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普及法律常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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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2000123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普及法律常识
分类号: G633.26
页数: 2
页码: 594-595
摘要: “一五”普法1986年,全县开展第一个五年普及法律常识(简称“一五”普法)工作,全县公民除学龄前儿童和70岁以上老人外,皆为普及对象。内容有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森林法、兵役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89年,开展依法治县工作。1990年,肥城县被山东省委、人大、政府表彰为 “五年普法先进县”。
关键词: 法律常识 常识普及

内容

“一五”普法1986年,全县开展第一个五年普及法律常识(简称“一五”普法)工作,全县公民除学龄前儿童和70岁以上老人外,皆为普及对象。内容有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森林法、兵役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89年,开展依法治县工作。1990年,肥城县被山东省委、人大、政府表彰为 “五年普法先进县”。
  “二五”普法1991年,开展“二五”普法工作,全县干部、工人、知识分子、学生、军人、农民、个体劳动者和有接受能力的城镇居民为普法对象,学习普及宪法、选举法、行政诉讼法、义务教育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国旗法、土管法、环保、矿产资源、食品卫生、军事设施保护、文物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和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1993年,肥城市被山东省和泰安市普法领导小组确定为“全省依法治理试点单位”。1994年8月,参加中宣部和司法部在吉林市召开的全国百县(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全市85%的行政村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家庭守则》,开展评选“遵纪守法光荣户” 活动。
  “三五”普法1996年8月,实施第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全体公民学习宪法和改革发展稳定基本法律知识,科(局)以上领导干部普及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和专业法律法规知识,执法人员普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企业管理干部和经营人员及在校学生也规定了普及的内容。全市依法治市实施以横向立规为主要内容的基础工程,以纵向建制规范政府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支柱工程,以地(方)企(业)共建为主要内容的联治工程,以强化监督为主要内容的配套工程。1997年,全市副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实行“普法考核证”制度。1999年,组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8名律师组成。同年9月,依托山东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举办法律专科函授班,全市领导干部640人参加学习。2002年,举办法律本科函授班。2000年,肥城市被评为全国“三五”普法宣传教育先进市。
  “四五”普法2001年,开展“四五”普法工作,市政府、法院、检察院干部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同年,全市干部职工1.2万人参加“三五”普法考试,设考场200余个,及格率99%。

知识出处

肥城市志

《肥城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部《肥城市志》记载了跨入二十一世纪门槛前后15年肥城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史料,是展现肥城盛世风貌的重要文化成果。15年,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短短的一瞬。然而,对于肥城和肥城人民来说,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15年来,勤劳智慧的桃乡儿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励精图治,团结拼搏,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区域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各项改革纵深推进,经济结构逐步优化;城乡建设日新月异软硬环境明显改善;科教兴肥成绩斐然,社会事业协调进步;可持续发展得到重视和加强,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精神文明建设跃上新台阶,民主法制建设日臻完善。将肥城人民创造的巨大成就载入史册,以励后人,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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