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司法行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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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20001234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司法行政
分类号: D916.12
页数: 5
页码: 594-598
摘要: “二五”普法1991年,开展“二五”普法工作,全县干部、工人、知识分子、学生、军人、农民、个体劳动者和有接受能力的城镇居民为普法对象,学习普及宪法、选举法、行政诉讼法、义务教育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国旗法、土管法、环保、矿产资源、食品卫生、军事设施保护、文物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和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1993年,肥城市被山东省和泰安市普法领导小组确定为“全省依法治理试点单位”。1994年8月,参加中宣部和司法部在吉林市召开的全国百县(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全市85%的行政村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家庭守则》,开展评选“遵纪守法光荣户” 活动。
关键词: 司法行政 行政工作

内容

第一节普及法律常识
  “一五”普法1986年,全县开展第一个五年普及法律常识(简称“一五”普法)工作,全县公民除学龄前儿童和70岁以上老人外,皆为普及对
  象。内容有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森林法、兵役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89年,开展依法治县工作。1990年,肥城县被山东省委、人大、政府表彰为 “五年普法先进县”。
  “二五”普法1991年,开展“二五”普法工作,全县干部、工人、知识分子、学生、军人、农民、个体劳动者和有接受能力的城镇居民为普法对象,学习普及宪法、选举法、行政诉讼法、义务教育法、集会游行示威法、国旗法、土管法、环保、矿产资源、食品卫生、军事设施保护、文物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和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1993年,肥城市被山东省和泰安市普法领导小组确定为“全省依法治理试点单位”。1994年8月,参加中宣部和司法部在吉林市召开的全国百县(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全市85%的行政村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家庭守则》,开展评选“遵纪守法光荣户” 活动。
  “三五”普法1996年8月,实施第三个五年普法规划,全体公民学习宪法和改革发展稳定基本法律知识,科(局)以上领导干部普及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和专业法律法规知识,执法人员普及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企业管理干部和经营人员及在校学生也规定了普及的内容。全市依法治市实施以横向立规为主要内容的基础工程,以纵向建制规范政府行为为主要内容的支柱工程,以地(方)企(业)共建为主要内容的联治工程,以强化监督为主要内容的配套工程。1997年,全市副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实行“普法考核证”制度。1999年,组建市政府法律顾问团,8名律师组成。同年9月,依托山东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举办法律专科函授班,全市领导干部640人参加学习。2002年,举办法律本科函授班。2000年,肥城市被评为全国“三五”普法宣传教育先进市。
  “四五”普法2001年,开展“四五”普法工作,市政府、法院、检察院干部实行任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同年,全市干部职工1.2万人参加“三五”普法考试,设考场200余个,及格率99%。
  第二节律师事务
  信望律师事务所1988年,法律顾问处为二级事业单位,由司法局代管。1992年,更名为律师事务所。1995年,更名为泰安众望律师事务所。1999年,更名为山东信望律师事务所。2000年12月,改制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1988一2002年,共办理刑事辩护案410件,民事代理1586件,解答法律咨询7216人(次),代写法律文书690件,担当法律顾问348家,非诉讼代理347件。
  同成律师事务所1999年6月成立,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共有执业律师(含实习律师)21人,行政及辅助人员7人。同年7月,内部信息刊物 《同成律师》创刊。2002年,参加(上海)第二届中国律师论坛。1999~2002年,担任刑事辩护155件,代理民事诉讼703件,代写法律文书166件,担当法律顾问122家,解答法律咨询1366人(次)。
  成康律师事务所1999年6月,律师郝伟创办合作制性质的肥城市成康律师事务所,共有执业律师16人。至2002年,担任刑事辩护70件,代理民事诉讼180件,代写法律文书282件,担当法律顾问123家,非诉讼代理191件,解答咨询968人(次)。
  法律援助中心1999年7月成立,定编5人,专为无诉讼能力之公民无偿代理民事诉讼、担任刑事辩护,亦受法院指定,为刑事被告担任辩护人。至2002年,为受援人代理民事案89件,刑事辩护14件,代写法律文书21件,非诉讼代理4件。
  第三节公证
  2002年,公证处为二级事业单位, 由司法局代管,共有工作人员21人, 其中公证员4人,涉外公证员2人。1989年,办理涉外公证业务。1996年, 查出台湾董xx办理假死亡证明案。1988一2002年,共办理遗嘱、更名、继承等民事公证事项46363件,办理各类经济合同公证21975件,办理涉外公证358件。
  第四节基层法律服务
  1988年,全县各乡镇均建立3~5人的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995年,两所分离,司法所成为乡镇政府职能部门,法律服务所则成为专事法律服务的事业性普法教育宣传组织,为公民、法人提供有偿法律服务。1996年,设立新城、石横、桃园3个直属法律服务所。全市共有法律服务所21个(含各乡镇的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人员85人。至2002年,共承办民事诉讼案件2460件,非诉讼案件2180件,代写法律文书2670件,解答法律咨询12100人(次),每所年均担当企事业单位及村庄法律顾问13家。
  第五节民事调解与安置帮教
  民事调解1994年,乡镇建立“防激化学校”,定期培训农村调解委员。同年,实行“十户三员”办法,即每10户村民为一组,选1人担当法律宣传员、纠纷调解员、法律服务员。2000年8月,建立乡镇司法调解中心,负责调解民事纠纷。据2002年统计,全市共有农村民事调解委员会607个,成员1319名,共调解各类民事纠纷16232起,年预防矛盾激化100余起。
  “两劳”人员安置帮教1988年,劳改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简称“两劳”人员)安置帮教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1998年10月,成立市乡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98~2002年,全市共有“两劳”人员319人, 均作安置,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下。
  “1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
  1998年12月,成立法律服务协调指挥中心,开通“14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电话,由司法局代管。1999年,乡镇、办事处相继开通“14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电话。至2002年,共接待来访人员7000余人(次),接到求助电话34167个,司法行政人员上门服务943件(次),预防矛盾激化87起,被誉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开心锁”。
  市检察院办公大楼公安局办公室大楼

知识出处

肥城市志

《肥城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部《肥城市志》记载了跨入二十一世纪门槛前后15年肥城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史料,是展现肥城盛世风貌的重要文化成果。15年,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短短的一瞬。然而,对于肥城和肥城人民来说,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15年来,勤劳智慧的桃乡儿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励精图治,团结拼搏,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区域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各项改革纵深推进,经济结构逐步优化;城乡建设日新月异软硬环境明显改善;科教兴肥成绩斐然,社会事业协调进步;可持续发展得到重视和加强,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精神文明建设跃上新台阶,民主法制建设日臻完善。将肥城人民创造的巨大成就载入史册,以励后人,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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