肥城县人民检察院,历任书记员、检察员、经济科副科长。名树旺热爱检察事业,克己奉公,忠于职守。1982年12月,被评为山东省检察院先进工作者。1988年7月,任副检察长。1993年,分管反贪工作。他与干警一起,顶住各种干扰,依法办理案件。并为家属制定不受礼、不说情、不打听案情的“家规”。1995年,协助检察长,带领反贪干警立查各类经济案件47件。其中万元以上大案39件,县处级干部犯罪要案3件,机关部门重点案件22件,是市检察院历史上立查大案要案最多的一年。名树旺关心群众,廉洁自律。他提拔为副检察长分管机关工作后,专门建立一个小本子,随时记载干警需要解决的工作和生活困难。他多次帮助干警解决子女上学、招工、家属“农转非”等问题,自己却从不利用职权谋私利,私事用车,如数交钱,分配给他的工作专车,也让给了反贪一线的干警。名树旺先后两次在农村挂职包村。期间,与群众一起制定发展规划,帮助村里打井架电,建立科技服务站,兴建标准化小学等,被群众称为贴心人。1996年3月28日,名树旺在办案岗位上,突发脑溢血,以身殉职。同年6月,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为其追记个人一等功,并发出《关于开展向名树旺同志学习的通知》,被树为山东省检察系统先进典型。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检察日报》、《大众日报》、山东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相继进行宣传报道。

知识出处

肥城市志

《肥城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部《肥城市志》记载了跨入二十一世纪门槛前后15年肥城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史料,是展现肥城盛世风貌的重要文化成果。15年,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短短的一瞬。然而,对于肥城和肥城人民来说,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15年来,勤劳智慧的桃乡儿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励精图治,团结拼搏,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区域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各项改革纵深推进,经济结构逐步优化;城乡建设日新月异软硬环境明显改善;科教兴肥成绩斐然,社会事业协调进步;可持续发展得到重视和加强,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精神文明建设跃上新台阶,民主法制建设日臻完善。将肥城人民创造的巨大成就载入史册,以励后人,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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