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政法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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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肥城市志》 图书
唯一号: 151520020220001206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政法综述
分类号: D912.1
页数: 4
页码: 571-574
摘要: 1993年,全市公安、税务、工商、卫生四部门联合对公路干线两边的餐饮店、旅店进行集中整顿,实行治安安全、依法建店、照章纳税、文明卫生、守法经营五星级管理标准,打击取缔卖淫、销赃、窝藏等违法犯罪窝点。停业整顿达不到“三星”标准的餐饮店、旅店,达不到二星标准,吊销营业执照。1995年,全市开展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年活动,推动基层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规范化建设。5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开展创建安全文明镇、安全文明单位、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文明村的意见》,在全市开展创建安全单位的活动。至1997年,全市基层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共建安全文明镇11个,安全文明单位101个,安全文明村165个,城区安全文明小区1个。2001年,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底工程”,开展创建文明校园活动,至2002年,全市13所学校建成安全文明校园。1994~2002年,肥城市连续5次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称号。
关键词: 政法综述 行政法

内容

第一节机构
  中共肥城市委政法委员会1956年8月,中共肥城县委设政法部。1958年撤销,翌年8月恢复,1962年7月撤销。1981年10月,恢复设立中共肥城县委政法委员会。1987年,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办公室划归政法委。1991年,成立肥城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一级行政单位,与政法委合署办公。乡镇党委成立综合治理领导小组,配1名政法副书记。1993年,撤销打击经济犯罪活动办公室,职能并入政法委。政法委设人秘、综合治理、普法打击经济犯罪3个科室,定编1。人。1999年,增设政工科。2001年3月,设立肥城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一级事业单位,定编7人,隶属政法委,设协调督查、宣传调研2个科室。2002年,政法委设办公室、政工、调研、执法监督4个科室,编制12人。
  肥城市公安局1988年,内设15个科室、20个派出所,共有民警413人。1989年,公安交通警察队升格为二级事业单位。1990年,新城、王瓜店、石横公安派出所改称公安分局,二级行政单位,公安交通警察队改称公安交通警察大队。1993年,成立保安公司,企业单位,由公安局代管。局机关设18个科室,276名人民警察分别被授予警督、警司、警员不等警衔。1996年,刑警队升为二级行政单位。1997年,实行“侦审合一”预审科并入刑警队,设立督察室。1999年,组建治安管理大队和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二级行政单位。老城、汶阳派出所改称公安分局,二级行政单位,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升格为一级事业单位。2000年,市区内增设龙山公安分局,新城公安分局改称桃花源公安分局,肥城矿务局公安处,改建为泰安市公安局陶山分局。督察室改建为督察大队,分设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大队,政工科改称政治处,政保科改建为国家安全保卫大队,均为二级行政单位。局机关增设外事管理科。2001年,湖屯、安临站、安驾庄、边院派出所改称公安分局,二级行政单位,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改称交通巡逻警察大队,撤销马家埠、东陆房、过村派出所。同年,公安局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局称号。2002年,投资3000万元,建成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办公大楼。至年底,局机关共设20个科室队,辖1个一级事业单位,8个二级行政单位,11个公安分局,5个派出所,共有干警576人。
  肥城市检察院1988年,检察院内设11个科室,共有干警79人。1998年,评定检察官等级,共评出高四级5人,一级21人,二级25人,三级20人,四级17人。1998年,推行主办(诉)检察官制度。1999年,检察院达到全国检察基层院班子好、队伍好、机制好、业绩好、形象好“五好”标准,被山东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2000年12月,办公地点迁至北京路东首2号,新办公大楼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2002年,检察院内设侦察监督、公诉、控告申诉检察、监所检察、检察技术、民事行政检察、装备、犯罪预防、办公室9个科室和反贪污贿赂局、渎职侵权侦查局2个一级行政单位,政治处1个二级行政单位,共有干警96人。
  肥城市人民法院1988年,设立行政审判庭,建成建筑面积1528平方米综合审判庭,增设潮泉、马家埠、过村、东陆房4个法庭。全市共有18处法庭(含1处矿区法庭),达到一乡(镇)一庭。共有审判员、助审员62人、法警5人、其他22人。1989年1月,撤销刑事审判二庭和信访科,设立告诉申诉庭、行政监察室、法医技术室。1993年12月,市法院获最高人民法院集体一等功奖励。1995年4月,成立法警大队。1996年1月,老城、石横、安驾庄、汶阳、桃园5处法庭改为中心法庭。1998年,评定法官等级,共评出高四级法官5人、一级法官32人、二级43人、三级24人、四级16人、五级3人。1999年3月,撤销告诉申诉庭,设立审判监督庭和立案庭,经济一庭、二庭合并为经济审判庭。撤销部分人民法庭及中心庭,保留新城、王瓜店、石横、安驾庄、边院5处法庭,为二级行政单位。2001年,撤销执行庭,建立执行局,为一级行政单位。同年,投资200万元,建成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的王瓜店审判办公楼。同年12月,位于城区左丘明路01号的法院办公大楼竣工启用。办公大楼总投资2400万元,建筑面积1.18万平方米,主楼9层,分办公区、审判区,设语音数据点、监控点、有线电视点。2002年1月,民事审判庭改称民事审判一庭,经济审判庭改称民事审判二庭,政工科改称政治处。至年底,法院内设纪检组、监察室、政治处、工会、办公室、研究室、刑事庭、民一、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局(内设一室三庭)、法警大队、法医室和5处人民法庭。共有审判员106人,助审员2人,法警7人, 辅助工作人员27人。
