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惩治职务犯罪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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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2000122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惩治职务犯罪
分类号: D035.4
页数: 2
页码: 589-590
摘要: 查办贪污贿赂案1988年,设经济检察科,专司打击经济领域犯罪职责。
关键词: 惩治 贪污贿赂

内容

查办贪污贿赂案1988年,设经济检察科,专司打击经济领域犯罪职责。1995年1月,改称反贪污贿赂工作局,一级行政单位。同年8月,易名反贪污贿赂局。1988~1996年,查办的经济犯罪案件包括贪污(含一般职工的贪污)、贿赂、偷税、抗税、挪用资金等案件,年均办案40件。1991年,办理案件最多,办理63件。1995~1996年,一举查办石横镇镇长、供电局局长、工商局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消防科长、公安分局长、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等人贪污贿赂案79件,其中1995年查办38件,1996年查办41件,7名正科级、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受到查处。案值达22万元的受贿罪犯孙xx被移送泰安市检察院公诉后,判处无期徒刑。此后,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被列为査处贪污贿赂案件重点范围。1997年,反贪污贿赂局专门查办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案件,其他性质的案件转入公安机关管辖范围。1995~2002年,重点范围中共查办贪污贿赂案298件。
  查办渎职侵权案1988年,设法纪科,查办渎职侵权案件。2002年5月,设立渎职侵权侦查局,一级行政单位。1997年,专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案件,重大责任事故、侵宅、滥伐林木等犯罪案件划归公安部门管辖。1988~1996年,共办理各类法纪案件160件,处理犯罪人员183名;1997~2002年共查处渎职案50件。其中玩忽职守案件33件,占66%;滥用职权案7件,余皆非法拘禁及诬告陷害等案。
  第三节民事行政及监所检察

知识出处

肥城市志

《肥城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部《肥城市志》记载了跨入二十一世纪门槛前后15年肥城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史料,是展现肥城盛世风貌的重要文化成果。15年,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短短的一瞬。然而,对于肥城和肥城人民来说,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15年来,勤劳智慧的桃乡儿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励精图治,团结拼搏,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区域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各项改革纵深推进,经济结构逐步优化;城乡建设日新月异软硬环境明显改善;科教兴肥成绩斐然,社会事业协调进步;可持续发展得到重视和加强,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精神文明建设跃上新台阶,民主法制建设日臻完善。将肥城人民创造的巨大成就载入史册,以励后人,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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