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旭光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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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泰安年鉴》
唯一号: 151530020220000098
人物姓名: 朱旭光
文件路径: 1515/01/object/PDF/151510020220000002/001
起始页: 0419.pdf
性别:
出生年: 1961年6月
籍贯: 山东滕州
民族: 汉族

传略

朱旭光,男,汉族,1961年6月出生,山东滕州人。1978年6月参加工作,198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1978年6月至1979年2月,滕县印刷厂工人;1979年2月至1984年7月,滕县法院书记员;1984年7月至1988年5月,滕县法院副院长(1983年9月至1986年9月,在华东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函授学习;1985年11月至1987年2月,在滕县龙阳乡挂职党委副书记);1988年5月至1989年6月,滕州市法院副院长;1989年6月至1994年6月, 滕州市法院副院长(正科级);1994年6月至1998年10月,滕州市法院代理院长、院长;1998年10月至2000年12月,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1997年9月至1999年7月,在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课程班进修学习;19977月至2000年6月,在山东干部函授大学业余本科班法律专业学习);2000年12月至2002年2月,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执行局局长(2001年2月至2002年2月,在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2年2月至2010年12月,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2002年9月至2004年7月,在山东大学网络教育学院法学专业学习);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2011年1月以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2012年6月1日,被山东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法学系聘为兼职教授。

知识出处

泰安年鉴

《泰安年鉴》

《泰安年鉴》是由泰安市人民政府主办、泰安市地方史志办公室编纂的综合性、公报性、资料性新闻年刊,是全面记载泰安地情的大型资料性工具书。全书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记载2015年度全市政治、经济、文化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新情况、新进展、新变化,旨在为各级领导机关提供决策依据,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提供信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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