  肥城市司法局1988年,司法局内设4个业务科室,辖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17个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站。1992年,共有干部职工55人,其中乡镇司法助理员17人,职工7人。1993年,司法局设人秘、法制教育宣传、基层人民调解3个科室,定编15人。2002年,设人秘、政工、法制宣传、基层工作、律师公证管理、法规6个职能科室。
  第二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责任考核1991年,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责任考核制度,县委、县政府与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各大系统签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乡镇党委、政府与行政村,县直各大系统与直属机关、单位,层层签定责任书。按责任书规定,分上半年、年终两次对责任书规定的责任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1992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行一票否决的规定。1993年8月,建立治安重大案件防范
  责任查究通报制度,查究6名责任人相关责任。1994年,开展“关心下一代成长,强化青少年心灵”集中活动。实行综合治理责任抵押金制度,推行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1995年5月,建立考察、考核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征求意见制度。1997年,老城镇在行政村建立村民代表议事会,试行依法自治、民主管理。之后,全市推广。1998年,泰安市推广肥城市“村民议事、村务公开、合同规范、承诺服务”经验。2002年,全市农村推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四民主”制度。
  创建活动1993年,全市公安、税务、工商、卫生四部门联合对公路干线两边的餐饮店、旅店进行集中整顿,实行治安安全、依法建店、照章纳税、文明卫生、守法经营五星级管理标准,打击取缔卖淫、销赃、窝藏等违法犯罪窝点。停业整顿达不到“三星”标准的餐饮店、旅店,达不到二星标准,吊销营业执照。1995年,全市开展基层基础工作建设年活动,推动基层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规范化建设。5月,市委、市政府制定《关于开展创建安全文明镇、安全文明单位、安全文明小区、安全文明村的意见》,在全市开展创建安全单位的活动。至1997年,全市基层公安派出所、法庭、司法所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要求,共建安全文明镇11个,安全文明单位101个,安全文明村165个,城区安全文明小区1个。2001年,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底工程”,开展创建文明校园活动,至2002年,全市13所学校建成安全文明校园。1994~2002年,肥城市连续5次被山东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称号。
  褒奖公民见义勇为1992年,市政府制订《关于表彰奖励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事迹突出人员的若干规定》,筹措资金4万元,建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至1999年,共表彰奖励6()人,奖励3.8万元。2000~2001年,泰安市共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4人。
  第三节政法队伍
  1993年,召开全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表彰先进,批评不良倾向。市法院获最高法院集体一等功奖励。1994年,组织开展自身反腐败教育活动,进行思想、纪律、作风集中整顿。1995年,政法委书记与公、检、法、司主要领导人签定执法执纪责任书,实行干警执法执纪保证金制度,用经济手段防范政法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4月,开展严格执法、无违法、无违纪“一严两无”活动。1996年,组织开展十佳办案能手、十佳执法标兵“双十佳”活动。1998年,开展政法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开展评选“十佳办案标兵,十佳爱民模范”活动。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名树旺因公殉职,山东省检察院为其追记一等功,号召全省检察系统向名树旺学习,肥城市委号召全市共产党员向名树旺学习。1999年,开展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两满意”活动,全市182名干警和45个单位被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表彰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人民满意政法单位。2000年,实行竞争上岗、年度述职制度。2002年,全市政法队伍共有837人。其中,公安563人、检察85人、审判143人、司法行政46人 (包括乡镇司法所行政人员)。

知识出处

肥城市志

《肥城市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

本部《肥城市志》记载了跨入二十一世纪门槛前后15年肥城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史料,是展现肥城盛世风貌的重要文化成果。15年,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不过是短短的一瞬。然而,对于肥城和肥城人民来说,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15年来,勤劳智慧的桃乡儿女,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励精图治,团结拼搏,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国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区域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各项改革纵深推进,经济结构逐步优化;城乡建设日新月异软硬环境明显改善;科教兴肥成绩斐然,社会事业协调进步;可持续发展得到重视和加强,人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精神文明建设跃上新台阶,民主法制建设日臻完善。将肥城人民创造的巨大成就载入史册,以励后人,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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